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人員退休費應計入哪個科目
適用於「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請參看 ④勞動保險費: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規定交納地方統籌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支付離退體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 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其他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各項費用,具體包括以下幾項: (1)企業管理部門及職工方面的費用 ①公司經費:指直接在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②工會經費:指按職工工資總額(扣除按規定標准發放的住房補貼,下同)的2%計提並撥交給工會使用的經費。 ③職工教育經費;指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5%計提,用於職工培訓、學習的費用。 ④勞動保險費: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規定交納地方統籌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支付離退體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 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其他費用。⑤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2)用於企業直接管理之外的費用。 ①董事會費:指企業董事會或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成員津貼、差旅費、會議費等。 ②咨詢費:指企業向有關咨詢機構進行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咨詢所支付的費用或支付企業經濟顧問、法律顧問、技術顧問的費用。 ③聘請中介機構費:指企業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查賬、驗資、資產評估、清賬等發生的費用。 ④訴訟費;指企業向法院起訴或應訴而支付的費用。 ⑤稅金:格企業按規定交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⑥礦產資源補償費:指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其他管轄海域開采礦產資源,按照主營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的礦產資源補償費。 (3)提供生產技術條件的費用。 ①排污費:指企業根據環保部門的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②綠化費:指企業區域內零星綠化費用。 ③技術轉讓費: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④研究與開發費:指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所發生的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資、設備調試費、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認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新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制的費用以及試制失敗損失等。⑤無形資產攤銷:指企業分期攤銷的無形資產價值。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等的攤銷。⑥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指企業對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在費用項目的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包括按大修理間隔期平均攤銷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就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的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的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 (4)購銷業務的應酬費。其中主要指業務招待費,即企業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費用,這些費用應據實列入管理費用。 (5)損失或准備。①壞賬准備:指企業按應收款項的一定比例計提的壞賬准備。②存貨跌價准備:指企業按存貨的期末可變現凈值低於其成本的差額計提的存貨跌價准備。③存貨盤虧和盤盈:指企業存貨盤點的盈虧、盤盈凈額,但不包括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存貨損失。 (6)其他費用其他管理費用:這里指不包括在以上各項之內又應列入管理費用的費用。
㈡ 為離退休人員發放補貼可以稅前扣除嗎
關於離退休人員行業自建補助等統籌外費用,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中職工福利費包括(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離退休職工統籌外退休津貼、統籌外費用,不屬於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直接扣除。
㈢ 企業慰問離退休職工發生的費用列入什麼科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 號)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參考《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內。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雖然離退休人員已經不再為企業提供勞務,應當納入社會保障體制予...
中華。會計網校小文哥回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 號)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參考《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內。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雖然離退休人員已經不再為企業提供勞務,應當納入社會保障體制予以保障,但由於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水平仍然比較低,企業為他們支付統籌外費用,實質上屬於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業為本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或支付的統籌外費用,暫定可按照職工福利費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給離退休人員發生的費用要符合企業的相關制度、不以避稅為目的。
但在企業重組情況下,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則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 號)執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是按規定從重組前企業凈資產中預提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由重組後企業承擔人員管理責任的,重組後企業發放或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從預提費用中直接核銷,不作為企業職工福利費。
二是企業實行分立式重組,將離退休人員移交存續企業或者上級集團公司集中管理,並將按規定預提的統籌外費用以貨幣資金形式支付給管理單位的,管理單位發放或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從專戶中列支,也不作為管理單位的職工福利費。
三是企業在財政部財企[2009]117號文件實施前完成重組,重組後企業將離退休人員移交上級集團公司集中管理,但當時未預提並劃轉相應資金的,重組後企業定期向上級集團公司繳納費用,應當納入職工福利費;上級集團公司代為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不納入上級集團公司職工福利費。
㈣ 為離退休人員發放補貼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文件關於福利費的規定為正列舉,不在列舉范圍的不能作為福利費處理。 關於離退休人員行業自建補助等統籌外費用,根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中職工福利費包括(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進一步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支付的離退休職工統籌外退休津貼、統籌外費用,不屬於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直接扣除。 對此各地也有相關規定,建議企業處理之前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處理為妥: 《山東省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通知》:企業在社保局發放基本養老金之外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補貼和節日慰問費不屬於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費用,因此,不能在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參考《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內。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 雖然離退休人員已經不再為企業提供勞務,應當納入社會保障體制予以保障,但由於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水平仍然比較低,企業為他們支付統籌外費用,實質上屬於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企業為本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或支付的統籌外費用,暫定可按照職工福利費相關規定在稅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給離退休人員發生的費用要符合企業的相關制度、不以避稅為目的。 但在企業重組情況下,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則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 一是按規定從重組前企業凈資產中預提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由重組後企業承擔人員管理責任的,重組後企業發放或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從預提費用中直接核銷,不作為企業職工福利費。 二是企業實行分立式重組,將離退休人員移交存續企業或者上級集團公司集中管理,並將按規定預提的統籌外費用以貨幣資金形式支付給管理單位的,管理單位發放或支付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從專戶中列支,也不作為管理單位的職工福利費。
㈤ 離退休人員取得原單位發放的獎金及補貼,怎麼繳納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
㈥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一次性生活補助應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向職工收取的餐費,一般直接在單位食堂賬中反映。給職工的餐費補助可以在伙食補助費中核算。
㈦ 離退休人員補貼企業如何列支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按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回繳納的答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相應的人員工資、社保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離退休人員的補貼屬於上述類別,可以稅前扣除。但是,若參加了社會統籌除外。
㈧ 對象退休人員發放的軍轉干補貼會計處理計入工資薪金還是計入福利費
按月按標准發放的交通補貼要記入工資總額,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中的「職工福利費」。
㈨ 請問下,交通補貼要計入工資的金額嗎退休人員工資為什麼不計入應付福利費,要計入管理費用.
根據財政部2009第242號文,按月按標准發放的交通補貼要記入工資總額,離退休人員的工資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中的「職工福利費」。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財企[2009]242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解放軍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加強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國家、股東、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等有關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㈩ 支付離退休人員工資,計入什麼會計分錄
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於應付工資的核算范疇,也不需要預提或分配,所以,支付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在賬務處理上計入工資總額,個人不必再提交五險一金,但養老金單位統籌部分不免。
具體會計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退休工資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0)離退休人員的補貼計入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管理費用在會計核算上是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賬核算。期末"管理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後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