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⑵ 山東的退休養老金方案出來了嗎
法律分析:退休養老金方案出來了
第一,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5元,不僅沒比上年度下降,反而提升13元,超出人們的預期。定額調整是貫徹的公平原則,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對於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更有利。相對而言,養老金越高的人群增加的比例越低,養老金越低的人群增加的比例越高,這是屬於公平原則中向養老金較低的人群傾斜照顧的一種方案。
第二,掛鉤調整部分,主要分為按繳費年限掛鉤和按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繳費年限掛鉤為,繳費年限15年以內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16~25年的部分增加標准為1.3元,26~35年的部分增加標准為1.6元,36~45年的部分增加標准為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增加標准為2.2元。具體標准比上年有所下降。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留有一個月實際上是最劃算的了,比如說35年零一個月,按照36年增加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今年也按繳費年限調整了,過去的時候都是根據退休時職務級別確定的,調整系數乘以一個調整標准來計算。今年採用按繳費年限增加了,這樣也有利於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長繳多得。
按養老金水平調整,為按照上年度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2%,比上年度下降了0.5個百分點。
第三,傾斜調整部分。並且調整部分為對於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30元和60元,比去年降低了5元、10元和0元。認定年齡是以退休時審核的職工檔案為准。山東省的特殊高齡老人傾斜調整政策依然予以保留,對於上年度年內達到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退休老人,若享受正常的掛鉤調整和定額調整以及老年人傾斜調整以外,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90元、190元和360元,如果是企業一次性補繳的參保人員每月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只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⑶ 山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1、城鄉居民養老金.2021年1月3日,消息,2021年山東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從原先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此次山東居民養老金上調了5.5%。
2、城鎮職工養老金。今年,山東省的城鎮職工養老金同樣會上漲,並且還是會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但是目前具體的上漲方案還未公布,因此不清楚會漲多少錢。據業內人士預計,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幅度會在3%-5%之間。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⑷ 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山東退休人員2021年人社部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調整范圍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三、資金列支的渠道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組織實施
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調整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2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將本人繳費年限進行分段,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5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2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⑸ 山東省企業退休上調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5.07%,其中企業為5.47%,機關事業單位為4%。據了解,今年調整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按國家要求,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以更好滿足退休人員預期。
法律依據:《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適當提高低收入群體的調整水平。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18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7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企業與繳費年限階梯式掛鉤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職務層級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⑹ 山東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方案可以查看有關官方網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⑺ 山東省退休金上調方案何時出台
法律分析:2021年6月25日,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21〕8號),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標准,按每人每月增加65元養老金,適當提高低收入群體的調整水平。
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按本人2020年底基本養老金的1.2%掛鉤調整;第二部分,所有退休人員均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
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這次調整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