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甘肅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發放
參軍社保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沒有參加社保的由所在企業發放。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文件精神,從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將由原6407元調整為7352元,一次性撫恤費由原3203元調整為3676元。
企業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公死亡後,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中列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由所在企業發放。
(1)定西市退休人員喪葬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總工會,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調整全省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費的發放標准。現將全省調整後的發放標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喪葬補助費:7352元。
一次性撫恤費:3676元。
資金來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配套文件出台後,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新的規定和標准執行。
『貳』 退休人員死亡後的的喪葬費如何計算
我父親是在武漢鐵路局武昌橋工段退休職工,在2005年患有胃腸間質腫瘤,2014年4月醫治無效死亡,請問他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怎樣發放?需要些什麼手續?
『叄』 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喪葬費是怎樣計算的
退休事業的單位的職工喪葬費國家是統一規定的。
『肆』 事業單位的退休職工喪葬費是怎樣計算的
事業單位退休員人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如下:
1、《關於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內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容標準的通知》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准為每人3100元。各縣區可參照上述文件制定當地的喪葬費補助標准。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從200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伍』 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計算
一般為20個月的基本工資。
根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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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恤金
撫恤金又稱撫恤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負傷被確定為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應發給傷殘職工撫恤金,直至傷殘職工死亡時為止。在傷殘職工死亡後,已經發放而未用完部分及應當發放部分,屬於傷殘職工的遺產,可以繼承。
1、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死亡時,定期按一定標准發放給受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一定的撫恤金,直至受供養人成年或失去供養條件為止。這種撫恤金是發放給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的,因此,屬於直系親屬的財產,不能作為死亡職工的遺產由所有繼承人繼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撫恤費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單位應給受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一定數額的撫恤費。這些撫恤費是發放給受供養人的,屬於受供養人的財產,而不是死者的遺產,不能以遺產繼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軍人致殘、犧牲而發放的撫恤金依照我國兵役法的規定,現役軍人參戰或因公負傷致殘的由部隊評定殘廢等級,發給殘廢軍人撫恤證和一次性發給撫恤金,這些撫恤金是發放給殘廢軍人的,屬於其個人的財產,在其死後可以作為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現役軍人犧牲、病故的,我國兵役法規定的應由國家一次性發給家屬一筆撫恤金;其家屬無勞動能力或者無固定收入不能維持生活的再由國家定期發給撫恤金,這些撫恤金屬於軍人家屬所有,軍人死後不能作為其遺產處理。
『陸』 蘭州市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撫恤金,工資怎樣結算
一般為20個月的基本工資。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6)定西市退休人員喪葬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柒』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喪葬費和撫恤金標準是什麼我們該怎樣計算
事業單位退休員人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如下:
1、《關於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准為每人3100元。各縣區可參照上述文件制定當地的喪葬費補助標准。
2、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規定:
從200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按你的情況應該是一次性發放撫恤金,其金額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7)定西市退休人員喪葬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捌』 退休老人去世後怎麼領取喪葬費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8)定西市退休人員喪葬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喪葬費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
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准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
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