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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資產重組?資產重組可分為哪些類型?
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的實質在於對企業邊界進行調整。從理論上說,
企業存在著一個最優規模問題。當企業規模太大,導致效率不高、效益不佳,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當剝離出部分虧損或成本、效益不匹配的業務;當企業規模太小、業務較單一,導致風險較大,此時就應當通過收購、兼並適時進入新的業務領域,開展多種經營,以降低整體風險。
從會計學的角度看,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與其他主體在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諸項目之間的調整,從而達到資源有效配置的交易行為。
資產重組根據重組對象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對企業負債的重組和企業股權的重組。資產和債務的重組又往往與企業股權的重組相關聯。企業股權的重組往往孕育著新股東下一步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
對企業資產的重組包括收購資產、資產置換、出售資產、租賃或託管資產、受贈資產,對企業負債的重組主要指債務重組,根據債務重組的對手方不同,又可分為與銀行之間和與債權人之間進行的資產重組。
資產重組根據是否涉及股權的存量和增量,又大致可分為戰略性資產重組和戰術性資產重組。上述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的重組屬於在企業層面發生、根據授權情況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即可實現的重組,我們稱之?quot;戰術性資產重組\",而對企業股權的重組由於涉及股份持有人變化或股本增加,一般都需經過有關主管部門(如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審核或核准,涉及國有股權的還需經國家財政部門的批准,此類對企業未來發展方向的影響通常是巨大的,我們稱之為\"戰略性資產重組\"。戰略性資產重組根據股權的變動情況又可分為股權存量變更、股權增加、股權減少(回購)三類。
股權存量變更在實務中又存在股權無償劃撥、股權有償協議轉讓、股權抵押拍賣、國有股配售、二級市場舉牌、間接股權收購等多種形式,股權增加又可區分為非貨幣性資產配股、吸收合並和定向增發法人股三種方式,而股權回購根據回購支付方式不同,則可分為以現金回購和以資產回購兩種形式。
2、什麼是股權存量變更?它具體可分為哪些類型?
股權存量變更顧名思義是指在股本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大額股份持有人(通常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5%以上)發生變化。股權存量變更若導致公司第一大股東發生變化,則通常還伴隨著公司控制權和公司戰略發展方向的變更。由於中國目前特殊的股本結構,僅有1/3左右的股本可流通,非流通股份(包括國有股和法人股)的價格遠低於流通股份,這就決定了成本最為低廉的上市公司收購方式是非流通股本的協議收購。
所謂協議收購,是指上市公司非流通股東之間簽定股份轉讓協議,涉及國有股還須取得國家財政部門的批文,並向有關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有關材料,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最後在登記結算公司辦理過戶登記的一系列網下收購行為。事實上,證券市場發展十年來發生得最為頻繁的股權存量變更方式就是股權協議轉讓,而通過二級市場舉牌(網上)收購的案例則微乎其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收購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的方式。由於中國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本結構,要約收購尚未曾在中國上市公司實踐中出現過。收購方收購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30%時,通常都是由中國證監會經審核滿足條件後,給予豁免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股權存量變更在實務中通常存在著以下形式:
(1) 股權無償劃撥:其特點是經財政部門批准,在國有股的框架內轉讓,受讓方無須支付代價。相關案例如廣電股份和真空電子的控股權由儀電持有劃轉給廣電(集團)事件。1997年3月,上海廣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按1995年年末持股數)原由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持有,劃轉給上海廣電(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劃轉後,上海廣電(集團)有限公司成為上海廣電股份有限公司的國家股股東,持有廣電股份股票43322.87萬股,占總股本的77.45%;上海真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劃轉也按此原則辦理。行政無償劃轉的特點是政府行為居於主導地位,這種特殊方式的存在源於我國上市公司特有的所有制結構。投資者在判斷此類事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時,應注意股權劃轉後公司如何真正實現結構調整、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2) 股權有償協議轉讓:系一種最常見的股權存量變更形式。相關案例如上海房地(集團)公司出資1.79億元,受讓上海紡控集團持有的金豐投資6478萬國家股(佔全部股本的74.69%);上海上實(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1億元,受讓上紡工業經營公司持有的上實聯合3043萬國家股(佔全部股本的29%)。股權有償協議轉讓的特點是重組力度大,有助於突破行業、部門、地區界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並伴隨著大股東更換、董事會和經理層改組等,往往使公司經營和主營業務大幅度調整,甚至改變公司名稱等。
(3) 股權抵押拍賣:如ST棱光第一大股東恆通集團分別於1999年8月27日、2000年1月20日和2000年4月10日,三次將其持有的4400萬股棱光法人股在上海拍賣行拍賣,終因無人舉牌應價而流拍。再如名流投資有限公司通過競拍,拍得湖北省國投持有的幸福實業控股權(占總股本的19.18%)。股權抵押拍賣通常帶有強制被動執行的性質,需要法院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作為股權過戶的依據。
(4) 國有股配售:系國有股減持的一種最早的試點形式。如黔輪胎和中國嘉陵於1999年12月2日被優先認定為國有股配售預選單位。同年12月14日,黔輪胎的國家股持股單位貴陽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將所持的部分國家股(1710527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3%)向有關投資者配售,配售對象為股權登記日99年12月21日在冊的社會公眾股股東、轉配股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配售價格為4.8元。同樣,中國嘉陵的國家股持股單位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將所持的10000萬股國家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1.1%),以每股4.5元的價格向社會公眾股股東配售。由於該次國家股配售價格系按公司前三年每股平均收益乘以10倍市盈率確定,而兩家公司99年當年每股收益均遠低於前三年每股收益,導致配售價過高,給市場造成較大的震盪,故此次國家股配售試點終以失敗告終。
(5) 二級市場舉牌:這是指收購方直接通過股票二級市場收購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流通股,從而獲得對該上市公司控股權的行為。由於我國上市公司股本結構的特殊性,二級市場購並主要發生在滬市的\"老八股\"中的\"三無概念股\"(無國家股、無法人股、無職工股)。1993年發生的深圳寶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收購上海延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即所謂的\"寶延事件\"),拉開了中國股市二級市場並購的序幕,此後還連續發生了北大方正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收購延中實業、天津大港油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收購上海愛使股份有限公司,今年二級市場並購的\"重頭戲\"則是倍受市場矚目的北京裕興機械電子研究所等六家一致行動股東聯合舉牌方正科技,該事件引起市場大量的爭議和討論。二級市場舉牌收購的特點是直接、迅速、影響較大,避免了收購國有股和法人股中的冗長的談判和審批過程,但易出現因收購而導致二級市場價格波動,可能引起收購成本過高、反收購增加收購困難等情況,處理不妥,可能造成收購流產的結果。
(6)間接股權收購:即通過受讓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股權方式,達到間接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的一種收購方式。如北京北大明天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於1999年7月收購了黃河化工原控股股東黃河化工集團公司的國家股股權,成為黃河化工集團的控股股東,同時作為黃河化工的間接控制人,改黃河化工簡稱為\"明天科技\",注入優質資產,實現了借殼上市的目的。這種做法比較隱蔽,也往往被經驗不足的投資者所忽視。
3、投資者在股權轉讓信息披露方面應注意哪些事項?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權轉讓行為的披露,應遵循分階段披露的原則,也就是說,從股權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起,到報送有關部門審批的各個過程,都必須進行披露,以保證信息披露的公平和及時。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如涉及國有股轉讓的,需經市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乃至國家財政部的審批;如涉及外資股的,需報國家經貿委;如收購比例超過30%以上的,還需報中國證監會申請豁免全面收購,上市公司應及時披露股權轉讓的進展情況。
一般規定,在股權轉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意向協議時,上市公司應及時披露股權轉讓提示性公告;在報送有關部門獲得批准後應及時公告;俟法律手續全部完備,上市公司和股權轉讓雙方再刊登正式的三方股權轉讓公告,至此,公司的股權轉讓才算是正式完成。故股權轉讓提示性公告披露後並不意味著股權轉讓已\"鐵板釘釘\",投資者應特別注意股權轉讓提示性公告中揭示的不確定性因素,以防備股權轉讓中途受阻導致的風險。
4、導致股本增加的資產重組有哪些類型?
導致股本增加的資產重組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 以非貨幣性資產配股:如廈門建發集團以持有廈門航空公司40%的股權參與廈門建發股份的配股;豫園商城國家股股東以上海喬家柵有限公司的60%國有資產權益及上海童涵春堂(南區)總公司下屬15家非獨立核算單位和20家獨立核算單位的整體資產經資產評估後凈資產4428.22萬元參與配股,實現了集團優質資產借殼上市的目的。以實物資產配股的特點是需要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可減少上市公司大股東在配股方面的現金壓力,上市公司可以在大股東的支持下迅速發展壯大,但投資者應當關注的是大股東用於配股的實物資產是否優質資產和潛在的優質資產。
(2) 吸收合並:典型案例如清華同方吸收合並魯穎電子、浦東大眾吸收合並無錫大眾。前者系合並方清華同方採取吸收合並的方式,合並被合並方魯穎電子的資產、負債及相應的權益,注銷魯穎電子現有的法人地位,魯穎電子股東所持有的魯穎電子全部股份,按照一定的折股比例,換取清華同方定向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的合並行為。後者則系浦東大眾(現為大眾科創)向無錫大眾全體股東定向增發人民幣普通股1600萬股,換取無錫大眾全體股東持有的無錫大眾全部股份,注銷無錫大眾的獨立法人資格,將其資產並入浦東大眾的合並行為。吸收合並目前主要被用於處理歷史遺留下來的櫃台交易公司股票,需經過中國證監會批准,合並後新增股份須待期滿三年後方可上市流通。
(3)定向增發法人股:典型的案例有大眾交通(即\"西大眾\")向大眾科創(即\"東大眾\")定向增發14000萬股社會法人股,發行價格3.32元/股,發行金額人民幣46480萬元,大眾科創以其所屬的1000輛營運車輛、擁有的上海浦東大眾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51%的權益和上海交通大眾客運有限責任公司10%的權益等經營性凈資產全額認購。通過東大眾對西大眾增發,將計程車業務並入西大眾,大眾科創致力於在高科技領域發展。定向增發法人股主要用於關聯公司的業務整合,以突出主營業務。由於涉及股本的變化,同樣需要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
5、股權回購對上市公司有什麼好處?股權回購有哪些類型?
上市公司實施股本回購主要基於以下原因:
(1)作為國有股減持的一種方式,落實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國有經濟布局和國有企業戰略性結構調整目標。
(2)規范公司股本結構,使之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第152條要求,上市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應達公司股份總數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應達15%以上。少數不符合少數要求的公司擬藉助股本回購滿足上述要求。
(3)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提升盈利能力。對於某些現金流量較為充足、資產負債率較低的企業,通過回購可以增加公司的每股盈利。
上市公司股權回購主要有兩種類型:
(1) 以現金回購:典型案例如申能股份以25.1億元現金回購並注銷10億股申能集團持有的國有法人股,占公司總股本26.33億元的37.98%;雲天化斥資5.66億元協議回購雲天化集團持有的國有法人股20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2%。以現金回購的方式主要適用於公司現金充足的情況。
(2) 以資產回購:典型案例如陸家嘴於1994年10月30日發布公告回購以土地資本存在的2億國家股、滬昌特鋼董事會於1999年11月29日通過了以11394萬元不適資產、向控股大股東上海五鋼(集團)有限公司回購1.1億股國有法人股的議案。以資產回購的方式適用於公司現金較緊缺、不良資產較多的情況。
6、上市公司收購其他企業時,被收購企業哪段期間的利潤可並入上市公司?
在98年財政部66號文《財政部關於執行具體會計准則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問題解答》發布之前,上市公司在該問題的處理上可謂是\"百花齊放\"。許多上市公司年底\"突擊\"收購企業、一舉將該企業全年利潤並入合並報表,以此作為操縱利潤的手段。例如,某上市公司1995年12月29日收購了一家企業95%的股權,在合並報表中將被合並企業全年利潤2152萬元合並進來,從而扭轉了當年虧損,並以10:1.5的比例向全體股東送股票股利,注冊會計師因此而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再如,某上市公司1998年7月3日發布公告,按資產評估價格3304萬元收購其控股股東的某分廠,將協議簽訂日倒簽至1998年1月1日。該公司年報顯示,公司將該分廠1998年全年的利潤3577萬元均確認為當年收益。
財政部66號文(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的出台徹底結束了這種混亂的狀況。該文規定,公司購買其他企業,應以被購買企業對凈資產和經營的控制權實際上轉讓給購買公司的日期為購買日,即被購買企業以其凈資產和經營的控制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並且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購買公司為標志;購買公司以被購買企業凈資產和經營的控制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為標志。在具體實務中,只有當保護相關各方權益的所有條件均被滿足時,才能認定控制權已經轉讓給購買公司,這種條件包括:
(1)購買協議已獲股東大會通過,並已獲相關政府部門批准;
(2)購買公司和被購買企業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
(3)購買公司已支付購買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
(4)購買公司實際上已經控制被購買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從其活動中獲得利益或承擔風險等。也就是說,只有被購買企業自購買日起、至會計期期末止這段期間的利潤,方能並入上市公司合並報表;而會計期起始至購買日之間的利潤,只能作為上市公司收購成本的一部分。
7、投資者在確定資產置換對上市公司的影響時應當注意某些方面?
首先應當樹立的一個觀念時,資產置換可視為上市公司以放棄資產為代價去\"購買\"另一項資產,因此當換入資產為一家企業時,也應遵守財政部66號文關於購買日的規定,來確認換入企業對上市公司合並報表利潤的貢獻額。66號文出台之前,關於置入資產可並入上市公司利潤額的確認方面也曾一度十分混亂。例如,某上市公司1996年每股收益為0.01元,97年上半年發生虧損。97年12月底公司通過資產置換取得原由母公司控股80%的一家企業,公司年末實現利潤6600餘萬,其中4900萬元是被置換公司置換前盈利,另有1470萬元是置換損益,由於置換,每股收益達到0.52元,股價不斷上漲、成為市場追逐的熱點,但注冊會計師卻出具了無保留意見。應當說,隨著66號文的出台,這種情況不會再出現了。
其次,根據新近修訂的《企業會計准則-非貨幣性交易》的規定,在進行資產置換(非貨幣性交易)核算時,應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帳價值。也就是說,在不涉及補價(即貨幣形式的\"找頭\")的情況下,即使進行的是\"垃圾換黃?quot;的資產置換,換入黃金的價值仍需按換出垃圾的帳面值計量。這樣,在資產置換環節便不會產生一次性損益,換入黃金的價值只有靠其進入上市公司後\"發光\"去體現。
第三,要注意資產置換中換入和換出資產的產權歸屬問題。無論是置入資產還是置出資產,只要有一方在產權方面存在瑕疵,都會影響到資產置換的會計確認。證券市場上兩個著名的案例均與該問題有關:
案例一:某公司董事會於1999年11月5日通過決議,擬將其全資子公司---某文化娛樂公司與公司第一大股東某集團公司所有的若干套珍品藏書按評估價值進行置換,其中某文化娛樂公司的主要資產為6幢別墅,該公司資產帳面價值為8543750元,評估凈資產為8700000元,若干套珍品藏書評估價值為6528萬元。由於非貨幣性交易准則(修訂前)自2000年1月1日起實施,99年可不比照執行,本次置換為公司帶來5000餘萬的投資收益。後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6幢別墅產權仍屬於某集團公司,其過戶至某文化娛樂公司的房產證手續於2000年1月11日才完成,該項置換交易在1999年度不能成立;同時應按照同類非合並性交易的有關規定在2000年度進行相應會計處理。
案例二:某公司董事會在1998年7月1日的資產置換公告中披露,公司將其持有的某餐飲有限公司40%的股權與母公司擁有的某電子有限公司95%的股權和債權進行置換。某公司擁有的40%股權作價4000萬元(某公司對該餐飲公司原投資56萬美元、摺合約400萬元人民幣,到1997年底凈資產僅132萬元,而到1998年5月出讓時評估凈值僅-48萬元);母公司擁有的95%股權按評估後折價1718萬元,債權5282萬元,合計7000萬元。雙方股權置換後,某公司尚欠其母公司置換差價30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某電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資產並非屬於電子業,而是位於某廣場一到七層的房產。此次置換為某公司帶來高達3500萬元投資收益,同時該公司股價在不到20天中從15元升到25元。 2000年5月31日,某公司發布公告稱,由於某電子公司並不具有某廣場物業的產權,母公司也未按照相應代某電子公司支付購買某廣場物業的貨款,從而並不實際擁有對某電子公司的債權5282萬元,經有關主管部門認定,公司披露的是虛假的資產置換公告,造成公司1998年中期報告及該年度財務報告中包含虛假利潤。 該公司1998年度報告披露的每股收益為0.4614元,而在1999年度報告中披露的調帳後的1998年度比較指標為-0.4867元。
8、為什麼賣資產正日益成為上市公司年底突擊資產重組的主要形式?
正如前述,由於財政部66號文和非貨幣性交易會計准則的出台,上市公司通過收購資產和資產置換使利潤在短期內迅速膨脹的路子已被\"堵死\"。從2000年年底的情況看,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正轉向利用\"賣資產\"來迅速提升利潤,以達到\"保配\"、\"保盈\"或\"扭虧\"等目標。因為根據現行會計制度,出售資產可收回的款項與資產帳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可作為利潤入帳。例如,某公司2000年11月17日公告以9.88元/股的價格向國有股授權經營單位出售500萬股非上市公司法人股,後者同時受讓約2967萬元的債務,並承諾余額將以注入資產或承擔債務的方式還清。此項交易將使該公司獲得稅前收益4240萬元。又如,2000年11月1日,公司董事會公告稱,公司將轉讓下屬一控股子公司股權,受讓方為一家剛剛成立的注冊資本僅為11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且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從公司剛剛辭職的一董事。而公司在該子公司中擁有的凈資產為3100多萬元,通過轉讓將獲得3250萬元左右的投資收益。
但是,由於監管規則的不斷完善,賣資產\"左右\"利潤的程度也大打折扣,投資者對此應擦亮眼睛。上市公司中報和年報均要求披露\"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投資者對該指標應予相當的關注。而另據有關規定,賣資產所得的一次性損益應作為非經常性損益,在計算該指標時予以扣除。另據2001年發布的配股增發新規定,在考核上市公司是否具備配股、增發資格的凈資產收益率指標計算中,應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這樣就限制了上市公司通過賣資產所得一次性收益來達到保住配股和增發資格、進而\"圈錢\"的不良動機。
9、債務重組能為上市公司帶來利潤嗎?
在《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出台之前,債務重組已被許多公司用作操縱利潤的工具。以下是我國證券市場里發生的一個典型案例。1995年度,某公司按逾期債務重整方案,以擁有的在建樓宇某大廈中的部分產權計人民幣3061萬元,抵償所欠建設銀行某分行人民幣16659萬元的債務,由此產生利潤人民幣13597萬元,後又向建設銀行某分行以人民幣16659萬元購回同一產權,會計師對此出具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該年度該公司實現利潤5922萬元。1998年和1999年,某公司又兩次故伎重演,將對某參股公司的股權和債權,沖抵因借款而對某國際投資公司的債務,分別取得債務重整收益5885萬元和11770萬元。
自1999年1月1日起實施的《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允許債務人將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和支付的代價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記入當期損益。後由於\"鄭百文\"事件的發生,財政部不允許信達公司豁免鄭百文的1.5億元債務進重組收益,並相應修訂了債務重組准則,將重組債務的帳面價值和支付的代價之間的差額改為進\"資本公積\",這又堵住了上市公司\"做\"利潤的另一條路子。
10、租賃和託管的含義是什麼?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租賃》,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時期內,出租人將資產使用權讓與承租人以獲取租金的行為。租賃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種形式。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以定期或一次性收取租金為目的的其他租賃。
少數上市公司利用租賃來迅速擴大盈利,投資者應特別關注租賃的有關條款及租賃收益的可收回性。例如,某公司1998年4月29日發布公告稱,其控股股東已同意將其全資子公司某農場的部分生產經營性資產交由公司租賃經營,租期自1998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為期三年。租賃經營資產總值19401.5萬元,負債13310.8萬元,凈資產6097.7萬元;公司在享有租賃資產收益的同時,需每年向控股股東繳納800萬元租金。1998年年報某公司確認租賃經營凈收益7120萬元,作為\"其他業務利潤\"進入損益,使得公司1998年度每股收益高達0.90元;但租賃經營收益並未未公司帶來相應的現金流入,公司於1999年3月18日僅收到租賃收益761.7萬元,尚餘6359萬元掛帳。又如,某公司1997年12月19日發布公告稱,擬受託管理其法人股東某資產管理公司控股的某電力發展公司。97年年報注冊會計師對該公司出具有解釋性說明的審計意見,說明該公司\"其他業務利潤\"中受託經營收入1160萬元系受法人股東的委託,對其控制的某電力發展公司受託經營取得的報酬,其來源為該電力公司1997年度全年的稅後利潤。99年8月21日公司發布公告,稱已收到有關主管部門調查和處理結果,認為公司在計算受託經營報酬,違反《委託管理經營合同書》,只計算1-10月的部分利潤,而沒有承擔相應的虧損,虛增利潤699.8萬元,且公司確認的1160萬元受託經營報酬未有相應現金流入。
託管是指以契約形式,在暫時產權不變條件下,在一定時期內將企業的經營權委託給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經營。託管可以用極低的成本迅速擴大受託人的資產規模。鞍山一工於1996年託管遼寧工程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遼寧-利勃海爾柴油機有限公司、遼寧-利勃海爾輪式轉載機有限公司和遼寧-利勃海爾挖掘有限公司中的中方股權,可謂開中國上市公司託管之先河。該託管合同規定,託管期間鞍山一工享有收益權,當鞍山一工償還寧工程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額的120%時,後者即以100萬元的象徵價格將相關股權售給前者,可見,託管的確是上市公司實現低成本擴張的一種有效形式。
11、上市公司無償獲贈資產可增加利潤嗎?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無償獲贈資產應進\"資本公積\",從而無法增加利潤;但增加\"資本公積\"的同時也增加了凈資產。某些因每股凈資產低於面值而被\"特別處
理\"的\"ST\"公司可能會利用這種方式使其每股凈資產恢復至面值以上,進而實現\"摘帽\"的目的。另外,一些公司控股股東也利用這種方式向上市公司\"輸血\",以提高上市公司的凈資產含量。例如,根據某公司與新的控股股東簽訂的《資產贈與協議》,某公司從新的控股股東處獲贈其所持有的一家旅遊公司95%股權,該旅遊公司於2000年11月成立,現有凈資產1.99億元,某公司由此可增加資本公積1.89億元。
2. 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的簡介
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接受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的控股集團公司。 上海儀電有著悠久的儀表電子行業背景和歷史傳統,其前身是成立1960年的上海市儀表電訊工業局。從上世紀60年代到80年代,在市儀表局統一籌劃下,建立起一大批大中型的儀表電子企業,建成了漕河涇儀表電子工業園,全系統共研製出133項國內首創的新產品和新技術,填補了國內空白,為中國儀電工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到1980年代前中期,上海儀電曾雄踞全國儀電工業「半壁江山」。其中,彩電、收錄機、計算機、雷達、電話機、示波器、自動化儀表、分析儀器等質量和銷量都在全國名列前茅。
上海儀電是上海最早實施國資國企改革的行業之一。1993年12月成立上海儀電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總公司,1995年5月更名為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同時撤銷上海市儀表電訊工業局建制,在全國率先進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改革。歷經數年的艱辛努力,完成了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產品產業結構調整和工廠布局結構調整,妥善解決了歷史遺留的冗員過多和不良債務過重等問題,解決了國企步入市場經濟所面臨的機制失靈、產品失寵、體制失衡等重大問題,全行業實現脫胎換骨般的重組、再造,走上了持續、快速發展的軌道。
進入21世紀,上海儀電明確以「股權管理、物業管理、資產管理」作為集團從事資本經營活動的主營業務,積極構建新的國?經營的運營架構和運行體系,以不斷擴大國有資本規模和不斷提高資本獲利能力為目標,為打造成為國內一流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而努力奮斗。
3. 上海儀電站有限公司怎麼樣
上海儀電站有限公司是2000-04-28在上海市黃浦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上海市黃浦區江西中451號底層東北部。
上海儀電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101011345119739,企業法人簡小麗,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上海儀電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經銷儀器儀表、電子元器件、家用電器、金屬材料、建築材料、橡膠、橡塑製品、通信設備(除專營)、計算機及配件、工藝美術品(不含黃金製品),機電設備、計量衡器具、照相器材。在上海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17118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和 1000-5000萬 規模的企業中,共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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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請問原國企上海儀電四廠現在屬於哪家集團管轄啊
他為國企有進有退挑重擔——記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電子儀表分公司黨委書記姚國才糜靖亞
【摘要】:正 為了使國有企業有進有退,1998年底,上海儀電作出一個決策——把困難企業相對集中,組建電子儀表分公司,讓出跑道,使儀電系統90%的企業走上發展的快車道。分公司做「收容隊」工作,對那些讓出跑道的淘汰企業清理債務,並為下崗職工做好再就業工作。這一艱巨的重擔落在
【作者單位】: 特約記者
【關鍵詞】: 有進有退 電子儀表 分公司 下崗職工 黨委書記 挑重擔 困難企業 困難職工 國有企業 中心組學習
【分類號】:F426.6
【正文快照】:
為了使國有企業有進有退,1998年底,上海儀電作出一個決策——把困難企業相對集中,組建電子儀表分公司,讓出跑道,使儀電系統90%的企業走上發展的快車道。分公司做「收容隊」工作,對那些讓出跑道的淘汰企業清理債務,並為下崗職工做好再就業工作。這一艱巨的重擔落在了即將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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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7年退休工人去世後喪葬費,撫恤金標準是多少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5)上海儀電退休職工擴展閱讀:
標准
上海喪葬費標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
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准最簡明,也最方便。
6. 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上海儀電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於2011年9月29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蔣松濤,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照明器具、電子產品、汽車零部件及配件(除蓄電池)等。
法定代表人:蔣松濤
成立時間:2011-09-29
注冊資本:26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0400050057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田林路168號1號樓三層
7. 誰能告訴我高等職業教育與高等專科教育的區別
我國高等職業教育與高等專科教育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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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鑫祥
各類各級教育之間的區別,實質在於培養目標的差異,其他因素大都由此而派生。因而,本文著重進行有關教育的培養目標的探討,然後進行相關因素的研究。
當前,我國社會的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的水平,已達到一定程度。我國社會的人才結構與世界發達國家已基本相同。我國教育類型和層次的構成也不可能離開世界教育發展的總趨勢。所以進行國際比較研究也是廓清本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一)1991年國家教委頒布的《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專科教育工作的意見》中指出:普通高等專科教育「培養能夠堅持社會主義道路,適應基層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生產工作等一線需要的,德、智、體諸方面都得到發展的高等應用性專門人才」。
國家教委高教司頒布的教學文件《普通高等學校工程專科教育的培養目標和畢業生基本要求(試行)》中提出:「學生畢業後主要去工業、工程第一線,從事製造、施工、運行、維修、測試等方面的工藝、技術和管理工作和一般設計工作」。
《普通高等醫葯專科教育專業教學計劃的原則和基本要求》等文件中提出:學生「畢業後主要從事縣及縣以下農村和廠礦等基層醫葯衛生工作,或醫葯院校,醫學科研及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輔助工作」。「畢業生主要擔任衛生醫師、臨床醫師、檢驗師、護理師、技師、中醫師等職」。
《全國高等農林專科教育座談會紀要》等文件提出:農林專科教育的培養目標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又紅又專的高級農林技術應用人才和管理人才」。在業務方面「獲得助理農藝師或高級技術員的基本訓練」。
財經類專科教育有關文件提出:「普通高校財經專科教育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從事財經管理工作的應用性高級專門人才」。「學生畢業分配主要面向基層,在各級財經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從事實際工作」。
上述國家教委頒布的文件以及國家教委高教司頒布的各類高專教育的教學文件所提及的高專培養目標內容是迄今為止,對高專培養目標最明確具體的闡述。
1987年國務院批轉《國家教委委員會關於改革和發展成人教育的決定》中指出:「職工大學、職工業余大學、管理幹部學院應當利用自己同企業、行業關系緊密的有利條件,結合需要,舉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為企業事業單位培養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專業技術人才」。
1993年國家教委召開的全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會議所頒布的文件《關於改革和加強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工作的若干意義》中提出:「成人高等教育培養目標是:能夠堅持社會主義道路,適應城鄉企事業單位生產、工作第一線需要的,又紅又專的應用型或職業型高等專門人才」。
1995年國家教委教職〔1995〕12號文件中提到:「職工大學直接面向地方經濟建設、面向基層、面向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擔負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高級(部分中級)實用技術、管理人才的任務」。
1995年8月國家教委在北京召開全國性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討會。會議提出:「高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在生產服務第一線工作的高層次實用人才。這類人才的主要作用是將已經成熟的技術和管理規范變成現實的生產和服務,在第一線從事管理和運用工作。這類人才一般可稱高級職業技術人才」。
從上述國家教委有關文件對高等專科教育和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培養目標的闡述以及對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承擔實體職業大學和職工大學培養目標的規定。我們可以得到明確結論:高等專科教育與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培養目標基本上是一致的,並可歸結為以下四點:
(1)人才類型是技術型(應用型、實用型等)人才
(2)人才層次是高級專門技術人才(如比技術員高一層次的高級技術員)
(3)工作場合是基層部門、生產一線和工作現場
(4)工作內涵是將成熟的技術和管理規范轉變為現實的生產和服務。
(二)我國高專教育與高職教育辦學機構的實際培養目標,可以進一步論證上述結論。
1.高專:
上海機專――生產現場工藝人員和管理人員。
上海化專――生產一線工藝及運行技術人員。
嘉興工專――現場技術及管理人員、工地施工員。
杭州工專――中小型工廠生產一線技術人員。
鹽城工專――生產一線應用型人才(技術和管理)
2.職業大學:
金陵職業大學――大專層次第一線應用型人才。
江南大學――各行各業生產一線專門技術人才。
常州工業技術學院――中小型企業、鄉鎮企業的一線高級應用型專門人才。
襄樊職業大學――大專層次的中小型企業,鄉鎮企業的一線高級應用技術人才。
蘇州職業大學――中小型企業的技術及管理人員。
3.職工大學:
上海輕工業局職工大學――生產一線工作的工藝人員和管理人員。
上海機床公司職大――從事數控機床編程、調整、操作及維修的技術人員。
上海二輕局職大――從事生產線上工藝工作及工藝裝備設計的技術人員。
上海儀電局職大――從事生產現場工藝工作及工藝裝備設計工作的技術人員。
大同礦務局職大―煤礦生產一線的應用型機電技術人才。
沈陽新光動力機械公司職大――從事柔性加工自動線上的編程、調試、操作及
維修等工作的專門技術人員。
由此可見,我國各高專及高職院校實際的培養目標也是基本一致的,也就是說培養的是同一種人才類型――技術型人才。
從上述學校的教學計劃看,也具有共同的基本特徵:
(1)主要以高中文化作為學習專業的基礎。學制一般為2~3年。學歷為大專層次。
(2)基礎理論以必需夠用為度,專業知識要掌握扎實。
(3)強調專業理論的實際應用,重視實踐能力(包括專業工作所需的技能)的培養。在辦學方面,高專和高職都重視服務目標的針對性、(地方、行業和企事業),都與地方、行業及企事業有廣泛合作。因而,在辦學方向也有較大的一致性。
(三)從六十年代開始,由於經濟和科技的發展,國際高等教育產生了結構性調整。當前世界許多國家的高等教育由三種教育類型組成:學術教育、工程教育及技術教育。
1.學術教育――培養發現和掌握客觀規律的學術型人才。
2.工程教育――培養將客觀規律(即科學原理)轉化為設計、規劃和決策的工程型人才。
3.技術教育――培養將設計、規劃和決策(圖紙、文件)轉化為物質產品或對社會產生具體作用的技術型人才。
上述的「工程」與「技術」概念,是由這類人才的活動特徵和工作內涵所規定的,因而具有廣泛含義的。「工程」用語已延伸到包裝工程、信息工程、軟體工程等。「技術」內涵也已覆蓋到管理技術、教育技術、營銷技術、運行技術等。
學術教育與工程教育各國大都由傳統大學或高等院校來承擔,而技術教育則由六十年代後興起的高職院校來承擔。
如美國的學術教育由綜合性大學承擔,工程教育由專門學院承擔。而社區學院和技術學院承擔技術教育。
英國的傳統正規大學承擔學術教育,工業大學與專門學院承擔工程教育,多科性技術學院承擔技術教育。
德國的綜合性大學承擔學術教育,工業大學承擔工程教育,而高等專科學校及職業學院承擔技術教育。
法國的傳統正規大學承擔學術教育,大學校(又稱高等學府)承擔工程教育,短期技術學院及高級技術員文憑培訓班承擔技術教育。
日本的綜合性大學承擔學術教育與工程教育。短期大學、高等專科學校、技術科學大學承擔技術教育。
韓國以綜合性大學與專科大學培養學術型和工程型人才,以初級職業大學培養技術型人才。新加坡以國立大學與理工學院培養學術型人才和工程型人才,以技術學院培養技術型人才。
我國台灣地區以綜合性大學培養學術人才和工程型人才,以技術學院培養技術型人才。
我國香港地區以綜合性大學和理工學院培養學術型和工程型人才,以工業學院培養技術型人才。
這里必須說明,高等學校所辦教育類型是必定存在著一個主要傾向,但決不是絕對的。辦學機構與教育類型不是完全對應的如美國普都大學,內設工程學院培養工程型人才,又設技術學院培養技術型人才。我國高等教育的結構性調整與世界各國高等教育發展總趨勢是完全一致的,即正在形成以上述三種教育類型為框架的高等教育體系。其核心問題是需要不斷加深高等技術教育的認識。
(四)既然高專、高職從教育本質來說是共同的,那麼,為什麼我國在八十年代開始,又產生了高職這類教育實體,並逐漸形成了一種教育概念呢。這是必須探討的問題。
這里有兩方面的因素促成了這種現象的產生:
1.首先是我國的高專雖然有較長的發展歷史,但是建國以來舉辦高專教育較多是作為對經濟建設迫切需要的一種應急措施;而不是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來對待的。如1953年高教部部長馬敘倫在全國高等學校行政會議上說:「為了解決迫切需要,1952年曾在高等學校內大量舉辦專修科,這是完全必要的。1953年仍需招收一定數量的專修科新生以適應最近幾年國家建設的要求。同時,從國家長期建設的需要考慮。更必須培養大批真能掌握高級技術的專門人才。隨著中等工業學校工作的加強,今後高等工業學校應盡量減少專科招生名額的比例,逐步做到把培養技術的任務由中等技術學校及其附設特別班擔負起來」。
1955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的《高校部1954年的工作總結和1955年的工作要點》中指出:「根據國務院指示,專修科應及早停辦。從今年起即減少專修科招生任務。大力加強中等專業教育的領導」。這樣的指導思想的存在也決非偶然。這是當時全盤學習蘇聯模式的影響在教育領域中的反映(前蘇聯是沒有高專只有中專的)。當然,更主要的還是我們對高專的社會功能和國情認識不足的緣故。
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高專教育幾起幾落未能得到正常又扎實的發展。特別在教學內涵上,尚未形成自身的特色。而且由於起初專修科大都是普通大學舉辦的,因而,必然會受到本科教育的影響,在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方面成為同專業本科教育的「壓縮餅干」。因而,高專畢業生無論在數量上或質量上都不能完全滿足社會基層應用型人才的需求。但是從八十年代開始,我國經濟發展愈來愈迅猛,社會對一線應用人才的需求也日趨迫切。於是根據地方經濟發展需要,在幾年內,一百多所職業大學就應運而生。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的概念也在此基礎上提出。
2.作為高職教育實體的職業大學與職工大學,能更及時更准確地對社會一線人才需求作出反應。
科技的迅速發展,社會經濟活動的不斷深化,必定會對社會生產一線和工作現場的職業崗位產生影響。一些崗位消失了;一些崗位的智能內涵不斷豐富;同時又產生了一批新的職業崗位。這種職業崗位的變化必然對教育提出新的要求,與地方和企事業有較緊密聯系的職業大學和職工大學,能更及時覺察到新的要求並能更准確地作出反應。
就這一點而言,職業大學與職工大學比普通高專具有較大的優勢。所以,這也是高職能夠產生、發展的重要原因。
高專與高職雖然在教育的社會功能與培養目標的總體要求上是一致的。但是由於歷史形成的各種因素,二者會並存一個時期。
(五)從當前我國實際情況看,高職與高專在「大同」下尚有「小異」。這種「小異」體現在專業設置,也就是培養目標的針對性上。
我國高職與高專在專業設置上有以下幾種針對情況:
1.一種技術:如包裝技術專業。
2.一組崗位:如機構製造工藝及設備專業。
3.一個社會公有崗位:如會計專業。
4.一個行業崗位:如汽車性能參數測試專業。
高專的專業設置是1、2、3三種情況,而且以技術來設置專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而就高職的主要教育實體,職業大學和職工大學來說,主要是2、3、4三種情況,尤其是4,體現出明確優勢,辦得很有成效。形成這種情況,有高專歷史發展的因素。也有高職院校與企事業緊密聯系的客觀原因。
工廠企業歡迎這種針對行業崗位的專業設置。上海許多郵電分局領導對上海郵電職工大學培養的程式控制電話交換機房調試、操作和維修人員,十分器重,認為在這一崗位上,職大畢業生比其他院校畢業生,工作起來更為順手得力。當今,國際上許多國家提倡企業辦學,如日本松下電器公司所屬松下電器工程學院,豐田汽車製造集團公司所屬豐田汽車工科大學等,都是適應本企業特殊需要的專業理論和實際技術而開辦的。行業辦學的模式,在美國甚為流行,弗吉尼亞州35家企業出資合辦夏博茲維爾紡織學院,就是一個典型實例。該學院實行工讀交替,開設課程力求與企業密切聯系。
所以職工大學與職業大學專業設置的這一特點,符合國家需要和國際潮流,也是高職院校發揚優勢的體現。
結論是:
(1)當前我國的高專與高職同是高等技術教育,二者無本質區別。
(2)由於我國歷史發展形成的緣由,高專與高職尚會並存一個時期。
(3)高職院校應發揮與地方經濟、企事業緊密聯系的優勢,更有效地為它們服務。
8. 我的股票期權過期一個月了,可以挽回么
購買股票就要面對,期權過期,這一風險。到期了就不能挽回了。
每一份股票期權合約都有相對應的合約要素,到期日是其中之一。到期日是指股票期權合約有效期截止的日期,是期權權利方行使權利的最後日期,所以投資者在交易期權的時候,面臨著期權投資的到期風險。但是,到期風險具體指的什麼呢
對權利方來講,到期風險可以理解為,期權到期的時候雖然有內在價值,但這些價值需要投資者及時的行權。所以,投資者一方面不要忘記行權,另一方面還可以和期權經營機構做出相關的約定,在期權達到一定實值程度的時候進行自動行權。
對義務方來講,若在合約存續的期限內,行情波動幅度比較大,甚至是超出了預期,那麼虧損將會很大。即使投資者對市場的走勢判斷准確,但是是在期權到期日之後才顯現的,同樣也會遭受損失。
所以,到期風險在很大程度上和投資者對市場的預期、選擇的期權合約是有關系的。有限的生命周期是期權交易的特點之一。不少投資者在股票被套之後,期待未來某一天股價能重新上漲,這樣做的代價是時間、利潤,但是期權交易中,代價就可能會是損失全部。
所以,都不要有不平倉的心態。一旦發現行情的分析錯誤,就要止損平倉、進行組合操作鎖定風險,這樣權利方才能收回一部分的權利金,義務方也可以避免虧損進一步的擴大。
9. 退休職工去世喪葬費是多少
喪葬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需要賠償給死亡人親屬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後事的費用。該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准法律採取了確定化的具體標准,統一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為基數計算6個月,其總和便是喪葬費總額,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因此,不管實際辦理喪葬事宜花費是多是少,也不管受害人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對於喪葬費的賠償標准上是沒有任何差異的,都按照同一標准予以確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喪葬費的支付主體不是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的,而是其他第三人支付的,則請求權主體就是支付該費用的第三人了,該第三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該費用,但侵權人已經支該費用的除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侵權人已支付該費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