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社保局不給辦理退休,該怎麼辦
摘要 一般辦理退休時,只要滿足退休條件,並不需要提供工資表。但也有特殊情況,需要用工資表證明在崗時間。
② 我今年退休檔案里沒有工資條該怎麼辦
這個沒有關系,可以問公司要工資條或者工資賬單,這個是公司可以提供的。
③ 辦理退休,沒有工資表怎麼辦
我母親的情況跟您一樣,就要工資台賬
但是我母親上班那年
壓根句沒有這個東西,再就是出證明他們也不要,就要工資台賬,上勞動局人家壓根就不管之後就說你這個是假的!您最後解決了么?
④ 退休扣了四年工齡,說檔案里沒有調資表,讓找到四年工資表,單位都黃了快三十年,上哪去找呀,還有什麼辦
你可以對社保中心說現在沒有工齡的說法了現在退休是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養老金標準的退休以後的養老金必須與以前的工資無關你因此你可能被社保中心的人耍了到市政府信訪局去投訴吧
⑤ 退休無工資表怎辦
退休手續由單位辦理,員工檔案也有單位保管,出了問題也應該由單位想辦法解決和彌補,不應該由員工承擔由於單位工作失誤,而辦理不了退休手續的損失。
⑥ 到了退休,檔案沒有調資表,怎麼辦退休
檔案中調資表已無用,以前退休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現在則是按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和歷年繳費工資。
⑦ 檔案里沒有調資表能辦退休嗎
第一點:現在退休金的領取條件,我國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金繳費同時滿足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法定退休年齡:女職工滿50歲,女幹部滿55周歲,男職工滿60周歲。如果是特殊工種的,比如從事高溫,井下還有特殊工齡達到規定的年限,養老保險滿15年的話,男的可以提前五年,滿55周歲,女的提前五年,45周歲就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了。
那屬於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病退的情況下,社保繳費只要是滿15年的,男的滿50周歲,女的滿45周歲也可以申請退休。從以上可以看出,只要是達到了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而且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的情況下,就可以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領取我們的退休養老金。
第二點:退休時審核檔案時必要性
退休時我們審核檔案是國家明文規定的,因為審核檔案要看你檔案上記載的最早的出生日期來判斷你的退休年齡。要通過檔案來確定你的視同繳費的年限,還要審核各地區的社保繳費記錄,社保轉移記錄等等這些信息,通過審核這些內容來給你辦理退休。所以你的檔案中的工資發放記錄是確定視同繳費年限的重要內容。像當時的招工表、轉正定崗表、工資發放記錄這些材料缺一不可的,有這些材料你才能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增加養老保險的工齡。
如果沒有這些材料就不能認同你的視同繳費工齡,導致你丟失這部分工齡,從而影響你的退休金。
如果你的實際繳費工齡加上你的視同繳費工齡,養老保險剛剛滿15年的話,那麼你因為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導致工齡不能認定上那就辦不了退休。也就是說加一起還不到15年,只能延遲退休了。但如果你的實際繳費年限已滿15年了,那麼對於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的視同工齡認定不了,也是可以辦理退休的,無非也就是視同繳費年限沒有了而已。
檔案對於視同繳費年限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在1997年養老保險建立個人賬戶之前,參加工作的固定職工才被認定的,這才叫做視同工齡。由於這個期間是沒有實際的繳費記錄,所以只能靠當時的檔案認定算給你繳費了。
所以當時如果沒有工資發放記錄,那麼這部分工齡不認可,也就不能算是你視同繳費,就會導致你這個視同繳費作廢了。但是只要你實際繳費滿15年,還是不影響你辦理退休手續的,只要繳費不滿15年的人家才不給你辦退休手續不能領養老金。
⑧ 要退休了但是檔案里的工資條沒有了咋辦在原單位也找不到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17
⑨ 我媽媽現在辦退休,她有檔案,但是檔案裡面沒有工資表,調資表,請問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對於復80年代的國企職工,養老金95年以前是制不用個人交的,根據國家經貿委 關於企業改制的文件里規定:95年前職工所交養老保險應退回本人。所以想要衡量那個年代職工的工齡是無法根據繳費年限來看的,必須有代為的工資檔案也就是所謂的工資表和調資表來計算工齡發放工資。所以這個是需要的,當然最好能在勞動局找找人,現在很多人都是因為這個退休難其實就是"禮"由不夠充足罷了!
實在不行還可以造假,反正誰也沒見過原始的工資檔案,只要原單位的蓋章再就行啊!字跡是可以模仿的啊!!
⑩ 檔案里沒有工資調整表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去當地檔案管理部門查找原檔案保管地原單位歷年《調資表》的花名表,檔案部門復印蓋章裝入檔案就有效了。調資表是記錄勞動者從入職到離職之所有薪資異動記錄,包括職務異動、調薪記錄等的表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八條 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