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靈活就業人員,現在得癌症了,能不能提前退休
你可以申請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如果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提回前5年。答
另外,我希望你堅定生活信心,癌症有很多辦法,不說治癒,至少可以控制病情,延緩生命。建議在網上多找找相關文章,學學吸引定律,如果需要,我可以免費送你一套吸引定律電子版。祝你早日康復!
② 交社會養老保險,如果得了絕症。可以給退錢嗎
摘要 2019年3月30日回答:如果你沒到退休年齡去世了,可以退給你個人繳納部分的保險費!累計交多少就退多少,還有一些喪葬費!具體多少看當地標准!
③ 退休人員查出癌症,還能向民政部門申請補助嗎
一般來說,癌症病人民政局是沒有補助的,但如果患者屬於以下八個范圍,可以申請補助。享受大病醫療救助的范圍為:①城鄉低保對象;②城市「三無人員」;③農村「五保」對象;④城鄉孤兒;⑤在鄉重點優撫對象;⑥城鄉重度殘疾人;⑦民政部門建檔的其它特殊困難人員;⑧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
如果患者經醫保保險保險後,自付部分仍然較大,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申請救助:一是向戶籍地人民政府申請臨時救助;二是在戶籍地人民政府民政辦公室申領填表申請社會救助基金救助;三是向當地慈善會申請慈善救助。
④ 城鎮退休職工72歲患癌,花費5.8萬。怎樣申請大病救助。
大病二次報銷(醫保)大病救濟(民政局)
⑤ 2020年勞動法患癌員工的待遇
一、2020企業職工病假待遇規定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四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可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上浮5%。經濟效益差,難以達到上述標準的企業,經本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以適當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各個檔次標準的5%。如情況特殊超過5%的,應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五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第六條 原系全國勞動模範、省(部)級勞動模範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並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七條 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八條 職工患病,醫療期滿或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恢復工作的,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作退休、退職或一次性處理;屬於大部分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期滿後,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 凡弄虛作假,開假證明病休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⑥ 退休人員工資待遇只有2000元並且患有癌症能為他人擔保嗎
可能會被判斷未沒有償付能力,不能為他人擔保。
⑦ 退休人員查出癌症,還能向民政部門申請補助嗎
去民政局申請補助是有條件的,像查出癌症,是不能申請補助的,不然內全國所有的癌症不都可以容申請了嘛,不過你可以咨詢下民政局,這種病能不能算特種病。此外,如果你看病自費付的醫療費比較多了,造成生活困難了,可以向民政局申請臨時救助、慈善救助、醫療救助,不過前提是要產生醫療費。具體政策還是問下當地民政局
⑧ 農商銀行退休員工因癌症去世能得到多少補貼
如果是銀行正式職工,可以領取本人3個月工資的喪葬費,12個月工資的撫恤金.這兩項目不需要條件,你們可以直接找本人所在單位辦理.
⑨ 退休老人病重怎樣通知銀行工作人員你好老人卧床不起得了癌症
立即寫好遺囑,以後方便,你懂的
⑩ 得了癌症後 如何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得了癌症後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1、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2、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3、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10)銀行人員退休後患癌擴展閱讀:
符合因病退休規定的疾病:
符合國家《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動部發〔2002〕8號)的規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患職工(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符合國家社會保障法規所規定的醫療期(勞動部發〔1994〕479號)滿後,經市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的。
【具體標准】: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並症,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系統治療2年仍有下述症狀之一,並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減退);持續或經常出現的妄想和幻覺,持續或經常出現的情緒不穩定以及不能自控的沖動攻擊行為。
14、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者;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牢固,持續5年仍不能緩解,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5、難治性的情感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男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女性45歲以上(含45歲),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6、具有明顯強迫型人格發病基礎的難治性強迫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無效,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7、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1至4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