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早上撿縫紉機針好嗎
這個其實並沒有什麼好與不好,只要自己需要都是可以的
『貳』 縫紉機機針有長短之分嗎
同一種型號只有粗細之分,沒有長短之分,如果你有長短不一的機針必定不是一個型號。
『叄』 退休職工檔案託管
當退休人員辦理完退休以後,社保局會根據退休人員的不同身份,把每個人的檔案存放在不一樣的地方進行保管。
第一,如果說你是企業的退休職工,這中情況你的退休手續肯定是由你工作的原企業來進行辦理的,當社保部門為你辦理結束社保手續以後,你的個人檔案還會返還給原單位,然後由你原來的企業繼續為你保管,就是說,你的職工檔案還在你原來上班的企業。
第二,如果你是屬於事業單位人員的話,那麼你的個人檔案肯定會被放在人社局,如果說你是在原單位從領導崗位退下來的話,那麼你的檔案會在相應的組織部檔案室里,當你到了退休年齡辦理完相應的退休手續以後,你的檔案原則上還會遵循從哪裡來就到哪裡去,還會繼續存放在你在職時的檔案室裡面繼續的保管。
第三,如果你屬於垂直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比如說稅務部門,電力部門,氣象部門等。你的檔案一般會被存放在你的上級管理部門,只需要去上級管理部門去找就行。
第四,如果是個人繳納社保辦理退休,也就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在最初繳納社保個人檔案就已經存放在人社局的代理中心,然後正常的流程是,靈活就業人員的手中應該有一份檔案代存協議,這份檔案代存協議是為了方便靈活就業人員查詢或者是轉移檔案使用的,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社保期間沒有找到新的單位,不需要轉移自己的檔案,那麼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就一直存放在人社局,在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直接來到人社局申請退休即可,靈活就業人員的檔案也始終會在人社局。
目前檔案寄存已經全部免費了,從2015年1月起,全國就實行了免費管理,所以,可以將檔案存到當地勞動部門的託管中心,不過大多數地方的勞動管理部門只管理沒有退休人員的勞動檔案,其實,退休以後檔案留存的唯一作用就是對自己退休待遇有異議的時候,檔案可以作為輔助材料使用,如果退休待遇沒什麼異議,檔案也就起不到什麼實際的意義了,這就是關於辦理退休以後,檔案寄存在什麼地方比較全面的介紹了,咱們也可以對應自己的情況,如果需要檔案的時候,就可以到對應的地方查詢。
『肆』 國企分流安置職工到法定年齡退休的,是否要交託管費到社保處
這要看這部分人員的勞動合同簽署單位是誰,然後由該單位負責辦理退休手續。退休人員目前均實施屬地化管理原則。
『伍』 以前單位職工,單位交納投保14年,現在檔案託管,多大年齡退休女性
你以前是單位職工,單位交納投保14年,現在檔案託管,問多大年齡退休(女性)?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女性退休年齡是50歲,幹部55歲可以退休,另外女性(特別工種)45歲退休,但是有一條規定足社保必須交費滿15年,92年以前參加工作的人為視同交費。謝謝!供你參考一下!
『陸』 縫紉機針下去頂著了怎麼辦
把縫紉機針拿下來,用正確的方法再插上去。
『柒』 職工社保託管交費到了退休年限養老金發放跟在企業退休一樣嗎
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相同的情況下,兩種情況退休,退休待遇是一樣的,因為決定退休回待遇最重答要的因素就是工齡,社保賬戶累計額,這兩個因素一致,退休待遇就相同。
退休金的多少與本人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余額以及辦理退休手續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有關,不論是個人交還是企業交,如果這些因素條件不一樣,退休金肯定也不一樣。
職工養老保險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算辦法是一樣的,只是在繳費時職工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8%,而靈活就業人員承擔繳費基數的20%,後者繳費金額是前者的2.5倍。
(7)上海縫紉機針二廠退休職工誰託管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
『捌』 請問在單位正式退休與職工擋案託管退休金一樣嗎是不是有正式單位退休金拿的多一點
檔案託管給退休金沒有直接關系,它只是證明你的你年齡及工齡以及證明原始版材料,是供權人力資源局及勞保所作為你參加工作的依據,退休金多少是根據工齡;參保金,及省上一年工資平均數。三大項及兩小項,按科目計算出來的,不是你所認為的那麼簡單,懂了嗎?
『玖』 我是在一個箱包廠工作的,工作了六年,職位是踩縫紉機,現在手臂經醫院診斷為網球肘炎,現在公司說請病假
問:我是在一個箱包廠工作的,工作了六年,職位是踩縫紉機,現在手臂經醫院診斷為網球肘炎,現在公司說請病假有期限,兩個月,超過就不能再請病假了,說要麼自己離職,要麼停薪留職,這樣我該怎麼辦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所謂停薪留職,是指企業富餘的固定職工,保留其身份,離開單位,從事政策上允許的個體經營。
停薪留職是80年代初的事物,《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金,其數額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的20%。
勞動法停薪留職具體規定如下:
(一)停薪留職的對象
停薪留職的對象,主要是企業中富餘人員、企業的科技人員、技術工人以及其他職工要求到我省城鄉創辦、領辦企業特別是到鄉鎮企業、貧困地區從事科技開發、承包、興辦開發性企業的,也可以停薪留職。
(二)停薪留手續的辦理
1.要求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單位批准。企業與批准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簽訂停薪留職合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
合同由雙方共同商定,其內容應當包括:停薪留職的期限(不超過3年)、停薪留職期間工資和勞保福利待遇的處理、工齡計算以及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等。
未經批准擅自離職的,所在單位按違反勞動紀律處理。
2.停薪留職職工在合同期滿後,仍回原單位復職,原單位無法安排的,可以按照省勞動局《關於進一步深化勞動制度改革,為企業安置部分富餘人員的意見》(勞計字[1992]第161號)處理,如果原單位並入其他單位或已撤銷的,由合並後的單位或原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無法安排的,也按照省勞動局勞計字(92)第161號文件規定處理。
(三)停薪留職期間有關問題的處理
1.工資待遇問題:在停薪留職期間停發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包括房貼)等,本人標准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
2.勞保福利待遇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不享受原單位的各種福利待遇、勞保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
3.工齡計算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退休養老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等,繳納的可以計算連續工齡,不繳納的不計算連續工齡。其繳納的數額(含個人繳納部分),不少於職工在停薪留職前月工資總額的25%,職工停薪留職期間或期滿後回原單位工作符合退休年齡時,由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
4.工傷事故處理問題: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聘用的,正常死亡或傷亡或發生傷亡事故,由聘用單位負責處理,造成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的,其各項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
職工停薪留職後自謀職業的。如發生正常或意外傷亡事故的,一律作為非因工處理。其撫恤費用原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
5.職工在停薪留職合同期滿要求繼續停薪留職的,應在合同期滿前向原單位申請,經批准後續訂停薪留職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後又未辦續訂手續的,15天內不回原單位報到的,原單位可以除名。
6.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司法機關送去勞動教養、被判刑的,原單位可以按辭退或開除處理。
(四)有關規定
1.職工經企業批准停薪留職的,其在原企業的工資總額,可以由原企業留作工資儲備金使用。
2.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要求調動工作的,原單位應當支持。如屬於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必須雙方協商,經企業同意的,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3.經批准停薪留職的職工,不得私自帶走原單位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成果,對私自帶走技術資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帶走技術資料和科技成果給原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職工和受益單位應當賠償。
4.經批准停薪留職的職工,不得私自帶走原單位的工具設備特別是精密儀器,一經發現,由原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送交當地司法部門處理。
5.對批准停薪留職的職工,原單位應當幫助安置好他們的家屬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學等,不能歧視。
6.執行停薪留職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協調處理。
7.本通知不適用於勞動合同制工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停薪留職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