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內蒙古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退休養老保險何時啟動
今年養老金調整與往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內休人員按照基本養容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並軌後「中人」按照各地政府出台的實施方案增加養老金。一般會在6月底之前結束。
⑵ 內蒙古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幾號發放職業年金
摘要 相信有不少朋友都聽說過職業年金,職業年金雖然不是社會保險,但也不是商業保險,它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職業年金對於我們以後的養老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有部分朋友對職業年金還不太了解,那麼職業年金適合哪些人?職業年金怎麼領?
⑶ 內蒙古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
內蒙古自治區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內蒙古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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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內蒙古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工資是退休前的多少
你好!內蒙古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工資還是領的100%工資。但是要看是不是到退休年齡退休的,不到退休年齡退休的拿70%、50%不等。行政、事業單位都一樣。
⑸ 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內蒙古行政事業單位退休職工,2016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增加辦法如下:
一、調整對象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標准
1、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2、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3、傾斜調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法律依據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內人社發[2016]40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各大企、事業單位人力資源(人事)部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現將我區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養老金低於700元的,可先調整到700元後再按本項進行調整。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4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3.企業退休人員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月調整金額低於本人2015年月調整金額65%的,按照本人2015年調整金額的65%調整。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5%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調整不足22.5元的,按照22.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五、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二)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暫由原渠道支付,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再進行結算。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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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內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信息什麼時候能查
養老保險查詢方法
1、本地查詢
養老保險參保者可以到參保地版所在的各區社權保局養老保險經辦處,提供相關證明,由辦事處工作人員為您查詢個人養老保險賬戶明細。這種對於時間觀念緊迫的人稍顯有些浪費時間。
2、電話查詢
參保了基本養老保險的消費者可撥打12333,由語音提示來查詢,不過需提供參保人的姓名、社保卡號、身份證號,電話還可以查詢參保人的養老金明細等,此種方法較為方便。
3、上網查詢
可在網路找到參保地的官網,選擇個人查詢,輸入個人的身份證號、社保號及驗證碼,即可清楚的顯示參保人的繳費明細等,此種方法極為方便、快捷。也可以藉助第三方網站,你可以按照省到市的順序,依次找到所在地進行查詢。
⑺ 內蒙古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什麼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第五條養老保險現行政策由自治區統一制訂,我區推行統一的繳費基數測算規格、交費佔比、計發方法、綜合新項目和調節方法;應用統一的經辦人員技術規范和管理信息系統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業務流程,數據資料由自治區級規范化管理。
定編外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參加公司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針對編制管理不標準的企業,要先依照相關要求開展清除標准,確立工作員真實身份後再列入相對應的養老保險規章制度。離休人員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仍由原企業派發退休費,並按照規定調節有關工資待遇。第十一條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執行范疇的企業以及繳納社保工作人員,依照屬地化管理方法標准和現行標准財政局體系各自參加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駐自治區中間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工作員。
⑻ 內蒙古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如何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調整情況,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詳細了解,各地可能存在差異,包括執行的政策細節和實施的具體時間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