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准: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的內容是什麼
法律分析:
死亡賠償金屬於對死者親屬的精神撫慰金。這種精神撫慰金以死者親屬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為填補對象。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的事件,賠償金由加害人給其近親屬所造成的物質性收入損失的一種補償,賠償項目包含: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家屬交通費、家屬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相關明細如下:
1、喪葬費:上年度年該地區社會平均工資×6個月;
2、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該地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3、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精神損害撫慰金
7、財產損失
總結:上述事項是列舉了主要事項,需要根據具體案件的情況來確認,有的事項需要有相應的票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一般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准:死亡賠償金根據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的二十倍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倍,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倍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 國企退休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標准
賠償事宜可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內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容規定: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由於傷者已經退休,上述賠償項目中的誤工費一項不再計算。
5.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交通事故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二十倍。但超過六十周歲的,每年減少一倍。超過七十五周歲的,賠償五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6.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賠償標准如下: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7. 享有國家退休待遇的公民發生交通事故去世後他的死之賠償金應該怎麼賠償
其實不管是什麼樣的人?都是一樣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他有相應的法律標准
8.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准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有死者生前撫養的被撫養人)、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失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其中: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5到10萬元左右,須看當地生活水平等。
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戶口,當地統計數據,被撫養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9. 退休職工車禍身亡肇事司機的民事賠償是多少
退休職工因車禍身亡,按《侵權責任法》及蕞高人民法院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回用法律若干問答題的解釋、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解釋等處理賠償問題。損失項目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具體數額不同省市自治區的標准不同,沒有具體情況,這里不好給你計算民事賠償數額。
建議咨詢當地律師,或者你提供具體情況幫你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