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退休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
3、火化證,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加上10個月的工資;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B.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法律分析:喪葬費領取流程: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80%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給;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給。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給。
C.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問題
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是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的工資;撫恤金全國沒有統一標准,由各省市統一規定。一般撫恤金標准,是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的補足標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D.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如何領取
一般前往死者原工作單位申請領取即可。記得咨詢所需要攜帶的證件證明等。相關拓展: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
E. 退休職工去世喪葬費是多少
F. 武漢市江岸區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領取的金額大小和手續流程、注意事項
這個月工資,不是母親生前的實發工資,一般都是按當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資作為發放基數,查了一下2010年武漢社平工資是3275,乘以十,喪葬費應該是32750元。
再加上3個月的撫恤金9825元,合計為42575元.單位說應該發三萬六多一點,可能是按2009年的社平工資計算的,2009年武漢市社平工資是2770元,2770*10+2770*3=36010元,跟單位說的數字基本相符。
注意事項:
已故人員所在單位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連同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的有關材料送區人事局。
由工資福利股計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區直單位憑審批表到區民政局代領撫恤金和喪葬費並轉交給其繼承人,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學校憑審批表在該辦事處財政所代領給其繼承人,其它事業單位按撥款渠道支出。工
資福利股將留存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同時根據單位報送的工資統發信息在統發軟體作停發工資處理。
喪葬費標准為所在縣級行政區上年度3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為: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死者是在職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工資基數。
(6)湖北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擴展閱讀:
貴公司的退休金(養老金)計劃不但可以使雇員獲益,而且對於公司和公司雇員而言都是最好的避稅手段。公司可以用退休金繳款減免稅款,而對雇員而言,用退休金繳款也可以延期繳稅。
退休金計劃分為兩類:固定繳款退休金計劃和固定收益退休金計劃。
固定收益退休金計劃是一種收益固定的計劃,公司存入該計劃的繳款金額以保險精算師的估算為基數。雇員可以知道自己的退休金數額並能做出相應的計劃。
固定繳款退休金計劃中雇員的收益取決於存入退休金帳戶的金額。此類退休金帳戶包括:利潤分享計劃、現金購買計劃、目標收益計劃、股票紅利計劃、ESOP計劃、節儉儲蓄計劃和401(k)計劃。
401(k)計劃
最受歡迎的固定繳款退休金計劃是401(k)計劃。401(k)退休金計劃始於1978年,該計劃允許雇員每年最多向退休金帳戶繳納12000美元的稅前收入(2003年為12000美元,此後每年上升1000美元,到2006年時,該上限達到15000美元)。
這是所有退休金計劃中最高的繳款限額。雇員和僱主每年向雇員養老金帳戶繳納的總金額不得超過40000美元(若雇員年薪低於40000美元,則不超過該雇員的年薪)。
如果採用401(k)退休金計劃,雇員就可以通過稅前工資自動扣款非常簡單方便地儲蓄退休金。這筆錢雇員是看不到的,因此他們不會為此「戀戀不舍」。採用401(k)計劃可以提高雇員的工作熱情,並有助於公司吸引新雇員。
由雇員和僱主存存入退休金帳戶的資金,以及帳戶收入,在雇員退休從該帳戶提取之前是不需要繳稅的。
雇員可以完全控制這些資金的投資方向。當僱傭關系中止或雇員遭遇經濟困難時,雇員可以取出退休金帳戶中的資金,但如果雇員當時年齡低於59.5歲,則必須繳納10%的懲罰性稅款。
許多公司允許合同已經中止或已經離職的雇員選擇繼續保留401(k)退休金帳戶,但是公司不再向其中存錢。
G.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退休人員去世後,直系家屬不僅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如果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還有餘額也可以依法繼承。關於這位退休人員提出的疑問,希望接下來的內容能給大家帶來幫助,雖然退休人員去世了,家屬要提前知曉領這筆錢,其實喪葬費和撫恤金真的非常有意義,喪葬費和撫恤金更像是退休人員離世後,最後給家屬一點點心靈上的安慰。
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其實非常簡單,退休人員去世後,需要准備材料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除此之外,還需要准備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及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之一)有效身份證件及關系證明原件(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人事檔案、社區證明、公證書等之一)和領取人的儲蓄卡或活期存摺。
只要准備上述5種材料,到社保服務中心就可以申請辦理喪葬費和撫恤金。同時,社保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會辦理清算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且停止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如果已經多發養老金,需要家屬及時退還給社保局,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H. 關於湖北省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安葬費、撫恤金標准
湖北省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安葬費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撫恤金為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
法律規定:
湖北省勞動廳、省財政廳關於企業職工死亡後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鄂勞險[1995]180號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職工的工資普遍進行了調整,加上物價上漲等原因,造成職工死亡撫恤待遇偏低,為適當解決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保障其基本生活,經研究,確定對企業職業(包括離退休人員,下同)死亡後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於2000元按2000元發給。
I. 關於湖北武漢地區病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補貼標準的相關問題咨詢
武漢勞動局 喪葬費、撫恤金及遺屬補助標准 2002年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武勞社[2002]40號)
市屬各委、辦、局(集團公司、總公司),各企業單位:
根據國家、省勞動保障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報經市政府同意,現決定對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下同)死亡後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調整如下:
一、喪葬補助費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
二、一次性撫恤金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個月;
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8個月;因工傷被評為1一4級傷殘等級的傷殘人員在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4個月。
三、遺屬主活困難補助費。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每人每月發給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的25%;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不含超計劃生育的子女),補助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上年度企業月平均工資的70%。
因工死亡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其它供養遺屬每人每月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若配偶或者其他供養遺屬為孤寡老人和孤兒的可在上述標准基礎上提高10%,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本人工資。
四、其它事項
(一)今後,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隨經濟發展、職工工資的變化,根據上述規定逐年調整。 (二)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死亡後,上述費用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職工及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在職職工死亡後,上述費用由單位支付。
(三)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按照上述標准執行。
(四)本文從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死亡職工供養遺屬,現仍然符合供養條件的,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本文執行,過去的一律不再補發。
(五)蔡甸、江夏、黃陂、新洲、東西湖、、漢南區參照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標准
二00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