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退休了2年還左原來公司上班現在想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後,單位就不是以正式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是臨時工身份,所以你想離職,就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了,提前三天提出離職就可以了。
㈡ 退休再工作辭職需提前幾天提出
返聘人員和用人單位用工關系並非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返聘人員如果離職,因遵回循簽訂答的勞務合同處理,如果勞務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離職日期,如果因離職產生爭議的,可以去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㈢ 我是退休人員前段又找一個工作上班,現在感覺身體不適,不想做了。想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了,那麼和單位簽訂的是返聘協議,如果協議上有註明需要提前通知單位,那麼員工是需要按照約定執行的。如果沒有,那麼員工就可以通知單位後離職。
㈣ 退休的人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直接走可以嗎
退休的人還是要提前說一下的,如果是大公司的話會有專人管理,會提前和你溝通的。如果是小公司沒有專管的人,就需要你提前和公司溝通。
㈤ 我現在是退休人員,想辭職需要提前
企業對於沒提前申請離職的員工一般按照同意離職、說服留用、拒絕離職、要求賠償損失和按自動離職處理。員工離職通常分為以下幾種類型:自請辭職、解僱離職、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如退休、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員工失蹤或死亡等。1、自請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對於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後可辦理離職手續。這里,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並結清賠付事項。2、解僱離職: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而被用人單位給予解僱處分的,用人單位應首先知會工會,工會同意解僱處分的,由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公告》,在單位范圍內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門製作《員工獎懲通知》,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該通知直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員工未經任何離職申請不告而別的情形,類似的還有嚴重違紀違規應予解僱處分之員工不告而別的、或員工未依照規定時間提出離職申請自行不告而別的,這些員工不告而別時間達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僱情形的,可視為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人事部門知會工會,經工會同意後,發布《員工獎懲公告》,自《員工獎懲公告》生效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應在合理期限內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催告該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經催告後逾期仍未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員工放棄其所有權利。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賠償。3、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在終止情形屆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並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因故失蹤或死亡的,勞動合同終止之離職交接手續由其部門主管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辦理。
㈥ 正式員工辭職一定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正式員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一定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但是因用人單位做出違法行為導致的辭職行為不需要提前通知一個月通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退休人員離職用提前一個月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㈦ 返聘人員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返聘人員和用人單位用工關系並非勞動關系,屬於勞務關系,返聘人員如果離職,因遵循簽訂的勞務合同處理,如果勞務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離職日期,如果因離職產生爭議的,可以去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㈧ 返聘人員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轉聘人員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根據公司的約定和合同的要求,一般轉聘人員離職都需要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才可以
㈨ 退休再工作辭職需提前幾天提出
勞動合同解除須提前通知,勞務合同要是合同中沒有約定,無須提前通知。
㈩ 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摘要 看單位要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