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資調整通知怎麼寫
通知
各位員工:
因為物價上漲,所以公司要給職工加工資。
特此通知
***公司
**月**日
『貳』 工資發放調整通知怎麼寫
通知:
根據本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現作如下調整:
工資發放時間改為XX,工資結算周期不變。
XX公司XX部門
『叄』 北京2017 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
六、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3)社區退休正職工資調整的通知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參考資料: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養老金
『肆』 工資發放調整通知怎麼寫
一、調資范圍:20xx年1月1日在崗從業人員。
二、調資辦法
(一)崗位工資
各單位以20xx年1月份工資表中員工崗位工資標准為基礎,按照以下辦法進行調整:
1.合同制在冊員工崗位工資由現行標准五檔B統一調整為八檔B標准。(詳見附表1)
2.勞務派遣工
崗位工資:第一學歷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按照本人工作崗位全部套入到1檔A標准;中專、高中或等同於高中文化程度全部套入到1檔B標准;專科學歷全部套入到2檔A標准;本科以上學歷全部套入2檔B標准。崗位歸集表和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工資表詳見附件2)。
技能工資:作為保留項目,繼續執行原標准,270元/月。
工齡工資:在原5元/年基礎的標准上調整到12元/年(按虛工齡計算)。
職務津貼:區隊長(工段級):40元/月;
副區隊長(副工段級):20元/月;
班長:10元/月。
技術津貼:按原標准執行。
3.聘用工按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准表確定新的崗位工資標准;
(二)績效工資構成:獎金+各類單項獎+各類會戰獎
1.月獎:按原文件標准執行;
2.各類單項獎:按公司發文執行;
3.各類會戰獎:按公司和採油廠文件執行;
三、工資套改步驟
(一)崗位歸集
各單位務必於4月20前按照新的崗位歸集表對本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進行歸集;
(二)工資套改
按照附件中要求,對全廠各崗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工資全部對應到相應的標准,並填寫上報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套改審批表和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套改花名冊。
(三)套改補發
對於工資套改後崗位工資高於目前執行標準的,按照差額對20xx年1-2月份工資進行補發。低於套改後標準的,從20xx年3月份起執行新的勞務派遣工工資標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勞動部門:
大律師網 相關律師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糧油統銷價格的決定》(國發〔1991〕18號)確定的今年糧油價格調整後,將「企業單位職工各等級標准工資均提高六元」的原則,現將調整後的企業工資標准印發你們,並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工資標准表》和《國營大中型企業幹部工資標准表》從
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執行。原勞動人事部勞人薪(1985)31號文制定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和幹部工資標准表及勞薪字(1990)11號文印發的「國營
大中型企業幹部工資標准表(十級以上設副級)」同時停止執行。
二、新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和幹部工資標準是在原勞人薪
(1985)31號文制定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和幹部工資標准及勞薪字(1990)11號文對十級以上各級加設副級的標准基礎上,每個等級增加六元工資額
制定的。企業實行新的工資標準的辦法仍按勞人薪(1985)31號文和勞薪字(1990)11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實行新調
整的工資標准後,企業新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間的臨時工資待遇調整為:大學本科畢業生七十二元(六類工資區,下同);大專畢業生六十七元;中專畢
業生五十八元;取得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和未取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畢業生八十四元。上述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其所在單位可根據本人的實際工作能力和
表現,合理確定其定級工資,一般應在不高於本人見習期臨時工資一級內掌握。
已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畢業生,分配到企業工作後,如一時難以明確職務,其臨時工資調整為:博士生一百零三元;碩士生九十六元。待他們明確職務後再按其所任職務正式確定工資。
其他有關涉及職工工資日常支付的問題,如職工病事假工資、計件工資單價計算等,仍按現行有關規定的辦法執行。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有關部門,可按照本通知精神,調整國營小型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工資標准,並報勞動部備案。紡織企業崗位工資標准、民航
企業空勤人員工資標准、交通航運企業船員工資標准,按國發〔1991〕18號文確定的原則相應進行調整,分別由紡織部、民航局、交通部制定標準的調整方
案,報勞動部批准後執行。
五、實行新的企業工資標准,是配合價格調整、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各企業要正確處理調整工資標准與搞活企業內部分配的關系。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企業,可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將這次增加標准工資的資金用於進一步深化企業工資制度改革。
『伍』 2018離休工資調整方案
2018年離休人員漲工資方案事業單位退休金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漲工資細節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最新退休工資的規定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相關的社會福利一、住房。離休幹部的住房標准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在分配住房時,應當給予優先照顧。跨省安置的離休幹部的建房問題,接受安置地區應積極予以落實。建房費用應按規定的建築面積和接受安置地區制定的每平方米造價標准合理計價,不得超過當地規定多要建房費。二、參觀。離休幹部參觀工農業建設的活動,應就地、就近安排,注意勤儉節約。跨省參觀應適當控制,一律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批准,由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統一組織,並事先徵得所去地方的省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同意,否則不要前往。跨省參觀,每年一般只限於組織一批,人數不宜過多,參觀時間不宜過長。地、縣級單位一律不得組織跨省參觀。參觀活動的經費開支一律按規定報銷。凡個人自行外出的,費用自理。三、醫療。在離休幹部看病難、住院難的地方和部門,要認真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離休幹部應在當地就醫;當地醫治不了而必須轉外地診治的,要按照衛生部門的規定辦理醫療手續。不能違反規定多帶陪護人員。病癒後應及時出院,不能以治病為名進行旅遊或長期在大中城市賓館、招待所留住。四、用車。離休幹部的配車、用車,要按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原配有專車的幹部,離休後待遇不變,如本人自願,可將專車組成為老幹部服務的車隊,統一調度。高級幹部原未配專車的,離休後不再固定專車,但要保證用車。
『陸』 2010年機關退休人員工資調整通知
是會上調的!復人社部制與財政部近日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按照總體水平5.5%左右的標准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開始補發。
『柒』 調整工資的通知怎麼寫
通知
因A身體原因,現將保衛科(一般稱呼)A、B和C三人崗位予以調整,A上白班,B、C輪流夜班,三人合理排班,安排休息,保證工作。按照勞動法或者公司規定,現調整B、C二人工資,工資調整如下:B2500
C2500。
特此通知!
某某單位
日期
『捌』 廣西桂林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2020年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工資的通知足真的嗎
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工資的通知,
人社部在4月17日正式發文了,2020年養老金繼續保持上漲水平,平均漲幅依舊為5%。當然5%只是平均數,實際上有的人漲幅會高於這個數,有的人漲幅會低於這個數,此外不同省份的調整標准也不一樣。
(一)普遍調整部分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68元。
2.按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具體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資料庫記載數據為准)計算,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二)適當傾斜部分
1.對至2020年12月31日(含)已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資料庫記載數據為准),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2.對至2020年12月31日(含)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符合上述第(一)、第(二)點條件,且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1902元計發。
『玖』 關於2017年最新退休工資調整多少的規定
2017年退休職工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拾』 剛退休的人員一年工資調整幾次
當年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不予調整。但因為上半年退休的人員,本應採用上年度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一般在六月份發布,發布之後需要重新計算,才出現所謂的「調整」的情況。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