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醫保補繳新新規定2021
退休醫保補繳新新規定是: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其實不管是醫保還是養老金,都是需要繳納十五年的社保,也只有繳納完15年的社保,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② 濟南市規定醫療保險必須交滿多少年才能在退休以後終生享受
萊蕪退休人員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份領工資的補交醫療保險年限具體安什麼時間的文件執行,是安萊蕪的還是執行濟南的,應交按多少年
③ 濟南醫保可以補交嗎
如果你檔案在濟南或者有當地的居住證,可以在你檔案或者居住地的社保中心辦繳納,拿身份證、存檔、居住證辦理。
你和單位有勞動關系,單位就應該繳納保險,這是法律規定,可以將來離開公司的時候去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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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濟南已退休補多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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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保只要有30年的繳費看專書限,退休後屬是享受不繳費的醫保,每月返卡是按單位的平均繳費基數返4%住院報銷比沒退休的還要高5%,要是沒有30年的醫保繳費在辦理退休時是要補交到30年的,要是不補,退休後是要繼續繳費到30年為止,不繳費就不能享受醫保
住院的門規費用同沒退休前,住院是由醫院收一年只交一次規定的費用是不報的
⑤ 山東省濟南市,2021年,退休時,醫療保險不夠每月需要補交多少錢
各地的政策規定補繳標准不一樣,建議你直接向參保地的醫保經辦部門咨詢當地的補交政策。
⑥ 濟南2025年退休醫保沒交夠可以補齊嘛
202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
社保醫保繳費不足年限的,
按年繼續繳足,
不能一次性補繳。
⑦ 濟南靈活就業2020年職工醫保退休補交12多少錢
無法告知具體數額,要想知道具體數額就得知道當地當年社保繳費基數,只能告訴你補繳比例,按當地當年社保繳費基數月10%補繳。
⑧ 濟南怎樣補交職工醫保
關於對補交職工醫療保險費問題的建議
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第20090065號
代表姓名
王忠本
標題
關於對補交職工醫療保險費問題的建議
建議、批評和意見內容
2002年濟南市政府出台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參加醫保的職工到退休時有最低年限限制(男滿30年,女滿25年),如不足此年限,則要將差額年限,按當年社會平均工資額由職工和企業按比例補交,由於「社會平均工資」每年都要遞增一部分,給企業和職工造成越來越重的經濟負擔,我們認為讓職工和企業補交醫保費的政策是不合理的,這與關注民生的各項惠民政策相悖。
1、2002年醫保才開始試點,2005年才全面輔開,新的醫保政策往前制定10-15年不合理,當時醫保政策出台讓職工參加時,沒有規定公示說明到退休時往前補交的規定,即使補交,也應從實施醫保時的2005年底補交。
2.補交醫保費用,應按當時(當年)社會平均工資作基數。
按照濟南市政府2002年出台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我市於2002年12月對部分企業實行了醫療保險試點,後又於2005年對參加養老保險的企業全面鋪開,即濟南實現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五險合一政策,從此參加保險的職工可以享受醫保待遇了。但是市政府的暫行辦法規定,參加醫保的職工到退休時有最低交費年限限制,即男滿30年,女滿25年,如不足此年限,則要將差額年限,按當年社會平均工資額由職工和企業按比例補交。但是原鄉鎮企業的職工在參加養老保險時是按實際交費年限計算工齡,沒有視同工齡,因此大都在按15年的最低交費年限補繳費,這樣就需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承擔補交的這部分費用,而且補交的這部分費用,按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每年都要相應遞增一部分,這就給企業和職工個人造成越來越重的經濟負擔。現在隨著醫保待遇的普及,我們認為讓職工和企業補交醫保費用的政策是不合理的,是與日臻完善的關注民主的各項惠民政策相悖的:試問,2002年醫保才開始試點,2005年才全面鋪開,那麼為什麼新醫保政策要往前制定10-15年呢?讓企業和職工補交費用呢?而且醫保政策出台讓職工參加時,也沒有公示說明到退休時要往前補交相關費用的規定,即使補交也應從實行醫保時即2005年底補交;二是醫療保險應與社會養老保險政策配套同步,即養老保險交費15年,醫保也應訂為15年,可享受退休,那麼享受醫保滿15年就不應再補交了,而且在交15年養老保險時,也沒說明職工到退休時再補交這么多年的醫療保險費;三是醫療保險現在擴大至城鎮居民,並且是當年交就可享受,也不需補交,而原本應享受養老保險的困難企業的職工卻因補交不上規定的補交費用,而被拒之在醫保待遇之外,原交納15年養老保險,含從2005年交納的醫保等於白交了,這也是不合理的;四是隨著職工收入的逐年提高,社會平均工資也相應提高,補交的醫保費用,按當年社會平均工資作基數。這就造成補交費用的逐年提高,企業和職工負擔逐年增加,而且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遠遠達不到現在規定的社會平均工資,也是不合理的。
這些問題我們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至今未得到解決。
鑒於以上情況,建議市政府對現行醫保政策作相應調整,以更好地體現黨的惠民政策給企業職工帶來的實惠,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促進社會大家庭的和諧和社會的穩定。
答復
王忠本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對補交職工醫療保險費問題」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998年我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時就明確提出,權利義務對等、醫療保險水平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而且明確了鄉鎮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時,各統籌地區應另行制定辦法。根據濟南市政府第201號令第二條規定,鄉鎮企業當時不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2004年底,我市出台《關於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意見》(濟政辦發[2004]89號),第六條明確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之前已經退休,且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鄉鎮企業退休人員,由其所在企業以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時本市上年度退休人員人均醫療費數額為基數,一次性繳納10年的醫療保險費後,方可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並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按照該意見,退休人員每人需一次性繳納3萬元醫療保險費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據調查,市統籌內的鄉鎮企業於2005年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未按鄉鎮企業納入,而是按改制企業納入的),按照市政府第201號令規定,2002年12月1日前納入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其醫保年限視同為全部達到年限。2002年12月1日後納入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凡未達到我市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的,應補齊醫保年限方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建議中提到居民醫保的問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是有嚴格政策區分的,退休職工不享受城鎮居民醫保待遇。
感謝您對醫療保險工作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歡迎繼續關心支持勞動保障工作。
濟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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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濟南補繳醫保新政策2019年
你這種情況養老保險是繳夠年份了,但是醫保呢還沒繳夠年份,因為醫保男要交滿25年,女要交滿20年,而且醫保也沒有補交的說法,只能是往後接著交,直到交滿年限以後,才可不用交醫保就可終身享受醫療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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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濟南職工退休醫保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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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版法實施細則
第八權條
2010年7月1日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由異地轉入我市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其在我市的實際繳費年限應滿10年。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應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並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詳情可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