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退休人員死亡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退休人員死亡需要的手續: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家屬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死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火化證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對於在職人員或未達到退休人員的個體靈活就業人員死亡後,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
死亡人員家屬持葬部門的火化證明原件(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死亡人員身份證、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及身份證、農業銀行開具的領取人存摺或銀行卡到社保局窗口辦理。在職死亡人員的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證明。
(1)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請表擴展閱讀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注意事項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所提供的單據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需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將死者的戶口簿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
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
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⑵ 退休人員死亡申報需要哪些手續
: 退休人員死亡,領取相關待遇,需要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由繼承人到單位去申報,沒有單位的,到社保局去辦理。
⑶ 退休人員死亡後,退休審批表到哪去了
退休人員退休審批表在退休人員個人擋案中,退休人員的個人擋案都統一集中存放在人社部退休人員檔案室內,你要查詢,可以用去世退休人員的身份證去人社局查詢,如人社局已送到擋案館保存了再到擋案館查詢
⑷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申請書怎樣寫
退休死亡職工的撫來恤金,不源用寫申請,只要你把退休死亡的職工死亡證明,火化證明交給單位主管社保的人員,他們就會給你辦理了,你要出具退休死亡職工生前供養人口的情況,比如,性別,死者關系,有無工作,出生年月日等等自然狀況,以便給你核定撫恤金,並加蓋社區的公章
⑸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申請表如何填寫
審批表不是白紙一張吧?既然是表,就有格,按照每一個格的要求填寫還有什麼難度嗎?這個再不會就無法再告訴你了。
⑹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需要什麼材料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 發文單位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文號 :冀勞社[2006]27號 發布日期 :2006-7-18 執行日期 :2006-7-18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16號)和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冀辦發[2003]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辦法。 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形式 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直接納入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和服務。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原則上應納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街道、社區實行屬地管理,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仍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管理。根據企業退休人員管理及居住現狀,結合各地城市社區建設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幾種管理形式: (一)社區管理。地處城市市區的企業,所屬地社區組織健全,功能完善,具有接收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直接納入社區管理。 (二)企業社區管理。依託現有企業建立並經民政部門認可的街道社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組織活動健全,由省和所在地的市級社會保險機構認可,當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掛牌,納入當地宏觀業務指導,作為社區管理。 (三)委託企業管理。遠離城市的獨立工礦區和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集中的企業生活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組織健全,基礎設施完備的,由企業所在地的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冀勞社[2004]68號文件規定進行「統一掛牌、統一管理、統一工作職責、統一規章制度、統一培訓」後,實行委託企業管理。 (四)對居住在河北省區域外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國家沒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其管理服務工作由企業和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負責。 二、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的原則、范圍和工作程序 企業按退休人員居住地,以市轄區域為范圍,向設區市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移交。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當地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工作程序向所屬縣(市)、區,街道、社區移交。移交范圍是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移交工作方式原則上按照冀勞社[2004]68號文件執行。 確認社會化管理服務形式。企業歸屬何種社會化管理形式原則上由企業、企業所在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三方共同確認。其程序是企業按照全省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部署和社會化管理服務形式要求,根據本企業退休人員居住分布情況,填寫《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形式申報表》(一個企業有多種管理形式的應分別報送),經所在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同意後,報送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審批,審批後依照所屬形式進行移交。 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前應將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按照省統一規定文本格式進行採集錄入(省級資料庫已有數據可轉換使用),形成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基本信息電子文本)。 (一)實行社區管理形式的移交 企業向所在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移交退休人員基本信息《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基本信息表》、《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花名冊》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經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辦理相關社會化管理服務手續,按照當地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工作程序向退休人員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區進行移交。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按本文第三項規定整理後向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移交。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將退休人員到社區登記後的基本信息統計匯總後提供給企業。 建立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庫。各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報送的《信息表》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經補充完善後,建立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基本信息庫。同時,社區、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建立《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勞(英)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孤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統籌級企業特困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重病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和《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工殘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 接轉企業退休人員黨員組織關系。企業退休人員進入社區管理後,由企業主管部門黨委(直屬單位黨委)將其組織關系轉到退休黨員常年居住地的縣(市)、區委組織部,再由縣(市)、區委組織部轉至所在地街道(鄉鎮、社區)黨組織。 新退休人員由企業及時到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辦理社會化管理服務手續,領取《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納入社區管理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企業應在當月內持《登記表》到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登記辦理社會化管理服務相關手續。各設區市辦理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納入街道、社區管理的移交工作程序,按照當地實施方案、相關政策和工作程序向退休人員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區進行移交。各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納入街道、社區管理的信息,每季初匯總後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企業退休人員進入社區登記後,企業攜帶退休人員檔案、《登記表》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到企業退休人員所在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手續。 (二)企業社區管理形式和委託企業管理形式的工作程序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形式確認為企業社區管理形式和委託企業管理形式的,由設區市勞動保障部門進行掛牌,掛牌後企業向所在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退休人員基本信息《信息表》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以後每年第二季度初(1-10日)報送一次退休人員增減變化情況。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企業報送的《信息表》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建立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庫。每年第三季度初(1-10日)各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報送一次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要建立《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勞(英)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高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孤寡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特困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重病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和《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工殘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台賬》。 新退休人員由企業及時到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辦理社會化管理服務手續並領取《登記表》,企業將《登記表》送達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機構並告知本人。 各設區市對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實行企業社區管理和委託企業管理的掛牌格式為:「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站」落款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年×月。 (三)居住在河北省區域外的企業退休人員和新退休人員的管理。已經退休的,由企業將退休人員基本情況《信息表》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向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報送並備案。新退休的,先由本人提出申請,由企業審核同意後,將退休人員基本情況《信息表》和基本信息電子文本向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報送,批准後辦理社會化管理手續,納入異地管理程序,管理服務工作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和企業共同負責。 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移交和管理 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實行全省統一管理,保管方式採取兩種形式。一是實行社區管理形式的,企業退休人員檔案由各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管。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不得在縣(市)、區級存放。二是實行企業社區管理形式和委託企業管理形式的,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暫委託企業保管。 由縣(市)以上各級黨委管理的企業退休領導幹部的人事檔案暫不移交,只移交《養老保險省本級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花名冊》和《信息表》。 企業辦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前,要整理規范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對企業已經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的退休人員人事檔案,保持原有的分類和裝訂順序;尚未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的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要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材料分類目錄》進行分類、整理、統一裝訂;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材料不全的,特別是缺少退休審批及相關材料的,企業要予以補辦;對不能補辦的材料,企業要出具說明,註明材料缺少的原因和名稱,並經相關管理部門確認。企業在辦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交接時,企業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檔案材料目錄》、《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交接表》的內容,辦理人事檔案交接手續。 四、企業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 (一)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 實行社區管理形式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在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管的,由社區或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按照省勞動保障部門制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將退休人員基本情況、調整增加額等基本信息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內未提出異議的,設區市社會保險機構負責匯總上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復核並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審批後,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直接劃入退休人員個人儲蓄賬戶。公示期內提出異議的,由退休人員檔案保管部門進行初步核實並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核准,核准後,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對調整額進行修正。 其它管理形式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仍按現行審核、審批辦法進行。 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結束後,由退休人員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將《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審批表》存檔並裝入本人檔案。 (二)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 每年三月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進行一次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認證工作主要程序是:退休人員到常年居住地社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登記,社區和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按期對退休人員進行資格認證。三個月以上未進行資格認證的,由社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逐級填報《養老保險省級管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停發(恢復)報告表》(以下簡稱《停發(恢復)報告表》),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停發其養老金。待退休人員進行認證後,由社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逐級填報《停發(恢復)報告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恢復並補發養老金。在國外居住的退休人員,按現行管理規定辦理。企業離休人員也應納入認證范圍。社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和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要認真做好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對造成冒領養老金事實的,要限期追回,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辦理死亡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撫恤費手續 退休人員死亡後,由社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填寫《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死亡減少報告表》,報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匯總後分別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並幫助死亡退休人員家屬辦理喪葬補助費手續。 對符合享受一次性救濟費和撫恤費條件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負責填報《遺屬一次性救濟費、撫恤費申報表》,由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審核,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由統籌基金支付。 (四)規范退休人員流動程序 退休人員居住地變更超過六個月的,由退休人員或親屬到原居住地社區、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或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填寫《養老保險省級管理企業退休人員流動登記表》(以下簡稱《流動登記表》),並將信息逐級上報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經登記後,由本人或親屬持《流動登記表》和《信息表》到轉入地社區或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進行登記。 五、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的職責和任務 (一)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承擔的任務 1、完善社會化發放辦法,確保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後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2、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做好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有關工作。 3、建立健全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組織開展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工作。 4、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和設區市社會保險機構開展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及相互之間的業務關系,並制定相關業務政策。 5、負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組織實施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移交。 6、制定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對「企業社區」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工作人員培訓。 (二)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的任務 1、接收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移交的退休人員,按居住所在地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2、對轄區內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中企業退休人員實行企業社區管理形式和委託企業管理形式的,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 3、建立轄區內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庫,做好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和養老金領取認證工作。 4、負責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與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有關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業務聯系和業務報表的匯總上報。 5、負責組織區域內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參與當地的管理服務工作、黨員組織活動、文化體育健身活動。 (三)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承擔的責任 企業應加強與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退休人員所在社區管理機構的聯系,共同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1、建立健全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信息,按規定向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移交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情況。 2、按時向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填報企業退休人員增減變化情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生存狀況調查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工作。 3、負責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移交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檔案要做到材料齊全、完好。 4、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外費用,由企業繼續按有關政策發放,不得以社會化管理為由隨意減少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 5、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和醫療費,繼續由原渠道支付。 6、退休人員居住的企業住房,尚未實行房改的,其管理和維修工作仍由企業負責。 (四)街道和社區及企業社區的任務,按照當地政府明確的責任承擔。 六、落實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工作條件 切實保障機構、人員、經費、場地落實到位是順利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重要前提條件。 (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退休人員管理組織機構建設,完善管理服務職能;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企業社區管理形式和委託企業管理形式的,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做到管理人員到位、工作經費到位、退休人員活動場地到位。已建立社區和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的,要適應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需要,配備足夠的工作人員。 (二)按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冀勞社辦(2004)228號文件規定,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經費,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按照移交進度提出撥付意見,省財政廳審核後,通過省、市結算補助有關市。實行社區管理的,由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當地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核撥,用於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用;企業退休人員實行企業社區管理和委託企業管理的,由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省補助標准,將其補助金額的50%向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組織核撥,用於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用。 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區管理形式的,在辦理退休人員移交社區(鄉鎮)管理時,按照退休人員居住地設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標准向設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用,從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實行企業社區管理形式和委託企業管理形式的,暫不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用。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用使用范圍按照冀勞社辦(2004)228號文件執行。 (三)各市及有關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進一步整合城市街道和社會資源、建設完善街道和社區體育設施,統籌解決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場所和設施等方面的問題,以滿足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等方面的需要。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的退管活動場所要向周邊社區和退休人員開放。 七、提高認識,加強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繼續加強街道、社區和企業黨組織建設,做好退休人員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開展黨的組織活動。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的接轉,按照居住地政府規定程序辦理。對於轉到街道和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幹部,要保證他們享受到相應的閱讀文件、參加相關會議和活動等政治待遇。街道和社區要及時將省本級統籌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編入基層黨支部,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 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養老保險省本級統籌企業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統籌規劃,切實加強領導,充分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全局意識,把這項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工作,按照各自職責認真抓好落實。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⑺ 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
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死亡人員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