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該省將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專續並按屬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目前,江西省已經提前做好數據、軟體及資金等有關准備工作,只待方案批復。
2. 江西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提升了。2021年,江西省養老金定額調整增加40元。去年的定額調整金額是36元,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之上,增加了4元。
2、繳費年限掛鉤金額下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方面,江西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細則顯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每滿一年增加1.2元。
3、養老金掛鉤比例提升。2021年江西省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增加1.35%。
4、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更加細化。根據江西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滿70歲不滿75歲,傾斜增加30元。75歲不滿80歲,傾斜增加35元。年滿80歲不滿85,傾斜增加40元。85歲以上,傾斜增加45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3. 今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出爐
2016年,我國復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制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4. 2014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多少
關於2014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2014年江西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正式出爐,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據悉,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增長水平高於2013年
記者了解到,此次調整對象為我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同時,我省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增長水平高於2013年。
按養老金水平分9檔並與繳費年限掛鉤
另據了解,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實行普遍調整與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方面,將實行按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調整。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適度向低收入者傾斜,並擴大低收入群體的傾斜面並加大傾斜力度,共分九個檔次。同時,按繳費年限調整,適度加大了與繳費年限掛鉤力度,鼓勵繳費,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高齡人員獲特殊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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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調整方面,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加大對高齡人員特殊傾斜力度,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的各類群體的統籌照顧。
同時,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贛府廳發〔2010〕2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38號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選擇按年齡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其調整基本養老金標准按每人每月186元的標准增加。此外,考慮到這一群體長期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多數人員生活困難,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今年按有關文件規定調整後,再按照高齡特殊傾斜標準的60%增加。
此外,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以及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企業退休的軍隊退役士兵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同時,每人每月再適當加發生活補貼並隨同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所需資金從省級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專項資金中安排。
最遲4月中旬發放到位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解決。
據介紹,我省將在3月底前完成養老金調整工作,並將積極籌措資金,協調好銀行、郵局等基本養老金代發機構,確保調增的基本養老金最遲在4月中旬發放到位。
5. 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江西省的養老金最新調整方案為: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養老金。
2、掛鉤調整部分,根據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
法律依據:《江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6. 江西省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江西省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不超過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法律依據: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①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②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發放時間根據工作安排,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21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將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
7. 江西省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和時間:
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8. 江西省二0一八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2018年江西省省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發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江西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沒有發布,可能在本月下旬或者下月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9. 江西省2015年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新方案
江蘇已經明確方案,涉及內容較多,建議查閱「2015年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調0.5個百分點。這一部分主要體現多繳多得,因為繳得越多,基本養老金水平越高,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也越多。
如退休人員王某,65周歲,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