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遼寧省事業單位工傷三級護理費的標准
你好,1、標准:(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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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6年事業單位工傷一至四級護理費的標准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 沈陽市2019年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公致殘人員護理費標准
你好,1、標准:(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專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屬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3款、第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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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離休幹部與退休幹部有什麼區別
區別如下:
1、面向的對象不同,
離休就是「離職休養」,面向的是建國前參加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幹部;而退休面向的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基層幹部。
2、享受的待遇不同。
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個革命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離休幹部還有生活補貼,醫療待遇上也是實報實銷;
而現在退休要想領取養老金、享受醫療待遇,必須參保繳費滿足相應的條件,養老保險要累計繳滿15年,醫保要繳滿20年或25年。
3、年齡的條件不同
離休老幹部離休的年齡因為職務的不同而不同,正省級幹部為65歲,副省級及以下幹部為60周歲,其中女性處級以下幹部為55周歲。
現行退休年齡是為,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4)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護理費標准擴展閱讀:
享受離休待遇的老幹部的條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4)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現在是工人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建國前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提拔為脫產幹部、享受供給制待遇的,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當幹部(含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必須長於當工人的時間;不屬於因犯錯誤、受處分而安排當工人的。
(6)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級主管部門調派到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國家幹部(包括軍隊轉業幹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據地、解放區入黨的農村黨員,建國前被提拔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以前,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包括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黨派的成員,一直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戰爭時期,在根據地、解放區加入中國共產黨,1953年底以前提拔為脫產幹部,一直堅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組織部組通字[1986]8號文件規定,將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改為建國前的半脫產鄉幹部。
(11)建國前來我國參加革命工作,建國後一直在我國從事革命和建設事業,符合幹部離休條件的外國籍幹部。
已經退休的幹部,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改為離休。
5. 事業單位人員意外傷殘無法工作,單位如何發放工資
1、應該確定意外傷殘是因公還是因私,不能確定可申請仲裁或法院判決。
2、到醫療機構鑒定傷殘等級。
3、根據以上判斷進行相應工資發放,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3、4級傷殘職工,除住院醫療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社保)支付外,用人單位(社保)還得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用人單位(社保)得另外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4、引私傷殘可找致殘方賠償,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十級傷殘乘以10%。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准如下: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葯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
(十)喪葬費 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
另外可參考個地方對殘疾人政策,及就業政策執行。
僅供參考
6. 醫療保險可以報銷哪些項目
農村合作醫療保險(1)報銷范圍:1、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2、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2)不屬於報銷范圍: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葯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葯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5、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職工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一)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1、應用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χ—刀)、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EI)、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彩色多普勒儀、醫療直線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治療;3、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血管支架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4、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二)治療項目類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臟激光打孔、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項目。4、助聽器等康復器具;5、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三)治療項目類1、各類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四)其他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一、基本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一)服務項目類1、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急診除外)、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費等特需醫療服務。(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1、各種美容(生活美容、醫學美容)健美項目以及亂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3、各種健康體檢;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5、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急診除外)、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費等特需醫療服務。(二)非疾病治療項目類1、各種美容(生活美容、醫學美容)健美項目以及亂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3、各種健康體檢;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6、各種醫療咨詢(不含精神科咨詢)、醫療鑒定。(三)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檢查治療項目;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器具;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四)治療項目類1、各類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3、近視眼矯形術;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五)其他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城鎮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二)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三)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四)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其餘未規定的皆不納入報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