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看到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的退休人員薪酬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其中,最直接的表現,就是養老金的替代率問題。觀察到不少普通企業退休的職工,他們的養老金替代率在40%至50%左右,整體的養老金替代率偏低,當然這可能與普通企業職工只領取基礎的養老金因素有關,較少的普通企業職工參與到企業年金以及商業保險等渠道,由此導致他們的退休金偏低,養老金替代率基本上處於偏低的水平。
由此可見,對普通企業員工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之間,彼此的退休金差距還是比較明顯的,這不僅與歷史因素有關,而且也與平日的繳費基準、工作穩定性以及社會平均收入等因素有關。不過,隨著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普通企業退休金也會得到逐漸重視,並會有更完善的保障體系,不斷縮水兩者之間的退休金差距水平,這也是一種可以預期的發展趨勢。
不過,現階段內,對普通企業的員工來說,可能更擔心延長退休的問題。相比之下,普通企業員工的工作不確定因素較高,不像事業單位工作那樣穩定與長久,一旦延長了退休的年齡,對普通企業員工來說,則可能需要承擔更多的不確定風險。但是,對在職的普通企業員工來說,除了繳納基本的社保外,仍可以考慮參加一些企業年金或商業保險等,來達到提升未來養老金替代率的效果。
B. 企業退休金普遍低,主要原因是什麼
無論是事退人員還是企退人員,決定退休後養老金多少的原因取決於在職時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正所謂「多繳多得」,而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多少取決於在職時繳納養老金的基數、繳納年限和職業年金。
一系列措施正在實施,企退、事退養老金差距有縮小的趨勢國家層面上逐步也意識到養老金不公平的問題,企退人員在職期間同樣為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理應在退休後享受到更高的待遇。為此自2014年起,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審議通過並開始在各省份陸續落實,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養老保險「並軌制」,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施行一個制度、全國統籌。
此外,在退休人員每年養老金的調整上也開始向企退人員傾斜。至今年,我國已經實現養老金連續16年上漲,每年的上漲幅度都在5%左右,前些年在調整的時候會出現越調整差距越大的情況,比如本來事退人員的養老金是8000元,企退人員的養老金是4000元,按照5%的比例上浮後,事退人員漲到8400,漲了400/年,而企退人員由4000漲到4200,只漲了200/年,長此以往,越調整差距越大。
最近幾年社保廳、財政部意識到了這一問題並開始做出轉變,調整幅度向企退人員傾斜,比如今年某省可能對企退人員的調整幅度達到5.7%,但是事退人員的調整幅度可能只有4.3%,以此來縮小差距。結語總體來說,私企節控財務支出、私企從業者頻繁跳槽或者被動裁員、事退「中人」多了職業年金,這些都是導致企退人員養老金偏低的因素。
好在「並軌制」正在推進,全國統籌也在實施,雖然還有很多漏洞和不足之處,但是歷史遺留問題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解決的,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兩者的差距會逐步縮小。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交流。碼字不易,給點個贊吧。
C. 一般在企業退休之後,能拿到多少退休金
機關事業單位是按照在職時的職務職稱拿工資,工作表現成績再優秀也是按照職務職稱拿版工資。企業是按照權經濟效益和個人工作成績取得報酬。機關事業單位很企業不是一樣的分配機制,走的不是一條道,退休收入自然不一樣!企業人在職時有你大展身手的時候,選經濟效益比較好的企業,有本事不懶惰一定會有比較高的收入,退休金自然就高。不然的話就該拿低工資!
D. 行政事業單位退休金比企業退休金到底高多少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版2015年12月前已退休權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E. 企業退休養老金領取多少都與什麼條件有關
養老金多少和什麼因素有關
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多少,主要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職工在職期間繳費基數的高低,二是繳費年頭的長短。也就是說,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後養老金拿的就多。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5)企業退休金不高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
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F.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最吃虧
退休職工養老金,涉及到絕大多數人的切身利益,是一個比較沉重的話題。2018年養老金上調方案已經發布,從今年1月1日起,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上調5%,增發的養老金將在年中發放到位!
養老金上調,意味著退休老人有更多的收入,經濟狀況、生活水平也將隨著提升,按理說很多人都應該感到興奮才對。事實上,每年養老金上調通知發布後,網上關於養老金的討論都有很多,更多的聲音是關於不同退休人員之間養老金差距的!
要想真正提高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縮小二者之間的收入差距,個人認為同步調整繳費基數才是最關鍵的,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只是杯水車薪。上調企業職工繳費基數,會同時增加參保人和用人單位的經濟成本。即使參保人明白了養老保險多繳多得的原則,願意提高自己的繳費基數,但又有多少企業願意這么做呢?
因此,這就產生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企業在職職工繳納養老保險基數較低,退休後看到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比較高,抱怨社會不公平!
退休人員養老金逐年上調,符合社會發展規律,體現政策關懷和科學性,這個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上,就算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平均上漲118元,全國人均養老金上漲至2480元,很多人都是達不到這個水平的(二八定律適用於社會各個方面)。每月上調118元養老金,也無法在實質上提升退休老人的生活質量,更何況上調的養老金還有很長一段時間才會補發!
養老金上調通知發布後,各個相關部門還需要一定時間制定當地的調整細則,具體調整方式和額度也要等到5月份之後才能知曉,屆時退休人員養老金才能真正調整到位!
G. 為什麼公務員和企業工人退休金差別這么大
首先,由於改革不同步,致使企業職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在養老金繳費與待遇計發方面差距過大,而責任劃分不清及政府、企業、個人之間負擔比重失衡,則使制度的可持續性難以得到保障。
目前公務員退休金替代率在70%以上,屬於偏高,這是單一層次制度安排的結果。企業職工在改革前的退休金替代率也同樣偏高。但企業職工實行養老保險改革後,當初設計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雙層架構並未實現,即企業年金並未普遍建立。
公務員保留了退休金的偏高替代率,企業職工降低了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又未補上企業年金,兩大群體的待遇差距就持續拉大了。
其次,當初設計養老制度之時,養老方面的紅利就有所傾斜,也就是以權力為中心向外的輻射,其距離權力近得到更多的養老待遇;而企業相對離政府權力遠了些,養老待遇自然就差了一些。即便同樣是企業,也可以按央企,集體企業的區別而有著不同的養老待遇。
就公務員養老金,如果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之間差別也很大。比如,退休金發放標准過度依賴行政級別,輕視供職年限,這對公務員也十分不公平。甚至有的地方存在「賬外」退休金,各種補貼也不一樣。
再者,企業連漲九年養老金抵不上機關和事業單位漲一次,原來的差距不但沒縮小,新的差距又在加大。舊的矛盾沒有很好地面對、梳理、調整、化解、解決。新的矛盾還在現行政策中不斷涌現,僅企業在地域、行業、工種、職稱等方面又形成了新的差距,而且差距還在繼續擴大,全國企退平均工資最高地區和最低地區差距將近一倍,有職稱和沒有職稱的職工退休金相差也高達一倍以上,壟斷行業和普通企業退休金差距更大,按現有調整政策發展下去,企業內部的退休金又將出現新的多軌制。
這一切實在讓人感到費解和不安,主要原因只有一點,就是分配原則的指導思想出了問題,而這種指導思想就是養老金雙軌制的延續與翻版。所有養老金政策都出自於同一種指導思想,同一種政策,同一種模式,這種固有的、陳舊的、一成不變的指導思想不改變,原來的雙軌制不但永遠得不到解決,而且後來的養老金政策還會繼續撲其後塵,產生更為復雜的多軌制。
H. 為什麼事業退休金這么高,年底想知道還發1萬3,企業退休人員工資那麼低,為什麼就沒事
實就是這樣的,為什麼人擠破頭的想進事業單位呢?那這個也是有很大原因的事業單位福利好,所以人都擠破頭了,想進事業單位,除非自己有門路,干別的,這就是事業單位和企業的區別,這也就是現實,不接受也沒有辦法
I.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應不應該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理論上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應不應該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但是在實際過程中養老金制度和工資制度是不同的,現實中存在很多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應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情況。
因此,個人認為對於養老金也不應該出現每月幾十、幾百的情況,至少應該能夠達到最低工資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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