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兩勞釋放人員個人如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兩勞釋放人員個人如何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你不必擔心,出獄之後是可以參保的.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單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購買社保。
另外,如果說辦理社保,最好通過第二種單位交納方式比較好一點,因為單位會為我們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進而減輕自己的交費壓力。
2. 刑滿釋放的人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只要正常的繳納養老保險,到年齡都是可以享受國家的養老保險的!
3. 退休後被判刑新刑法沒有出台規定養老金就不發嗎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1]44號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於已領取養老金人員涉嫌犯罪被通輯或在押未定罪期間養老金發放問題的請示》(黑勞社呈[2001]5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輯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輯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01年3月8日
4. 事業單位人員被刑事處罰後,刑滿釋放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該怎麼繳費
事業單位人員被刑事處罰後,就已經成為一個普通公民了。
一種就是到企業專再就業或者到公益屬性崗位就業,前者按照員工的一樣待遇企業和個兒共同繳納社保金,後者就有政府部門代位繳納社保金。
一種就是自己創業或者做自由作業者,依據標准繳納社保金,其中後者費用就比較高一點。
如果你已經有15年的工齡了(社保局電腦可以查的),就不用擔心了,不交到達法定年齡也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本人就是1994年從機關下海到廣東打工經商的,一直未繳納社保金,但是我的工令和軍齡已經有31年了,所以辦理退休、領用養老金的就是以企業人員的待遇無疑問的得到了。
不放棄、不拋棄!摔個跟頭也是得到一個機遇,樹立自己的信心,你一定會比在事業單位幹得還要好!
5.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可以辦理退休或繳納社保嗎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可以辦理退休或繳納社保。刑滿釋放人員可以享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這在我國憲法中有明確規定。囚犯刑滿釋放後,如果他們在服刑前已經繳納了他自己的養老保險,如果他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或以上,他們可以根據社會保障條例退休。
服刑前支付和釋放後支付期的累計計算,服刑前沒有固定的年限。刑滿釋放後,可以重新申請繳納社會保障費,符合規定的退休條件,仍享受退休待遇。
6. 2020特殊工種退休對兩勞人員有影響沒有
2020特殊工種退休對兩勞人員有影響沒有?這個鍋真不知道,不知道2020年特殊工種退休和退休的都是怎麼辦的,現在還沒有下來,不知道相關的情況
7. 還沒退休的企業人員如果判刑出來後還有養老保險嗎
凡是被判刑的入獄的,在監獄服刑期間,養老金停發,出獄之後恢復發放,並且可以參加今後的調整。
8. 未按時辦理退休退休養老保險金從何時算起
第一,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退休費,按月計算,繳納多少個月就按照多少個月回計算,不存在你說的答15年,20年的規定,你媽媽繳費滿19年,就是19年,不足1年的,也是按照實際繳納的月數計算。
第二,如果你的媽媽到年齡,已經超過15年,不可以補繳,也沒有必要補繳,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9. 人社部關於退休公務員刑滿釋放後的養老金和醫保規定
已經退休的公務員判刑入獄的,出獄之後,不再享受退休待遇和醫療待遇。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9)兩勞人員未正式退休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九、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可由單位和個人按其退休時的繳費基數一次性繳費(含職業年金)至滿15年後,按本規定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十、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出工作崗位,按國家和我省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障待遇。
十一、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按照管理許可權,經批准延長退休年齡參保人員,繼續參保繳費。其中,年滿70周歲仍繼續工作的,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費,也可以選擇不再繼續繳費,待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十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月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沖減。調整基本養老金時,按本人退休時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占月基本養老金的比例計算個人賬戶應支付金額,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按月扣減。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或退休後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全部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