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和內退職工簽訂《內退職工返聘協議》。簽訂此協議後如產生病假,是否可以不給病假工資。
你已經內退,返聘期間只能領取你的返聘工資,你的內退工資依然在發給你,你病假期間,只能領取你的內退工資,不給你病假工資是對的,
B. 未到法定退休年齡而又內退人員相關條款
未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單位辦理內退的職工單位負責給你一部分生活費並幫你購買養老保險。在這期間你可以自己干點其他的工作補充生活費用。
C. 內退職工正式退休了,養老金與正式退休人員的有什麼區別嗎
內在職工正式退休了,養老金與正式退休人員有什麼區別嗎?內在職工正式退休了,就屬於正式退休人員,既然大家都是正式退休人員,都是由社保部門來計算養老金,由社保部門統一發放養老金,正式退休人員與正式退休人員之間有什麼差異呢?
綜上所述,內在職工正式退休後,假如在內退期間工資收入沒有減少,在其他要素相同的狀況下和正式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差異不大;假如內退期間只拿生活費或是最低工資規范,可能就會對繳費基數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整體的繳費指數和個人賬戶資金,養老金可能就會比沒有內退的職工減少。
D. 內退協議屬於那種糾紛
獵律網解答:
內退人員與新單位用工爭議屬於勞動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八條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E. 還有4年退休,協議補償50萬與內退哪個好
肯定是協議補償50萬好,50萬不是個小數字,一定是50萬劃的來,內退後到正式退休也不會有這么多。所以還是協議補償50萬非常合算。
F. 內退後在工作簽勞動合同合法嗎
內退也是退休,看是否辦理了退休手續,如果已經辦理,就屬於退休人員,是不能在簽訂勞動的,而如果沒辦理退休手續,是可以的。
G. 企業與內退的、買斷的、已退休的人員簽訂的用工合同,屬於勞動關系嗎
內退的、買斷的屬於勞動關系,受勞動法的調整;退休的屬於勞務關系,受合同法的調整。
H. 企業內部退休需要簽訂內退合同嗎
摘要 針對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明確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是勞務合同是用工方式選擇的問題,內退人員可以簽訂勞務合同。但是,如果公司就是按自有員工對該內退人員進行錄用和管理,那麼公司應當與該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的規定: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業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可見,內退員工在辦理退休之前,若接受公司的勞動管理、從事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內退員工從事的勞動屬.於公司的業務組成部分,則雙方符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就算不簽訂勞動合同也有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系的風險。
I. 聘用退休人員,簽什麼合同!!
1997/9/15 勞辦發[1997]88號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二、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問題。各地應採取適當的調控措施,優先解決適齡勞動者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1996/10/11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 13.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