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漢市退休職工去世後,其退休工資延續發放幾個月
國家明確規定,來職工或者退休自職工死亡之後,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工資或者退休金,沒有延續發放工資或者退休金的規定,同時發給喪葬補助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2. 武漢退休職工死亡後的喪葬費和撫侐金的標准,身前有工資但沒有進社保
你問題很難理解,「退休職工」「身前有工資但沒有進社保」,是一對矛盾。我理解,此人退休至少20年了,建立社保制度前退休的,對吧。如是,這部分人在社保被稱為「老人」,也就是一天保也沒投過。但這部分人在國家的部署下,2001年前後全部納入社保,以前由企業發放退休金,轉為由社保發放。
如果是這樣,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到所屬社保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喪亡補助,10個月的當地社會平均工資。別無其他。
3. 武漢職工退休喪葬費多少
1、喪葬費為退休人員死亡時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3個月標准。
2、一次性撫恤金專為退休人員死亡時全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標准。
3、遺屬困難補助費補助為:每人每月按全市上年度企平工資25%的標准發給。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按全市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70%的標准發給。
4. 武漢市退休職工喪葬費
法律分析: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 武漢中小企業退休職工社保喪葬費
第37條 職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工傷保險條例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6. 武漢市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喪葬管理規定有哪些、如何辦理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有3個月喪葬費和20個月撫恤金,憑死亡證明到原退休單位退休辦公窒申領!
7. 武漢市江岸區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的領取的金額大小和手續流程、注意事項
這個月工資,不是母親生前的實發工資,一般都是按當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資作為發放基數,查了一下2010年武漢社平工資是3275,乘以十,喪葬費應該是32750元。
再加上3個月的撫恤金9825元,合計為42575元.單位說應該發三萬六多一點,可能是按2009年的社平工資計算的,2009年武漢市社平工資是2770元,2770*10+2770*3=36010元,跟單位說的數字基本相符。
注意事項:
已故人員所在單位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連同死亡證明或因公犧牲的有關材料送區人事局。
由工資福利股計算撫恤金和喪葬費後,區直單位憑審批表到區民政局代領撫恤金和喪葬費並轉交給其繼承人,各街道辦事處及所屬學校憑審批表在該辦事處財政所代領給其繼承人,其它事業單位按撥款渠道支出。工
資福利股將留存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同時根據單位報送的工資統發信息在統發軟體作停發工資處理。
喪葬費標准為所在縣級行政區上年度3個月的職工月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為: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死者是在職人員的,以生前最後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工資基數。
(7)武漢企業退休職工喪葬擴展閱讀:
貴公司的退休金(養老金)計劃不但可以使雇員獲益,而且對於公司和公司雇員而言都是最好的避稅手段。公司可以用退休金繳款減免稅款,而對雇員而言,用退休金繳款也可以延期繳稅。
退休金計劃分為兩類:固定繳款退休金計劃和固定收益退休金計劃。
固定收益退休金計劃是一種收益固定的計劃,公司存入該計劃的繳款金額以保險精算師的估算為基數。雇員可以知道自己的退休金數額並能做出相應的計劃。
固定繳款退休金計劃中雇員的收益取決於存入退休金帳戶的金額。此類退休金帳戶包括:利潤分享計劃、現金購買計劃、目標收益計劃、股票紅利計劃、ESOP計劃、節儉儲蓄計劃和401(k)計劃。
401(k)計劃
最受歡迎的固定繳款退休金計劃是401(k)計劃。401(k)退休金計劃始於1978年,該計劃允許雇員每年最多向退休金帳戶繳納12000美元的稅前收入(2003年為12000美元,此後每年上升1000美元,到2006年時,該上限達到15000美元)。
這是所有退休金計劃中最高的繳款限額。雇員和僱主每年向雇員養老金帳戶繳納的總金額不得超過40000美元(若雇員年薪低於40000美元,則不超過該雇員的年薪)。
如果採用401(k)退休金計劃,雇員就可以通過稅前工資自動扣款非常簡單方便地儲蓄退休金。這筆錢雇員是看不到的,因此他們不會為此「戀戀不舍」。採用401(k)計劃可以提高雇員的工作熱情,並有助於公司吸引新雇員。
由雇員和僱主存存入退休金帳戶的資金,以及帳戶收入,在雇員退休從該帳戶提取之前是不需要繳稅的。
雇員可以完全控制這些資金的投資方向。當僱傭關系中止或雇員遭遇經濟困難時,雇員可以取出退休金帳戶中的資金,但如果雇員當時年齡低於59.5歲,則必須繳納10%的懲罰性稅款。
許多公司允許合同已經中止或已經離職的雇員選擇繼續保留401(k)退休金帳戶,但是公司不再向其中存錢。
8. 武漢鐵路局退休職工喪葬費及撫恤金按照哪個省基數計算
摘要 如果湖北企業退休人員在2021年9月1日後去世(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是2倍的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9. 關於湖北武漢地區病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補貼標準的相關問題咨詢
武漢勞動局 喪葬費、撫恤金及遺屬補助標准 2002年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的通知 (武勞社[2002]40號)
市屬各委、辦、局(集團公司、總公司),各企業單位:
根據國家、省勞動保障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報經市政府同意,現決定對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下同)死亡後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調整如下:
一、喪葬補助費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個月;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
二、一次性撫恤金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0個月;
因工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8個月;因工傷被評為1一4級傷殘等級的傷殘人員在享受傷殘撫恤金期間死亡的,發給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4個月。
三、遺屬主活困難補助費。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每人每月發給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的25%;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不含超計劃生育的子女),補助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上年度企業月平均工資的70%。
因工死亡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其它供養遺屬每人每月按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若配偶或者其他供養遺屬為孤寡老人和孤兒的可在上述標准基礎上提高10%,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總額不得超過死者生前本人工資。
四、其它事項
(一)今後,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隨經濟發展、職工工資的變化,根據上述規定逐年調整。 (二)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死亡後,上述費用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職工及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在職職工死亡後,上述費用由單位支付。
(三)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按照上述標准執行。
(四)本文從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死亡職工供養遺屬,現仍然符合供養條件的,其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本文執行,過去的一律不再補發。
(五)蔡甸、江夏、黃陂、新洲、東西湖、、漢南區參照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標准
二00二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