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員工到退休年齡每年有沒有一個月的補貼金
國家沒有對於退休人員每月另外增加一個月退休金的規定,每月只發一次,全年發放12個月,只有離休人員,在1937年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才有此項待遇。
② 退休後又打工還有一年一個月工資補償嗎
退休後又打工,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勞務或僱傭關系。
被辭退沒有經濟補償。
③ 退休職工到私有企業上班被辭退後享有每年一個月的工資補償嗎
④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只交了七年單位支付每年給一個月的補償金嗎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只交了7年,按照社保勞動法是拿不到補償金的,因為社保中明確規定要交滿15年才可以領退休金,所以要想領的話要繼續交完剩下的8年,之後才可以領退休金!
⑤ 員工在單位工作多年,到退休年齡,單位有一年一個月的補償嗎
沒有啊,正常辦理退休就可以了,沒有補償這個說法的。
⑥ 機關部門單位招聘人員退休是否補嘗每年一個月工資
機關部門單位招聘人員退休,
應該沒有補償每年一個月工資,
退休的話應該就是領的退休工資按月領取,
沒有說每年再領一個月的工資,
具體情況建議你咨詢當地單位財務。
⑦ 請問退休後繼續聘用,退休前有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的待遇嗎
正常退休是沒有一年補一個月工資的,這個說的是你退休前如果單位不給你辦理退休,辭退你的話,需要按照工齡一年給予你一個月工資的補貼,例如你工作了10年,還有一年退休,單位無緣無故辭退你,需要給你補償10個月的工資!
⑧ 退休後又打工還有一年一個月工資補償嗎
退休後再打工就沒有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了。
退休後再打工只是勞務或聘用關系,受民法規范,不再受勞動合同法規范了。
⑨ 按規定退休人員有十二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嗎
各地規定不同,退休沒有聽說有補償金,而是當退休人員離世後有二十個月或四十個月補償。
⑩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的補償標准適用於退休員工嗎
【1】1943年出生的人,到2003年滿60周歲。
【2】從2003年,勞動者過生日開始起,按照國家法律規定,
單位必須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3】2003年以後,再用這位勞動者時,可以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協議,
不用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金。
【4】勞動者是2002年59歲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那時候,距離法定退休年齡還有1年。(中間還續簽了勞動合同》
從2003年勞動者過生日開始起,簽訂勞動合同開始失效了。
【5】單位是有過錯的,勞動者也有過錯。
我建議:如果勞動者沒有退休金,
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共可以補償1個月勞動者工資。
【6】如果勞動者在2003年滿60周歲開始有退休金,也可以不給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