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職工因病致貧應該找什麼單位
您好!退休職工因病致貧應該找您居住地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實事求是地反應困難情況。如果符合低保條件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會向街道辦事處如實反映,給予您低保戶待遇。謝謝閱讀!
⑵ 請問,鐵路退休職工因病死亡給多少個月撫恤金和多少喪葬費
按所在省的規定。
按《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退休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養老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但目前,我國尚無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
退休費用已經省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但各地規定不一,且差距較大。
如黑龍江省規定喪葬費4000元,撫恤金6000元;四川省規定喪葬補助費按全省上年職工平均工資4個月計發,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退休職工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退休金8個月計發。涉及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建議咨詢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關於退休職工患病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恤金發放標准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恤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恤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范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准、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
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准、「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
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准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准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提高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准分別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別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准,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⑶ 企業退休職工因病去世待遇
法律分析: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⑷ 退休職工患病由醫院支付統籌金上限是多少
各地可能不一樣,我們這里是八萬。今年有可能上調至十二萬。
⑸ 退休職工生病住院可否向原單位申請補助
一般情況下可以使用社保,申請補助一般單位是沒有義務的,不過也分情況,可能有的公司處於道義會提供相關的補助
⑹ 請問因病退休工資標准
因病導致無法工作工資標准:
1 、根據勞動部關於發布《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法[1994]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為12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8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2、根據《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規定,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當地勞動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
3、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的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⑺ 因病退職的待遇,和正常退休待遇有何不同
正常退休和病退區別如下:
1:這是一個概念,退職是不夠病退的年齡,才叫退職 企業職工病
:2: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且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內繳費滿10年不滿15年的,可辦理病退。病退屬於退休的一種,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3: 企業職工退職:對於年齡達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且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果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可以辦理退職,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如果年齡達到病退要求,但繳費年限不滿15年或過渡期內繳費不滿10年的,退職待遇一次性支付,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4: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病退: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可辦理病退。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則只能辦理退職,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1、工作年限不滿10年;2、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5周歲。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職人員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與退休人員一起,根據國家調整離退休人員待遇的文件中的相關規定調整退職生活費,但幅度會小於退休人員。
⑻ 退休職工因病去世,那麼都有什麼待遇
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⑼ 退休患病職工困難申請
可以到當地社保局或者撥打電話12333查詢咨詢人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