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徽省安慶慶市社保局退休人員工資網安慶市企業退休人員今年什麼時間上調工資
養老金調整幅度6.5%,實現12連漲。3月5日,總理在人大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版表態,2016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權待遇,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所以,養老金上調已是定局,只等待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正式文件後,各省市自治區制訂具體方案後實施。預計在6月底以前調整後的養老金能夠劃入個人賬戶。
Ⅱ 在安徽安慶,交了十五年社保,每年交5000.現在退休了,每個月可以領取多少錢
543元一個月
Ⅲ 安慶市企業退休漲工資細則,今年安慶市退休工資還漲嗎
今年2017年安慶市退休工資是會上漲的!
安徽省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12日已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回退休人員基本養答老金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34號),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在7月底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Ⅳ 安慶市己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
國家人社部抄、財政部印發《關襲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安徽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
Ⅳ 2020安慶岳西退休職工養老金一個月拿多少
退休工資根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來計算,所以每個人都不一樣的。
Ⅵ 河北燕郊得戶口在安慶買保險,退休後工資怎麼拿
這個一般的保險合同上面會有的,你可以看一下
Ⅶ 安慶市現在一般退休工人一個月能拿多少錢
每個人的標准都不同啊。理論上養老金最高和最低可以相差15倍的。
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上,可以相差5倍,繳費年限可以相差3倍,所以,養老金最多可以相差15倍。
Ⅷ 安徽省安慶市退休職工去世後補發多長時間的工資
安徽省退休職工因病死亡,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死亡待遇,具體標准如下:
1、發給喪葬補助費 2000元
2、一次性困難補助為8個月死者生前基本養老金;
3、按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支付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調整企業因病非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撫恤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勞社秘[2004]193號
一、供養直系親屬的范圍
職工死亡時,其家庭成員中無工資、養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無勞動能力,依靠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對象:
1、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經地級市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下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亡職工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死亡職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資、養老金等固定收入,無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職工供養范圍。
3、死亡職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死亡職工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死亡職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職工死亡撫恤費項目和標准
1、喪葬補助費:職工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 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少數民族,國家允許土葬的除外)。
2、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在職職工死亡發給直系親屬八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退休人員死亡發給直系親屬八個月本人生前月基本養老金;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親屬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參照黨政機關同類人員標准發給,沒有直系親屬的不發。
3、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死亡職工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分居住地,撫恤金均按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給,供養直系親屬為1-3人的(含3人)據實發給, 3人以上的按照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0%發給,但初次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月繳費工資或月基本養老金。今後隨死者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同步調整。
4、按上述規定執行的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標准,如低於省勞動保障廳勞社秘[2000]311號文件規定標準的,可按311號文件規定標准執行,今後在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調整時沖減。
5、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去世後,符合享受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條件的父母、配偶,每人每月除按規定標准發給撫恤金外,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死亡後,撫恤金另加5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另加4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另加25元。無依靠孤獨供養直系親屬,除按規定標准發給撫恤金外,另加25元。
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於病亡職工遺屬撫恤待遇執行標准問題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1〕297號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社會保險法》已於2011年7月1日實施,依照《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因遺屬撫恤政策國家仍在研究之中,經研究,現就參保人員因病非因公死亡有關撫恤執行標准通知如下:
自2011年7月1日起,參保人員(含退休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仍按原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因病非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撫恤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秘〔2004〕193號)規定,領取喪葬費、一次性困難補助,符合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可按月享受撫恤金,所需資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今後國家如有新的政策,按國家政策執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