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職後職業病鑒定可以申請嗎
辭職後可以申請職業病檢查。
對於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法律有特別的規定。《勞動合同法》
第42條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我國《職業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衛生保護權利。第32條規定: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結合本案,如果單位不同意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當事人一是可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解
除勞動關系無效,並要求單位對當事人進行健康檢查;二是如果病情急,當事人可直接到有資質的醫療單位去檢查身體。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40條、49條規定:勞動者可以
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如果經檢查,確屬於當事人從事原工作時發生的職業病,那麼一切後果都應由原單位承擔。
B. 申請職業病鑒定是不是就可以提早退休
職業病是國家或者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哪些是職業病,哪些不屬於職專業病,都是有規定的屬,並不是個人說了算的,你首先應該經過檢查確定,你的病屬於什麼病,是不是職業病,並保存好相關資料和病例,然後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進行鑒定,如果真的鑒定為職業病,那麼,你就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如果評定到1到4級,就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享受每月的傷殘津貼,到達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職業病是不能提前退休的,和正常人一樣達到法定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
C. 退休後能申請職業病嗎
1、退休前應職業病健康體檢,有職業病的進行診斷、治療、認定和鑒定;
2、有些職業病在體檢時不一定有症狀,需要離退休跟蹤觀察,觀察時間是有規定的:
例如接觸粉塵:
6.4.4.5隨訪時間
(1)接觸粉塵工齡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隨訪10年,隨訪周期為每5年1次。接觸粉塵工齡超過20年者,隨訪20年,隨訪周期為每4年1次;若接塵工齡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可以不隨訪
(2)塵肺患者在離崗(包括退職)或退休後應每1~2年進行1次醫學檢查
3、如果隨訪發現職業病,是可以申請職業病認定或鑒定的;
需要提供資料,下面已經將若干文件規定的相關條款,做成了你需要的程序:
(1)健康體檢:
第十條 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2)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有發現異常的:
第十一條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資料。
沒有職業病危害接觸史或者健康檢查沒有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4、職業病診斷:
第十二條 職業病診斷應當依據職業病診斷標准,結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臨床表現和醫學檢查結果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做出。
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可以經必要的醫學檢查或者住院觀察後,再做出診斷。
5、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第十五條 職業病診斷機構做出職業病診斷後,應當向當事人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應當明確是否患有職業病,對患有職業病的,還應當載明所患職業病的名稱、程度(期別)、處理意見和復查時間。
第十八條 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上註明的復查時間安排復查。
6、鑒定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
省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
7、工傷(職業病)認定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D. 退休工人如何申請職業病診斷
雖然你已經退休了,但是你的既往勞動關系還是和企業存在的。如果你在離崗後體檢發現疑似職業病,還是可以向企業提出職業病診斷的。
E. 關於退休工人職業病的鑒定
1、「但現在他懷疑自己有職業病,要求企業開據職業病檢查證明,是否合理?」:
(1)合理。
(2)因為職業病是指在從事職業時所得的病,如果是從來相關工作、在退休時沒有發病,退休後才發病的,只要能認定是因為在職期間工作原因所致,就應屬於職業病。
(3)但他現在還只是申請企業給檢查證明,還沒有確定就是得了職業病,不一定是企業就要負責任的。
2、「對相關職業病進行鑒定是否有時間限制??」:應是沒有時間限制,什麼時候發現有病症出現才可以申請鑒定,不以是否在職或退休、或退休多少年為限制。
3、「就是說過了多少年後他將喪失對企業責任的追究權力?」:
(1)沒有這樣的限制:不管過了多少年,只要有證據證明得的是職業病、是在職期間工作所致,就應當享有工傷待遇。
(2)鑒定為職業病後,不一定是追究企業的責任:如果企業已經為職工上了工傷險,就由工傷保險機構負責賠償,與企業無關;只有在企業沒有為職工上工傷險的情況下,才是「向企業追究責任」。
4、「期間他是否有外出打工染職業病無法證明」:他應提供在退休後沒有從事過與所得職業病有關工作的證據來證明他的職業病是在該企業工作時所致、而不是因為退休後從事其他工作所致,否則不能認定為該企業的職業病職工。
企業如果有他退休後從事過相關工作的證據,也可以作為減輕自己責任的依據。
5、在鑒定是職業病後,由企業或是他個人申請工傷認定。
相關參考資料的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4/30/content_6048565.htm
F. 請問下退休職工如何申請職業病鑒定
這個可以直接要求職業病鑒定機構申請,如果單位拒絕配合的,職業病鑒定機構可以直接作出相關的鑒定意見。
G. 離職後還可以申請職業病鑒定嗎
職業病就是工傷的一種,認定了工傷就代表相應的職業病,認定完職業病之後,還是工傷的,沒有額外賠償啊。一、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自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照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患職業病的職工在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工傷認定申請需要的資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H. 退休工人職業病鑒定程序
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經常居住地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診斷。
所需提供的資料:
(一)職業史、既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工作場所歷年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資料;
(五)診斷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關材料。
用人單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實提供診斷所需資料的,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機構應當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關人員證明材料,衛生監督機構或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的有關材料,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作出診斷或鑒定結論。
I. 退休三十年後能鑒定職業病嗎
退休三十年,那不是八九十歲了?這時候已經不能診斷職業病了。職業病沒有潛伏期那麼長的。即便是潛伏期最長的塵肺病,離崗後的隨訪時間最長也只有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