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份退休人員取暖費什麼時間發放河北邢台市臨西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5
2. 10月底退休,十一月份發取暖費還給不
各省各單位情況不盡相同。按常理說應該有,因為取暖期在中原地帶大都是從十一月份開始的,取暖費也是從十一月份起分月發至來年三月!
3. 請問當年10月份退休還能拿企業的供暖補貼嗎
這個要看你們單位的規定,畢竟取暖費等福利類待遇是由用人單位自己決定的。
理論上講,既然10月份已經退休,則取暖季是由社保機構承擔取暖費,此時用人單位沒有義務和責任承擔當事人的取暖費的。
4. 退休人員有取暖費嗎
靈活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在街道社保所辦理退休的,或在職介、人才退休,檔案關系轉到街道社保所的人員,均可享受全暖補貼。算是政府對沒有單位的社會化人員,尤其是下崗人員的人文關懷吧。最高可按60平米,每平米15元的標准享受補貼。
每年3月或9月到社保所提交採暖證明、退休證、房本、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通過審核的,每年最高可領取900元的補貼。一般都是直接打款到個人的養老金賬戶上。一般3月提交材料的6月底發,9月提交材料的12月底發。
(1)、身體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歲數未到退休年齡。男的不滿50周歲;女的不滿45周歲。
(3)、工齡未到退休年限。參加工作不滿10年,或連續工齡不滿10年。
辦理退職,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才能由所在單位按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或勞資部門批准。有償解除勞動合同退休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一次性發給一定經濟補償金的,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
5. 2020年退休職工發取暖費嗎
6. 2020年9月28號退休人員去世了十月份能領取暖費嗎
親人們,節哀吧!既然已經去世,那麼就沒有權利在領取取暖費了。
7. 2020年退休職工發取暖費嗎
2020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補貼標准已確定,將於10月份發放到位。
離退休人員冬季取暖費補貼發放對象為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和解決歷史遺留、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7)10月份退休人員能拿到取暖費嗎擴展閱讀:
發放標准為: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8. 10月份退休的有取暖費嗎
法律分析:在採暖季內新退休的企業參保人員,退休當年的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發放方式:對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當年採暖季內(當年11月份至轉年3月份)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將冬季取暖補貼和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按4個月進行平均(當年11月份和轉年3月份分別按半個月計算),從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之月至採暖季結束之月(轉年3月)的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在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當月一次性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9.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幾月份發放
退休人員的取暖費一般都是11月份就可以發放下來了,比如山東省的取暖費是每人1700元,11月份按時發放
10. 企業退休人員怎樣領取取暖費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