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享受醫保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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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間斷,但是間斷的那一年如果發生醫療費用就不能報銷.
職工醫療保險是到退休時一定要繳足25年,只要滿足了這個條件退休後就不要繳費一直享受醫保.
不足25年,退休時一定要補足25年才可以享受.所以你現在最好不要間斷,間斷了不但間斷那一年醫保沒有保障,而且到時補繳的費用也比較高
❷ 退休人員如何享受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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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說過退休人員還要交醫保的,到退休年齡了,醫保交費也符合當地規定了,那麼就可以不用交費繼續享受醫保了
❸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可以享受哪些方面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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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它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保險的重要項目之一。
醫療保險具有社會保險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徵。因此,醫療保險制度通常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建立基金制度,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醫療保險費由醫療保險機構支付,以解決勞動者因患病或受傷害帶來的醫療風險。
醫療保險就是當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的醫療保險實施四十多年來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國和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制度已難以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國務院於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它是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大家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它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特點。
醫保後對退休職工有哪些照顧?
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退休職工年老體弱,一般患病較多,是需要社會照顧的脆弱人群。切實解決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問題,正是這次醫療保險改革所要解決的一個工作重點。因此,國務院在《決定》當中針對退休人員專門規定了一些照顧性政策:
首先,明確了退休人員不繳納醫療保險費,這是一項基本政策,各地區、各部門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其次,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做出了貢獻,退休後收入低,特別是現在已經退休的職工,沒有足夠的用於醫療支付的積累,醫療負擔較重。因此,《決定》除了規定退休職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外,還規定了用人單位繳費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要考慮年齡因素。年齡越大,單位繳費部分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戶劃入比例高於在職職工。
除此之外,《決定》還進一步明確對退休人員在統籌基金支付時的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要給予適當照顧。規定退休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既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決定的,同時也是為了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竟爭的機會。我想,在了解了上述情況以後,你們對醫療保險制度的互助共濟作用認識就會更加深刻了。
參考資料:
❹ 退休後享受醫保的必要條件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需要滿足3個必要條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根據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年限達到男滿30年,女滿25年的,退休後按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可申請一次性補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七條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❺ 職工退休後享受醫保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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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以後,原則上應當繼續繳納醫療保險。對於醫療保險,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策。一般地,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和補充醫療保險構成。基本醫療保險是比較通行的,退休以後可以不再繳納,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退休以後應當繼續繳納。補充醫療具有單位福利的性質,屬於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的補充醫療保險,一般不再繳納。
❻ 退休人員都享受醫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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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享受;
實際繳費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後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的存檔人員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每月繳納3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可以享受與城鎮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相同的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個人賬戶。繳納到你退休年齡為止,如果你繳納到退休年齡,還不足25年,還要繼續繳納。
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多交多得,個人賬戶累計越少開的退休金也就越少。醫療保險是持續性的,不可以斷交,一旦終止繳費,就不享受醫保待遇,如果養老停繳,醫保是不能停交的,只能交居民醫保,如果之前交的是自由職業者醫保的話,之前交的年限都白交了。
參考資料:社保網
❼ 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應具備哪些條件
條件就一個,醫保繳費年限達到男性25年、女性20年,退休後就可以享受終身醫療保險。
❽ 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退休後醫療保險怎麼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參保人,辦理退休手續後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因生活困難無力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可申請按月繼續繳費:
1.所在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
2.申請時,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低於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5倍的;
3.已辦理惡性腫瘤的治療、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精神病等四種門診規定病種備案手續的;
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三級(含)以上的;
5.撫恤定補優撫對象及軍轉幹部。
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未移交社區管理的報原工作單位)。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用人單位應對照本通知確定的條件認真核實後,報送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自審核通過的次月起按月繼續繳費。
繳費方式與待遇享受
按月繼續繳費的退休人員,參照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5%繳費,並同時繳納大額醫療費救助金,繳費期間不建立個人賬戶,不注入個人賬戶金,自足額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在職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退休人員按月繼續繳費的最長期限為10年。期間,繼續繳費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後,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繼續繳費期滿後仍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以繳費期滿時的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選擇按月繼續繳費的退休人員,繳費期間若經濟條件好轉,可申請停止繼續按月繳費,仍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以此次申請時的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按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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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是什麼
法律分析: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含緩退)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的,從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其中,經批准辦理緩退手續的,緩退期間享受在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 男滿30年、女滿25年。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補足前,個人賬戶金可以繼續使用,但暫停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有關規定劃入個人賬戶。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前,其職工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或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均計算為基本醫療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