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幹部退休與工人退休有什麼區別
個人認為:企業早已沒有幹部一說,何況你在一線工人崗位上工作,理當按工人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即女工人50周歲辦理退休手續。這個問題具體要看你們單位勞動人事部門怎樣掌握了 ,但你有權提出就此申訴。 以下資料供參考: 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根據這個文件,你應該以現崗位,女工50周歲退休。
㈡ 正式退休後「工人」與「幹部」身份在養老金待遇上有什麼區別
沒什麼區別,退休養老金待遇主要與繳費年限、繳費水平高低、退休年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等因素有關。與職務、職稱等沒有關系。
㈢ 工人退休與幹部退休待遇的區別
就企業職工而言,主要體現在女性的退休年齡方面,並不涉及到具體的待遇計算過程和結果內。
1.根據目前規定,企業職容工男性無論工人身份還是幹部身份,其正常法定退休年齡均為60周歲,退休時的養老金計算也是一樣的。
而女幹部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55周歲、女工人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為50周歲。同時,不論幹部還是工人身份退休,退休時養老金計算辦法也都是一樣的(當然每個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不一樣)。
2.退休時養老金證存在幹部退休證和工人退休證的區別。但退休後並沒有什麼影響
除了以上區別外,再無其他差異。
㈣ 退休如何判定是工人崗位還是幹部崗位
不清楚你是屬於什麼單位,如果是國企單位,是很容易分辨的,檔案的盒子都不一內樣,工人檔案容,和幹部檔案兩類,裡面的檔案記載也是很清楚的,工人一般是人事科管理,幹部是幹部科管理,晉級工資,升級,都加蓋不同管理部門的公章。現在都統一為人力資源部公章,但是幹部實行的聘任制,有聘任合同或者聘書,晉升工資表也有幹部的職稱,工人的檔案里,記載的是工人的職稱,晉升工資也是工人的職名,現在很多私企管理不規范,社保局就要求提供工資單,晉升工資表等等,作為證據。
㈤ 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退休的區別
女幹部比女工人退休晚五年,男幹部和男工人退休時間相同。具體退休時間如下:
1、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㈥ 幹部身份和工人身份退休的區別
工人身份和幹部身份在退休後的區別是:
1.
幹部與工人的區別很多,工資級別不同,退休後退休金等級不同,而且要是走工人方向的話,沒法進行職改。
2.
退休以後的福利待遇是有很大差距的,一般幹部身份在退休以後,享受的福利待遇是很好的,各項國家補助也是很好的。
3.
而工人身份退休,如果是繳納社保滿15年,到了退休的年齡,是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如果沒有繳納滿15年,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
4.
工資待遇在同工齡,同學歷的情況下工人低的多。
5.
再同樣的工作崗位上,付出同樣的勞動或者工人比幹部乾的好的情況下,提拔幹部優先考慮幹部,因為身份不同。
6.
在同等崗位上工人必須參加職業道德考試,學會老黃牛精神,幹部不需要。
7.
工人必須要交納養老保險金,幹部不需要。工人一輩子只能是工人,而幹部可以提拔升遷,只要是工人組織人事部門將一律擱淺不用。
拓展內容:
幹部身份:
1.
是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事管理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
2.
僅在一些情況下還有用,比如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核等也和此有關。
3.
單位之間,城市之間人才流動的必備條件之一。比如北京現在的落戶政策基本就是人才引進,必要條件之一就是要有幹部身份。只有有幹部身份,才能說是幹部調動。
4.
擁有幹部身份才能夠評職稱。國家規定擁有職稱的人的基本工資,比如一個高級工程師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年薪5w(舉例,不代表國家規定)。
5.
提乾的基本材料。就是說如果要被提升幹部,就必須擁有幹部身份。
6.
計算幹部工齡的起始點,工齡從擁有幹部身份開始計算。(工齡關系著你的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
工人身份:
1.
是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事管理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
2.
公民分三種身份:農民、工人、幹部。農民歸農業部管理,工人歸勞動局管理,而幹部歸人事局管理。
現在在逐漸弱化這一觀念。
3.
現在主要是聘用制度,按照崗位來劃分。干什麼事,就是什麼稱謂。現在的幹部,是指政府公務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
參考資料:網路詞條(幹部身份網頁鏈接)(工人身份網頁鏈接)
㈦ 退休時怎樣認定是幹部還是工人身份
企業職工退休按崗位確定幹部與工人身份。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46條、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第二條規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按幹部身份退休;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工人身份退休。崗位發生變動後,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崗位相應調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
審核是管理崗位還是工人崗位,主要依據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獎勵申報表、處罰決定、任免職務通知等資料審核。
(7)退休職工怎麼區別幹部和工人擴展閱讀:
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勞部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六條 關於在企業內錄干、聘干問題,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各種不同的身分界限隨之打破。應該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簽訂勞動合同來明確勞動者的工作內容、崗位等。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㈧ 工人身份和幹部身份在退休後有什麼區別
摘要 您好,工人身份和幹部身份在退休後在省份上是沒有差別的,但是平均繳費指數的不同平均繳費指數是重要養老金的計算條件,不同的平均繳費指數在相同的累計繳費年限和相同的社會平均工資的前提下,那麼這個條件,是直接會影響到今後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最終可能作為幹部來講,他所獲得的養老金待遇水平更高一些,工人可能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會更低一些。
㈨ 幹部和工人的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工人和幹部的養老金,沒有任何區別,都是按照繳納養老保險年限和繳費基數以及退休上年社會平均工資計算,在計算辦法上,都是一樣的。
㈩ 關於退休年齡及工人幹部的區分
我國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當前依然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78)104號)文件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勞動法實施之後,實行勞動合同制,各種不同身份被打破,統稱為勞動者,退休如何區分幹部與工人身份,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規定:「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後,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工人崗位轉為原幹部 (技術)崗位或由原幹部 (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其退休年齡和條件,按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擴展:
認定方法:
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時,時常遇到職工出生時間檔案記載與身份證不一致的情況,這就引出了職工退休年齡確定標準的問題。
通常職工的出生時間檔案記載與身份證記載相矛盾大致有以下四種情況: 一是在勞動部門辦理招工手續時,職工為避免年齡過大(過小)不被單位錄用而採取虛報改小(加大)自己的年齡;二是入伍時不達(超過)年令,為達服役目的而更改出生時間;三是在初次就業時,職工在填報出生時間時陰、陽歷不分,導致出生時間在月份上的差異;四是為達到提前退休目的,採取其他不法手段和其他有可能導致出生時間差異的情況。
為此,國家出台政策作出了專門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中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這項政策的出台在職工退休年齡認定上作出了硬性規定。按照此規定,確認職工退休年齡的基本依據是本人身份證與個人檔案。對於這項規定,有些職工不太理解,認為身份證記載日期就應是本人出生日期。殊不知, 就社會實際來看,身份證有人為操作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著變更、偽造身份證的現象。因此,僅憑身份證是不能完全確定職工的出生日期的。而職工的個人檔案記載著其本人的主要學習簡歷、工作簡歷和其他一切與社會活動相關的資料,其歷史性、連續性、真實性較強,且由專人保管,不易篡改、偽造,因此,檔案與身份證相結合確定職工出生時間更具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