Ⅰ 退休職工年檢顯示本認證周期內已經進行過認證是什麼意思
摘要 親 您好
Ⅱ 退休人員如何在網上進行社保年審
1、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准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人數×天。3、輔助器具費用(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准。4、停工留薪期工資(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Ⅲ 退休工人網上年審
離退休人員網上年審認證操作指南
電腦登陸首先在瀏覽器輸入網址: http://rlsb.12333q.cn:7370/us/logincheck.html,進入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養老保險領取資格認證系統。會看到如下界面,然後需要點擊「下載人臉識別控制項」
(3)退休職工年審自查報告擴展閱讀: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Ⅳ 退休人員如何在網上進行社保年審
具體方法如下:
1、打開手機支付寶,在頁面中部找到更多,點擊進入,如下圖所示: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區別
(1)繳費險種不同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而且,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繳費比例不同
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 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 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納的,全部由企業繳納。而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則需要全部由個人負擔了。
Ⅳ 退休人員年檢什麼時候
1、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悔清此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住院天數;(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准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准(元)×人數×天。3、輔助器具正稿費用(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碧迅、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准。4、停工留薪期工資(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Ⅵ 商丘退休職工年審時間
各地抄區的生存認襲證的辦法和時間有一定差異,可以電話咨詢社保服務電話:12333。
有的省市規定退休者生日當月進行認證,可順延2個月。有的省市規定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Ⅶ 私營企業工商年審關於注冊資金的自查報告怎麼寫
辦理勞動保障年審指南勞動保障年審制度,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按年度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一項措施。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用人單位均要實行勞動保障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的有關規定,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外地駐穗單位、私營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及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含財政撥款)、社會團體中有招收工人的用人單位,均需進行勞動保障年審。一、勞動保障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送審分工(一)在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辦理年審。(二)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到區、縣級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辦理年審。(三)尚未參保的用人單位,按現行勞動保障管理隸屬關系辦理年審。(四)在本市參加失業、醫療保險的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需在本局進行《社會保險登記證》(副證)年檢。(五)新建用人單位,應自領取法人登記證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辦理勞動保障年審申報,核發勞動保障年審手冊,並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在年審期間領取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無需再進行年檢。二、勞動保障年審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地點及時間(一)送審地點:1.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地址:文德西路青雲直街41號電話:83304168);2.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大廳(地址:梅東路28號梅花村大廈,電話:87656739)。(二)送審時間:按《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尾數安排年審,編號尾數為:2的單位,請於當年2月份參加年審;3和0的單位,請於當年3月份參加年審;4和1的單位,請於當年4月份參加年審;5和8的單位,請於當年5月份參加年審;6和9的單位,請於當年6月份參加年審;7的單位,請於當年7月份參加年審。新參加年審的用人單位和尚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的用人單位,請於當年2月至7月期間辦理。三、辦理勞動年審和社保登記證年檢時應攜帶以下資料(一)提供給勞動保障部門留存的資料1、《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有分支機構的單位還應填寫《下屬分支機構登記表》及分支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說明並提供分支機構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有勞務協議的單位,提供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勞務協議復印件及勞務人員名冊(加蓋單位公章)。(二)備檢資料1、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2、按要求填寫好的《勞動保障年審手冊》及《社會保險登記證》;3、勞動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帶,30人以上的帶30份);4、招用流動人員的加帶《招用流動人員申報表》和《流動人員花名冊》; 5、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員的加帶《就業許可憑證》;6、年審時上月的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核定單;在異地或其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須提供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聘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或身份證復印件);7、年審時上月職工工資表;8、辦理綜合計時的單位加帶綜合計算工時審批表;9、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10、職業介紹機構加帶《勞動力中介許可證》、社會辦學機構加帶《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三)在本市參加失業、醫療保險的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應攜帶以下資料:1、《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年審時上月的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核定單;在異地或其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須提供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聘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或身份證復印件);4、年審時上月職工工資表。四、程序1.自查。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勞動保障年審的內容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先行整改。用人單位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中需要說明的問題必須提交書面說明。 2.申報。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年審自查後,每年2月開始按規定時間,提交相關資料申報年審。 3.審查。根據用人單位提供的材料,對其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其他有關資料,或實地核查。申報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所有資料退回。4.發證。年審合格的,發給《勞動保障年審登記證》。五、收費標准按省物價局《關於收取勞動年審證照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1999]159號)規定,各用人單位在領取勞動保障年審手冊和登記證前,應持我局開出的繳費通知到市工商銀行營業點繳交年審證照費每戶50元。六、關於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預審。1、各用人單位在辦理年審時,必須攜帶本單位制訂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2、本局委託市就業訓練中心、廣州紅海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勞動保障法律咨詢服務中心對內部規章進行預審(不收費)。3、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經預審合格的,由勞動監察機構蓋章認可。不合格的,由委託預審單位提出意見退回修改。4、用人單位內部勞動保障規章預審不合格的,以自願為原則,參加有償的培訓、委託修改、或委託以上兩單位制訂。
Ⅷ 退休年審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勞動年審和社保登記證年檢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一)提供給勞動保障部門留存的資料
1、《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有分支機構的單位還應填寫〈下屬分支機構登記表〉及分支機構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說明並提供分支機構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有勞務協議的單位,提供與勞務公司簽定的勞務協議(復印件)及勞務人員名冊(加蓋單位公章);
5、用人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 對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意見。
(二)備檢資料
1、按要求填寫好「勞動保障年審綜合情況表」(一式二份);
2、勞動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帶,30人以上的帶30份)及《社會保險登記證》;
3、《廣州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招用流動人員的加帶《廣州市勞動用工備案單位資料登記表》和《廣州市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員的加帶《就業許可憑證》;
5、上年度12月份社會保險分險種申報匯總表(地稅局網站可列印,);在異地或其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須提供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聘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或身分證復印件;
6、年審時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職工工資表;
7、辦理綜合計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加帶綜合計算工時審批表和不定施工時審批表;
8、殘疾人就業年審手冊;
9、職業介紹機構加帶《勞動力中介許可證》、社會辦學機構加帶《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
(三)在本市參加失業、醫療保險的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應攜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政撥款》、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上年度12月份社會保險分險種申報匯總表;在異地或其他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須提供由當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參保證;聘用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4、年審時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職工工資表。
Ⅸ 退休人員社保忘記年審
退休人員社保年審,可以自己下載軟體,比如宜賓人社,內江人社。登錄進去,刷臉,年審就可以了。
Ⅹ 退休人員的社保每年要年審嗎在什麼地方審。
是的,退休人員的社保每年要年審。年審地點在當地社保局、鄉鎮勞動保障所或街道辦事處。
年審對象:上一年年底前辦理退休(職)手續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遺屬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人員及遺屬均為當年的年審對象。
退休人員的社保是要每年進行資格驗證,但是基本都是抽查的方法,並不是每個人都年審,年審的方法,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是通過網路視頻,有的是社保局發表,到公安或者社區審驗,有的是要求郵寄近期照片,具體怎麼審驗,社保局會通知。
(10)退休職工年審自查報告擴展閱讀:
社保年審注意事項:
(有僱工)個體工商戶無法提供財務年報,可提供單位工資總額情況說明、每季度提供一份工資表(3月、6月、9月、12月)作為申報依據。
參保單位空戶或戶內只有退休人員如果單位有經營應按照規定的單位年度工資總額申報要求進行申報;如果單位已經未正常經營,需出具情況說明、稅務零申報(稅務部門蓋章)等相關資料。
企業財務年報需要提供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或者期間費用明細表、現金流量表、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等三項明細表)等。
就社會保險審計而言,它要對從社會保險基金的核定收繳、支付、上解、儲存和管理服務費的提取、上解、撥付、調劑、使用,到基金的運營、保值、增值和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到福利建設工程的預決算等所有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審計監督。
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資格,即社會成員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法定條件,它通常是由社會保障法律所規定,只有符合法定條件者,才有享受社會保障待遇的權利和資格。由於不同項目的社會保障所具有的特殊性,決定了社會保障待遇享受資格和法定條件的不同。
對社會成員的社會保障待遇資格的界定,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審定社會成員是否在特定社會保障項目的覆蓋范圍之內。在現行立法中界定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的依據,主要有勞動關系、戶籍區域、學籍、軍籍等。
2、審定社會成員是否遇到需要物質幫助的法定事實。即導致社會成員生活困難的事實。
3、審定社會成員是否已履行與特定社會保障項目對應的法定義務。如是否辦理了相關登記、繳納了相關費用等。
4、審定社會成員是否在法定的物質幫助期限之內。如失業者已經重新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