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被雙開後,養老保險還有嗎
雙開並不能連社保也開了,社保仍然是個人的。
② 檢察院的公務員雙開後是否有養老金
檢察院的公務員雙開後,如果沒有刑事處罰,並且社保繳費15年以上,到年齡退休後,還是有養老金的。
③ 公務員在職期間被雙開退休後有退休金嗎
還退休金,雙開就差不多進去了,退休的定義是,在某個職位上干到法定年齡,六十歲吧,而不是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連公職都保不住,哪來的退休
④ 公職人員犯罪雙開後還有退休金嗎
所有的國家公務人員一旦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的,一律開除公職、開除黨籍。也就沒有了退休金,普通老百姓一個。
⑤ 已經退休的公務員,被雙開後還有退休金嗎
公務員被雙開後,以前已繳納的養老保險還在。
但是雙開後,原單位不會繼續繳納了,如果已經繳滿15年,在符合退休條件時,可以按規定退休,領取養老金。
⑥ 公務員被雙開後有沒有退休工資
法律分析: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行政事業單位幹部、職工開除公職後,其社會養老保險賬戶自動被凍結作廢,恢復公職後才可繼續以前的養老金賬戶。如果是到其他類型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則要自行重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養老金如何已經累計繳納15年了,那麼就還是有的。如果累計繳納年限不足十五年,需要以靈活就業形式進行個人繳納,補足十五年後可正常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四十八條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申請復核或者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處分的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因提出復核、申訴而被加重處分。
第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務員復核、申訴的機關應當撤銷處分決定,重新作出決定或者責令原處分決定機關重新作出決定:
(一)處分所依據的違法違紀事實證據不足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三)作出處分決定超越職權或者濫用職權的。
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務員復核、申訴的機關應當變更處分決定,或者責令原處分決定機關變更處分決定:
(一)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務院決定錯誤的
(二)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情節認定有誤的;
(三)處分不當的。
第五十一條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該公務員的職務、級別或者工資檔次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調整;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決定被撤銷的,應當恢復該公務員的級別、工資檔次,按照原職務安排相應的職務,並在適當范圍內為其恢復名譽。
被撤銷處分或者被減輕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工資福利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補償。
⑦ 公務員雙開後有養老金嗎
公務員雙開後沒有養老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務員雙開後後,會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