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終身未婚無子女退休人員,退休有何補貼
以安徽為例,終身未婚無子女退休人員,退休按百分之百發給退休費,相關法律版法規如下:
《安權徽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終身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夫妻,職工批准退休時,按百分之百發給退休費;農民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除按當地規定享受有關福利待遇外,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員會每月增發一定的生活費。
(1)退休人員未生育有補助嗎擴展閱讀: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一條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B. 終身未生育子女,退休後除社保退休金外,國家還有其它政策待遇嗎
現在這方面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獨生子女及無子女的退休人員優惠政策,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同,每個人都有社保及養老保險,如到老年沒有子女可在社區養老院或居家養老。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2)退休人員未生育有補助嗎擴展閱讀:
第三十一條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C. 如果沒有孩子,退休之後國家有什麼待遇
這方面國家沒有明文規定。
獨生子女及無子女的退休人員優惠政策,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同。請參考: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取消了原《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中「終身無子女者按規定年齡退休後,可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百發給退休金」的規定,其理由:一是《條例》調整的是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行為,不調整不生育的行為;二是也是最主要的,隨著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的發展和完善,國家提倡和鼓勵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並不鼓勵不生育的行為,公民有不生育的自由,但國家不予以獎勵。因此,取消這個規定,是反映政府的一種政策導向,畢竟,在走過最為嚴格的控制人口數量的階段之後,國家還是倡導有計劃和條件的生育,而不鼓勵甚至是獎勵不生育。新《條例》施行後,對2002年12月1日前按規定年齡退休且領取《終身無子女證》的,仍然可以繼續享受發給100%退休金的待遇;2002年12月1日以後退休的,則不再執行發給100%工資的規定。
南通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對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的獎勵對象有那些?
(一)獨生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持證退休職工(不含省部屬企業職工),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2002年12月1日以後在本市市區退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退休時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 2.2002年11月30日前在本市市區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參保退休職工。
(二)已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不再發放一次性獎勵金。(三)已參照《南通市實施〈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法》(通政發〔2003〕108號)在退休時辦理了補充養老保險或享受了超過3200元一次性獎勵的,不再發放一次性獎勵金;享受一次性獎勵金不足3200元的,予以補足。
(四)符合以上獎勵條件的持證退休職工已死亡的,予以補發。
(五)終身無子女的退休職工可參照享受。
《重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一款四項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光榮證,就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其餘無新規定。《計劃生育法》未涉及無子女的人員退休時的獎勵政策。
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只有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 (一)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十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百分之五十。機關、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從企業公益金中列支;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所在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縣(市、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二)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後加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為百分之百的不加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三)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生育兩個女孩已實施絕育手術的家庭在發展經濟中,應當給予信息、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劃分宅基地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提倡對農村自願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夫妻給予重獎。未涉及無子女的退休人員。
《雲南省計劃生育條例》,有獨生子女的可享受計劃生育優待增加5%的退休金,沒子女的沒有什麼優待政策。
具體事宜可向當地計生委咨詢。
D. 終身未婚無子女退休人員,退休有何補貼
摘要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E. 退休後無子女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此類人員退休之後應當認定為孤寡老人,對於孤寡老人各地政府的民政部門都有相關的扶持以及救助政策所以補貼在理論上說應當是有的,但是很多地方的民政部門對於這樣的政策未必能夠執行到位,如果當事人屬於此類人員,應當積極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訊問相關政策,做到心裡有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四條 國家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支持鄉村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國家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F. 終身未生育退休有什麼補貼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目前終身未生育退休的國家並沒有相關給予補貼的政策。但是市、、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員會會增發一定的人文關懷補貼和生活補貼費用。
G. 終身未生育的已婚人員,退休金有什麼待遇
H. 終生未婚未育的退休人員能否享受獨生子女費
國家對此沒有明確、統一的規定。有的地方以「國家不鼓勵不生育」為由,拒絕對終身未婚未育的退休人員給予補貼;但也有的地方對這種情況有比較人性化的政策和具體規定及實施辦法。下面是遼寧省的相關規定:
關於做好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從未就業人員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和終生未生養育子女夫妻計劃生育補助對象材料審核上報的通知
發布部門:二十里堡街道發布時間:2013-04-15 16:03:33瀏覽次數:1143
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根據《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市人口計生委《關於認真做好全市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失業退休人員計劃生育補助費發放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大人口發〔2008〕8號)和《金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發放辦法的通知》(大金政辦發〔2009〕17號)文件精神,為落實好2013年二十里堡街道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從未就業人員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和終生未生養育家庭補助政策,現將審核上報要求通知如下:
一、發放范圍
1、戶籍為二十里堡街道的,企業失業(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失業,單位辦理退休的沒有)轉社會退休人員(已領取退休證的)或從未就業人員(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
2、金州新區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含部分失轉退、從未就業和農村的無子女家庭。
二、關於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計劃生育補助的審核上報
(一)享受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的補助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內的非農業戶口(極個別是農業戶口的企業失業退休的職工);
2.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因企業破產、改制、撤銷、分流等原因導致失業(必須有《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或相關證明材料),1997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或在企業退休,後來企業關停並轉的;
4. 獨生子女父母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光榮證丟失可以查申請表,未辦光榮證的可以出證明);
5.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
6. 1996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職工,退休工資中已含有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費,不再發放范圍內。
(二)發放標准
2003年3月31日以前退休,未享受補助費的,享受一次性1000元補助費;2003年4月1日後退休,未享受補助費的,享受一次性2000元補助費。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2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結婚證(離婚證);
5.醫療保險證;
6.退休證;
7. 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要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無合同書的,提供能證明與企業解除合同的證明材料也可以);在單位退休,未兌現補助費的需要單位或主管局出具未領取證明;
8. 屬於再婚夫妻或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規定的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如下證明:
(1)屬於喪偶或喪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醫療部門出具);
(2)屬於離婚或離婚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2004年4月以後離婚的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民事調解(判決)書》;
三、關於非農從未就業人員計劃生育補助的審核上報
(一)享受從未就業人員的補助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內的非農業人口(含失地失海的農業戶口);
2.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男滿60周歲(1953)、女滿55周歲(1958)的從未就業人員(街道、村或社區兩級出具的從未就業證明)——失地失海的農業戶口享受此項補助,不用出具從未就業證明;
4. 獨生子女父母且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光榮證丟失可以查表,未辦光榮證的可以出證明);
5.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
(二)發放標准
在2003年3月31日(即男1943年3月31日、女1948年3月31日)以前達到法定年齡,享受一次性1000元補助費;在2003年4月1日以後達到法定年齡,享受一次性2000元補助費。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2份);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4.結婚證(離婚證);
5.醫療保險證;
6.街道、村(社區)二級出具的從未就業證明(街道級要由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蓋印);
7.屬於再婚夫妻或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規定的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如下證明:
(1)屬於喪偶或喪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醫療部門出具);
(2)屬於離婚或離婚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2004年4月以後離婚的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民事調解(判決)書》;
四、關於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夫妻計劃生育補助的審核上報
(一)享受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夫妻補助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戶籍在本轄區內的(不受戶口性質限制);
2.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 終生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含獨生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以退休證為准確認;從未就業人員和雙農的無子女家庭,以達到法定年齡為准確認。
4. 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補助費。
※※已享受 「五保」的,不享受此待遇。
(二)發放標准
享受一次性3000元/人的補助費;如果已享受獨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又符合此項政策,可以兼得。
(三)需本人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1.戶口簿(首頁、本人頁);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2份);
3.結婚證(離婚證);
4. 鎮街、村居二級出具的未生養育子女的證明;
5.獨生子女死亡證明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醫療保險證;
7.退休證(或街道、村社區二級出具的從未就業證明);
8.屬於企業失業轉社會退休人員,要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書(無合同書的,提供能證明與企業解除合同的證明材料也可以);
9.屬於再婚夫妻或離婚、喪偶現無配偶的,除需提供以上規定的基本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如下證明:
(1)屬於喪偶或喪偶再婚的,需提供原配偶的死亡證明(公安部門或醫療部門出具);
(2)屬於離婚或離婚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2004年4月以後離婚的需同時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民事調解(判決)書》;
五、注意事項
1、失業轉社會退休、從未就業人員計劃生育補助與終生未生養育家庭計劃生育補助不可兼得。
2、享受「五保」的,不享受終生未生養育待遇。
3、如果是中直或省直企業,請在備注欄標注「中直或省直」。
4、在審核上報過程中,要按照實際情況如實上報,不得弄虛作假。
5、此三項補助為一次性補助,歷年已經領取過的,不再發放。如果在上報時已超過規定年齡,請務必和以前發放的明細核對,不得重復上報。
6、外省市遷入,在遷入時已退休或超齡的,不享受;本市其他縣市區遷入的,原戶籍地要出具未領取補助費的三級證明;區內各街遷移的,要由原戶籍地出具未領取補助費的二級證明。
7、再婚家庭,再婚後未再生育的,子女分開計算,各自享受各自的。(對終生未生養育的,再婚後未再生育,後來又離婚了,初婚一方的享受——即有婚史,未生育,可以享受)
8、做好2014年三項補助的摸底工作,准確率達95%,於7月1日上報到局政策法規統計處。
9、村、社區於8月7日將材料上報到街道,各街道於8月10日將材料上報到局政策法規統計處。
金州新區衛生與人口計生局
I. 終身未生育退休有什麼補貼嗎
目前這方面國家沒有明文規定,獨生子女及無子女的退休人員優惠政策,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不同,每個人都有社保及養老保險,如到老年沒有子女可在社區養老院或居家養老。以安徽為例,終身未婚無子女退休人員,退休按百分之百發給退休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條: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J. 如果沒有孩子,退休之後國家有什麼待男方有子女,女方未生育退休後政府有補貼嗎
在退休的時候,如果社會保險繳費達到了標準的,就可以去社保部門申請辦理退休,然後第二個月開始領取退休金,有的人員的退休金可能會更多一點。退休和生育人員一樣都是符合規定的有養老金。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四、 將第二十七條修改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