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國有企業,按幹部退休和按工人退休在待遇上有什麼不同
幹部好像比工人退休的晚。
當然退休金要比工人的多。
❷ 國有企業工人和幹部在退休待遇上是否一樣怎麼知道我們公司是不是行政事業單位
補充一下你選的最佳答案:企業幹部,在副處級以上的,與其他職工的待遇是不一樣的,稍高些。
❸ 國家離退休幹部待遇有多少
離休幹部待遇規定全文
為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離休幹部的關懷照顧,中組部以及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委今年聯合印發了三個文件,其主要精神如下:
一、《關於提高部分離休幹部醫療待遇的通知》決定,提高部分離休幹部的醫療待遇:
1、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文化大革命」後至離休前為正廳局級的離休幹部,提高享受副省(部)長級醫療待遇。
2、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縣處級及以下離休幹部,提高享受副司局級醫療待遇。
二、《關於調整中央、國家機關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決定,適當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以及在京事業單位抗日戰爭時期及其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
1、調整護理費的范圍是,第一、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幹部。
2、護理費的發放標准由原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已發放自雇費的離休幹部,不重復享受。
3、調整護理費所需費用按現行經費開支渠道解決,由財政開支的納入預算。中央、國家機關在京企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三、《關於調整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決定,適當調整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的護理費標准:
1、調整護理費的范圍,仍按照國發〔1980〕253號文件規定的范圍和條件執行。
2、護理費標准由原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
3、調整護理費標准所需費用,機關、事業單位按現行財政體制和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國有企業單位,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按原經費渠道解決。
4、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離休幹部護理費的調整,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辦法。
離休幹部喪葬費:
一、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對離休幹部遺屬的生活困難補助的規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離退休幹部)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規定如下: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遺屬補助費按應享受遺屬補助的人數和標准計算,其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的工資。
(3)補助對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下列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 ①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4)上述補助對象參加勞動或農業生產所得的報酬,應作為本人的生活費用,在計算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時,要把這部分收入考慮在內。
(5)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數額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費以後,所余部分應作為遺屬生活費,不足時,再給予補助。扣除標准,由各地區根據本地區一般工作人員的生活水平確定。
(6)遺屬在享受定期補助以後,如遇有特殊困難,死者生前所在單位,還可酌情給予臨時補助。
(7)享受補助的遺屬,因經濟收入增加、就業和人員減少,可根據新的情況減發或者停發其生活困難補助費。
(8)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的經費內支付。國企離退休幹部死亡後,對於生活上確有困難的供養直系親屬,可暫由發給撫恤費的單位,按其困難大小給予適當補助。所需費用按現行撫恤費開支渠道解決。
❹ 國有企業副處級幹部退休工資怎麼算
沒有統一的標准。處級幹部只是一個行政級別,不是工資級別,同是處級幹部,工資不一定一樣,退休工資當然就不一樣了。另外各地的工資級別也不一樣呀,所以退休工資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
❺ 企業幹部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原國營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一樣,是有行政級別的,如省軍級、地師級、縣團級等,但改革開放後國營企業改為國有企業,同時也取消了這些企業的行政級別;上世紀1992年實行社保制度後,原國營企業與其它企業一樣,職工的參保和退休等事宜全部納入社會化管理,原國營企業里的幹部身份不再是國家幹部,而是「企業管理人員」。按現行社保制度,任何所有制性質的企業里的管理人員和其它參保人員一樣,其退休前的身份和職務在社保辦理退休時都沒有經濟意義,不享受特殊待遇,因此,企業管理人員的養老金計算標准與計算方法都與其它參保人員完全一樣。
❻ 國企員工工資8000退休有多少
國企員工工資8000退休有多少應根據情況而定。
具體包括:
1、現在大部分國有企業都是按勞分配,也就是說勞動的越多,那麼獲得的回報就會越多。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之後,對於這一點的規定已經十分的嚴格。一般的職工退休的話,要看企業繳納的養老金和員工繳納養老金的總額,這個總額越多的話,那麼退休以後的收入也會更多,反過來也是一個道理。也有一些企業出現經濟不景氣的情況,或者企業倒閉,那麼職工的養老金由於只能個人繳納,將會變得更少。
2、現在中國的養老金主要分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兩個大塊。不過近幾年養老金全面並軌,以後將會完全一致。國家在養老金方面有明確規定,未來國有企業的養老金將會和社會掛鉤,工齡問題將會折扣在養老金裡面,所以國有企業的養老金多少,還需要根據當地的平均工資和經濟情況而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國有企業退休幹部有什麼特殊待遇
截止目前國有企業退休幹部沒有什麼特殊待遇 ,但屬縣團級以上企業退休幹部各地有差異,比方生活補貼類,但這部分支出由當地財政負責。
❽ 國有企業改制退休人員工資怎麼算
不同省市待遇是不同,以下是崑山的供參考:
根據昆辦發(2003)12號對改制企業職工內退政策作了補充規定:至企業深化改制時點,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含5年)的職工,內退生活費按在崗工資的70%計算,職工本人在崗工資的70%部分低於360元/月的,按360元/月·人計算,列入改革成本。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10年以內的職工和10年以上其累計工齡30年以上的職工,內退生活費按360元/月·人計算,列入改革成本。近年來我市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實行的是滾動管理,一般2年調整一次。昆明市2002年6月底以前最低工資標準是340元/月;2002年7月1日調整到360元/月;2004年10月1日調整到470元/月。2006年7月1日調整到540元。2008年1月昆明市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到680元。昆明市國有企業改制根據「退養期間由企業發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作為生活費」的政策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在對改制企業測算改製成本時,均按照當時省確定的昆明市最低工資標准進行測算,差額部份由改制企業負責解決。內退生活費按最低工資標准發放。辦理內退手續必須嚴格按照職工自願、企業批準的原則進行。
改制前企業及其職工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應按規定參保,在改制前一次性繳清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計繳利息和滯納金。企業改制時,對經確認的拖欠職工的工資、集資款、醫療費和挪用的職工住房公積金以及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原則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企業必須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時為職工接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並按時為職工足額交納各種社會保險費。
以上,兩者待遇相同
❾ 國企正式員工和公務員退休後在待遇方面,有什麼區別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25
❿ 關於國有企業退休國家幹部待遇問題
關於國有企業退休國家幹部待問題,退休時給了一個幹部退休本子,待遇問題沒答服,當時分配是企業,事業,機關待遇都一樣,四十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