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雙職工可享受哪些房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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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
注意第4條:(四)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具體時間、步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山東的住房補貼政策是:1、購買公房時享受各種相關優惠政策;2、住房公積金 3、住房補貼
1997年前職工住房資金補償額=現行工齡折扣額(即每平(1)方米的折扣金額)×規定的住房面積×工齡(截止退離休之年)×職務或級別系數×現級別任職年限系數(正副職任職年限連續計算,每任職1年增加1%),似乎是購房才抵扣
(2)(98年後)按月補貼標准為月基本工資的25%
注: 住房補貼是准對單位職工,全國各地執行情況也各不一樣,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情況較好,大型國有企業一般是會執行的,一般企事業單位未必實施了。
下面貼出你要的政策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穩步推進住房商品化、社會化,逐步建立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國情的城鎮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設,促使住宅業成為 新的經濟增長點,不斷滿足城鎮居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范 住房交易市場。
(三)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在國家統一政策目標指導下,地方分別決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新房新制度、 老房老辦法」,平穩過渡,綜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四)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具體時間、步驟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新建經濟適 用住房原則上只售不租。職工購房資金來源主要有: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以及有的地方由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轉化的住房補貼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到1999年底,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 的繳交率應不低於5%,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要建立健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率,繼續按照「房委會決策,中心運作,銀行專戶,財政監督」的原則,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六)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 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的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三、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
(七)對不同收人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 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 房。住房供應政策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八)調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決城鎮住房困 難居民的住房問題。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確定。 其中經濟適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 素,利潤控制在3%以下。要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各種不合理收費,特別是降低征地和拆遷 補償費,切實降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使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與中低收人家庭的承受能力 相適應,促進居民購買住房。
(九)廉租住房可以從騰退的舊公有住房中調劑解決,也可以由政府或單位出資興建。 廉租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具體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十)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四、繼續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
(十一)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4]43號,以下簡 稱《決定》規定,繼續推進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慮職工的承受能力,與提高職工工資相 結合。租金提高後,對家庭確有困難的離退休職工、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對象和非在職 的優撫對象等,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減、免政策。
(十二)按照《決定》規定,進一步搞好現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規范出售價格。從1998年下半年起,出售現有公有住房,原則上實行成本價,並與經濟適用住房房價相銜接。要 保留足夠的公有住房供最低收入家庭廉價租賃。 校園內不能分割及封閉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師公寓等周轉用房不得出售。具體辦法 按教育部、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要在對城鎮職工家庭住房狀況進行認真普查,清查和糾正住房制度改革過程中 的違紀違規行為,建立個人住房檔案,制定辦法,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並經省、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批准,穩步開放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交易市場。已購公有住房和經 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實行准入制度,具體辦法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五、採取扶持政策,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十四)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堅持合理利用土地、節約用地的原則。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應在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統籌安排,並採取行 政劃撥方式供應。
(十五)各地可以從本地實際出發,制定對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的扶持政策。要控制經濟 適用住房設計和建設標准,大力降低征地拆遷費用,理順城市建設配套資金來源,控制開發 建設利潤。停止徵收商業網點建設費,不再無償劃撥經營性公建設施。
(十六)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應實行招標投標制度,用競爭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 。要嚴格限制工程環節的不合理轉包,加強對開發建設企業的成本管理和監控。
(十七)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堅持節約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繼續發展集資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十八)完善住宅小區的竣工驗收制度,推行住房質量保證書制度、住房和設備及部件的質量賠償制度和質量保險制度,提高住房工程質量。
(十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注重節約能源,節約原材料。應加快住宅產業現代化的步伐,大力推廣性能好,價格合理的新材料和住宅部件,逐步建立標准化、集約化、系列化的 住宅部件、配件生產供應方式。
六、發展住房金融
(二十)擴大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范圍,所有商業銀行在所有城鎮均可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消對個人住房貸款的規模限制,適當放寬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
(二十一)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商業銀行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要求內,優先發放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貸款。
(二十二)完善住房產權抵押登記制度,發展住房貸款保險,防範貸款風險,保證貸款安全。
(二十三)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向,主要用於職工個人購買、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貸款。
(二十四)發展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商業銀行貸款相結合的組合住房貸款業務。住房資金管理機構和商業銀行要簡化手續,提高服務效率。
七、加強住房物業管理
(二十五)加快改革現行的住房維修、管理體制,建立業主自治與物業管理企業專業管理相結合的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
(二十六)加強住房售後的維修管理,建立住房共用部位、設備和小區公共設施專項維 修資金,並健全業主對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督制度。
(二十七)物業管理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向用戶提供質價相符的 服務,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切實減輕住戶負擔。物業管理要引入競爭機制, 促進管理水平的提高。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管。
八、加強領導,統籌安排,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
(二十八)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各地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後實施。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制定配套政策,並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 導和監督。
(二十九)加強輿論引導,做好宣傳工作,轉變城鎮居民住房觀念,保證城鎮住房制度 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十)嚴肅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決定》和本通知精神,繼續實行無償實物分配住房,低價出售公有住房,變相增加住房補貼,用成本價或低於成本價超標出售、購買 公有住房,公房私租牟取暴利等行為,各級監察部門要認真查處,從嚴處理。國務院責成建 設部會同監察部等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本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日
2. 什麼條件才有房改補貼
第一條范圍和對象:本市市區(原十區,下同)范圍內,市屬及市屬以下政機關、財政核撥經費的事業單位中(含市屬及原十區企業離休)的無房和住房面積不達標的職工。 第二條補貼方式:對1998年11月30日及其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簡稱老職工,下同),屬離退休的,實行現金發放購房補貼和工齡補貼(簡稱住房補貼,下同);屬在職的,實行購房(購房改房除外)時一次性發放住房補貼。對1998年12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簡稱新職工,下同)實行逐月發放住房補貼。本《細則》發布前,新職工已取得公有住房的,不再享受新職工逐月補貼。 本條中所稱工齡系指職工1992年6月30日及以前的工齡。 第三條離休職工的住房補貼應優先安排,可直接發給本人;退休職工的住房補貼也應優先安排,可按退休年限長短順序直接發給本人;在職職工的住房補貼在購建住房時支取。 第四條住房補貼資金主要由單位住房資金(含公有住房售房款,下同)、單位自有資金(含預算外資金,下同)解決,並經財政審核後使用。不足部分申請財政專項補貼資金(含預算安排資金和直管公房銷售收入)。 第五條住房補貼資金按下列順序使用:(1)單位住房資金;(2)單位自有資金;(3)財政專項補貼資金。 第六條住房面積按下列方式認定: 1、以夫婦任何一方名義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門管理和單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遷安置房、集資建房、安居房)均計為雙方的住房面積。 2、職工同意將分配給其的公有住房,由其子女承租或購買的,仍認定其職工夫婦的住房面積,不計為子女的住房面積。其中住房面積超標准部分未按規定支付超標准款的,計其子女的住房面積(根據市委辦公廳、市辦公廳寧委辦發[2002]82號文規定,不符合過戶條件的除外)。 3、職工離異前購買的公有住房,離異後不論歸誰所有,也不論是否再婚,仍計為離異各方的住房面積。再婚後又取得的公有住房,均同各自再婚前取得的公有住房合並計算(含已購公房)。 4、職工夫婦婚姻期間承租的公有住房,在本《細則》發布前離異的,法院判決或自行協議並經單位批准給一方的,認定該方的住房面積,不再計算另一方的住房面積;本《細則》發布後離異的,不論住房歸屬哪一方,雙方均計算其住房面積。 5、本《細則》發布之前,公有住房經產權單位同意調換的,以調換後的房屋計算其住房面積;擅自調換住房的,以調換前的原住房計算其住房面積。 6、單位為回原籍的離、退休職工建房的,所建房屋計為其住房面積;給予安家補助費的,安家補助費應當從住房補貼款中扣除。 7、公有住房被拆遷後以公房安置的,以安置給該職工的住房計為其住房面積。其中同住人單位支付新增面積補償款的,新增面積不計為同住人住房面積,但應當在同住人領取的住房補貼中扣除新增面積補償款。 被拆遷房面積大於安置面積的,職工單位可結合具體情況按被拆遷房或安置房的面積計算住房面積。 8、軍隊1999年(含)以前轉業的,其夫婦在軍隊或地方的住房應當計為其住房面積。退出軍隊住房或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軍隊住房後住房仍未達標的,實行差額補貼。 9、住房面積按房屋所有權證的記載為准,未領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按具有房屋測繪資質的機構測定的面積為准,或按使用面積乘以系數計算,其中高層住宅系數為1.5;多層成套住宅為1.4;非成套住宅為1.3;平房為1.1。同幢同套型的其它住房已登記發證的,可按已登記發證的房屋面積計算。 看看這個你應該就明白啦!
3. 退休無房人員可享受住房補貼嗎
可以。
調整職工住房補貼,是省委省政府為加大住房貨幣分配力度,進一步增加職工住房消費能力,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而採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的計提發放和管理工作。
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補貼額度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4. 未享受房改房的企業職工,能不能享受房改補貼政策
未享受房改房的抄企業職工襲,可以享受補貼政策。
5. 父母是單位退休人員,沒有享受房改房或住房補貼,單位以已有私房為由要求我們搬走,這樣合理嗎
你父母單位這樣做肯定是錯誤的。因為,你父母購買商品房沒有動用工齡折算的方式內購買。所容以,他們是沒有參加房改的人員。
另按你第二點說的,你們應該是按月繳納了租住房租金的。那麼,你們就是屬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出租居住房屋」的群體,這個國務院關於《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中明文規定。可看下面資料:
http://www.chinesetax.com.cn/Article/Class268/200510/417542.html
6. 退休住房補助是怎麼規定的呀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內續後,凡易地容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堅決防止和糾正既住公房又領取住房補助費的問題出現」的有關規定,凡過去已安置並發放了住房補助費的離退休職工不應再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優惠政策參加房改。對未享受上述政策的離退休職工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執行。
二、在城鎮住房改革中,已參加房改並享受優惠政策購房,同時又領取了住房補助費的離退休職工,應將住房補助費或已購的房改房,選其一退還原工作單位。由於機構改革,原單位合並、撤消和轉制的,將其退還現工作單位。對退回的住房補助費由收回單位納入單位住房基金,用於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對所退還的房改房可作為單位廉租住房進行管理。
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是社會分配關系的一次重大調整,涉及每個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在認真負責地做好清退工作的基礎上,及時發現和處理新情況、新問題,防止出現新的分配不公,並耐心細致的作好宣傳解釋工作,以保證我省住房制度改革各項政策的順利實施。
7. 退休職工己領取一次安置費後,是否可以參加房改
不能,1人只能享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