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退休待遇什麼規定
津貼標准:
各類區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分別為:一類區平均元每月,二類區平均 86元每月,三類區平均172元每月,四類區平均300元每月。在各類區平均標准內,不同職務人員適當拉開差距。
其中,一類區每月40元至100元,二類區每月80元至200元,三類區每月160元至320元,四類區每月280元至560元(詳見附表二)。
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有關部門要將列入艱苦邊地區津貼實施范圍的財政負擔人數、增資額等有關情況報送人事部、財政部審核,並由財政部按照核定的人數和各類區平均標准撥付資金。
(1)六盤水退休人員邊遠律貼何時長擴展閱讀:
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是指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公務員額外勞動消耗和特殊生活費支出的適當補償,主要體現出不同地區自然環境的差異,並根據不同地域的氣候、海拔高度及當地物價的因素確定。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有利於發揮工資的補償和導向作用.
鼓勵優秀人才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並保持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隊伍的穩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
艱苦邊遠地區系指《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的地區和《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公安部、總政治部等部門關於邊防、海島等部隊農村戶口軍官家屬可在原籍轉為城鎮戶口的意見〉的通知》(國發〔1989〕14號)規定的邊疆國境縣(市)、沙漠區、邊遠三類地區和一、二類島嶼。
特殊崗位與《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第十九條有關規定相同,系指從事飛行、艦艇工作。
在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崗位服役時間可以累計合並計算。
參考資料:網路-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⑵ 今年退休職工工資漲多少
退休人員漲工資新政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9〕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2019年3月13日
⑶ 六盤水退休職工現在如何計算邊遠地區津貼的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的原則
(一)科學評估。建立評估指標體系,對各地艱苦邊遠程度進行評估,作為確定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和類別的基本依據。
(二)合理調節。考慮現行范圍和類別、政策性因素及地區之間平衡關系,對范圍和類別進行適當調整。
(三)動態調整。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財力狀況和調控地區間工資差距的需要,適時調整津貼標准;根據評估指標體系,定期評估、調整范圍和類別。
(四)加強管理。逐步實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評估指標體系。依據自然地理環境和人文社會發展兩方面指標評價縣級行政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生活環境的艱苦邊遠程度。
自然地理環境的指標為:
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2、土被系數,主要反映土壤資源狀況對生產生活的影響,考慮不同土壤類型的差異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水資源適宜度,主要反映水資源狀況,考慮濕潤度、降水量和河網密度等因素。
4、地表崎嶇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對工作生活條件的影響。
5、人生氣候指數,主要反映氣候的適宜度,考慮氣溫高低、風速大小、太陽輻射強弱等因素。
人文社會發展的指標為:
1、邊遠性指數,主要反映邊遠程度,考慮交通、通訊等因素。
2、人文發展指數,主要反映公共服務的基本條件,考慮醫療衛生、教育文化、財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標,對縣級行政區域的艱苦邊遠程度進行量化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確定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和類別的基本依據。
(二) 確定范圍和類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范圍和類別,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依據評估指標體系的量化評估結果,結合政策性因素,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確定。列入范圍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類別由現行的四類調整為六類,由低到高依次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六類。
(三)調整津貼標准。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調整為,一類區月人均70元,二類區月人均130元,三類區月人均230元,四類區月人均400元,五類區月人均680元,六類區月人均1000元。在各類區平均標准內,不同職務(崗位)人員適當拉開差距。
(四)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國家根據各地的自然地理環境和社會發展變化情況,每五年評估調整一次范圍和類別,從調整當年的1月1日起執行。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狀況、財政能力、調控地區工資差距的需要以及艱苦邊遠程度等因素合理確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水平,適時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
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類別和標準的調整,由人事部會同財政部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三、有關政策
(一)根據評估結果需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和類別的,從調整的次月起執行。新列入范圍或類別發生變化的,按新確定類別的津貼標准執行;調整出范圍的,停止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二)列入范圍的縣(市、區),行政區劃發生變更後,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報人事部會同財政部重新評估確定。
(三)離退休人員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辦法。
2006 年7月1日以後離退休的人員,按本人單位所在縣(市、區)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一定比例增加離退休費。其中,離休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的津貼標准增加離休費;退休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津貼標準的85%增加退休費;退職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津貼標準的60%增加退職生活費。
2006年6月30日前離退休的人員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辦法是:離休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的津貼標准增加離休費;退休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津貼標準的85%增加退休費;退職人員按當地同職務在職人員津貼標準的60%增加退職生活費。
離退休前無職務或職務較低的人員,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時,可以按照本次增加離退休費參照的職務執行。參照的職務,只適用於本次確定增加離退休費,不涉及其他待遇。
離退休人員單位所在縣(市、區)被調整出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或異地安置地不屬於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從次月起停止執行按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增加的離退休費;如果單位所在縣(市、區)類別發生變化的,從類別變化的次月起,按調整後類別的津貼標准重新計算離退休費。
(四)新錄用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人員,試用期(見習期、學徒期、熟練期)按定級工資對應的職務(崗位)標准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五)工作人員調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或在不同類別的縣(市、區)間調動,從調入的次月起執行調入縣(市、區)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調離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從調離的次月起停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受單位派遣,到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工作六個月以上的人員,期間可執行工作所在縣(市、區)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
(六)中央、省、市駐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市、區)單位的工作人員,按單位所在縣(市、區)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執行。
(七)列入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縣(市、區),原保留的經國家批準的工資區類別補貼、地區生活費補貼、高原地區臨時補貼和地區性津貼,從本實施辦法執行之日起停止執行。
四、經費來源
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所需財政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
五、組織實施
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工作,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負責。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審核方案,由單位填報《河北省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審核方案表》,經主管部門審查,按工資審批許可權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核准後,財政部門予以支付。其中,各設區市的《審核方案》,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備案同意後,財政部門支付;各縣的《審核方案》,經設區市人事局、財政局審核匯總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備案同意後,財政部門支付。
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艱苦邊遠地區幹部職工的關心和重視,對扶持艱苦邊遠地區幹部職工提高工資水平、合理調控地區工資差距將發揮重要作用。各市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執行政策,嚴肅工作紀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級紀檢、組織、監察、財政、人事、審計等部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工作,凡違反政策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者責任。同時,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平穩實施。
本實施辦法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原有關規定與本實施辦法不符的,按本實施辦法執行。
⑷ 退休人員享受邊遠艱苦山區津貼與戶籍有關嗎
退休人員享受邊遠津貼政策是以退休工作地為主的,退休後的戶口在哪兒與邊遠已無關
⑸ 2020年退休老師規范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是退休生活補貼嗎附加
2020年退休老師的那個補貼津貼應該國家有標準的,按國家標准來。
⑹ 退休人員今年漲工資何時到位
今年養老金調整與往年相比,今年最大變化在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基本養專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這也屬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同步調整養老待遇。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6.5%左右的調整幅度是指全國總體平均水平而言的,並不意味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都按6.5%來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6.5%增發養老金。各統籌地區具體調整幅度,還需要由各地政府出台實施方案來具體確定。
在實際調整中,至少三類退休職工群體將在此次調整中明顯受益。其中包括繳費年限長的退休職工、艱苦邊遠地區退休職工和高齡退休職工。
至於調整多少,何時補發,得等到方案公布後才明了。
⑺ 艱苦邊遠津貼多少年一調
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是指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公務員額外勞動消耗和特殊生活費支出的適當補償,主要體現出不同地區自然環境的差異,並根據不同地域的氣候、海拔高度及當地物價的因素確定。
各類區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分別為:一類區平均43元每月,二類區平均 86元每月,三類區平均172元每月,四類區平均300元每月。在各類區平均標准內,不同職務人員適當拉開差距,其中,一類區每月40元至100元,二類區每月80元至200元,三類區每月160元至320元,四類區每月280元至560元。
艱邊津貼按個人職稱及地區核算,並旦根據國家政策進行調整,沒有多少年一調的固定時間。
⑻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規范津貼補貼何時能發放
規范津補貼是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才執行,而且事業單位退休工資是由機關社保發到各單回位,由各單位代為發放答,並不是發到每個人,要發這塊工資要等原單位在職人員的補繳工資到位,才發給退休人員的補發工資(福建是這么執行的)而且福建的事業單位規范津補貼還沒開始執行,應該要等崗位設置結束後才考慮吧
⑼ 職工職工6月退休保健津貼發到幾月
如果你6月份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那麼就是6月份辦理完退休手續,6月份之前(含6月份當月)你屬於在職人員,需要參保繳費。
至於說保健,是針對有毒有害工種的,如果你是,那麼6月份應當享受最後一個月的保健
⑽ 事業退休人員2020年6月10日死亡。這次長工資從一月份補發嗎
按規定,2020年退休人員調增養老金,在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今年去世的,其調增的養老金從1月份補發至去世退休金停發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