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企聘用已正式退休的員工合理嗎
國家不提倡和不支持退休人員再次參加工作,所以,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支持退休人員返聘到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去再次上班,但是又沒有明令禁止,所以,單位聘用,是合理的,
Ⅱ 國企返聘退休人員規定
可以返聘
退休職工返聘不屬於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保護,屬於勞務關專系,受民法調屬整,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維權。
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後,雙方建立的關系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疇,雙方所發生的爭議不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聘用協議的具體內容可由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確定,但聘用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聘用期內返聘人員的工作內容、報酬、勞保待遇等。
用人單位支付返聘人員的勞動報酬可不受最低工資限制。
聘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用人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
Ⅲ 退休人員能否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三)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四)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五)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
Ⅳ 國企單位領導退休後還可以繼續擔任原企業的領導職務嗎有沒有什麼文件規定。
摘要 親,可以。
Ⅳ 國企退休人員能開除嗎
公職人員是指由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員,國有企業的領導,一般是由政府任命的,所以是公職人員,職工不是政府任命的,所以不是公職人員,只是企業工作人員。1981年參加國企工作的人員,屬於國企固定工,當時沒有社保,1982年開始進入國企工作的人員,屬於合同制工人或者合同制企業幹部,這時已經實行社保了,這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是需要購買社保的,你83年參加工作,是屬於合同制工人,需要繳納社保,1993年開始,企業的所有人員都需要參加社保繳費,你的情況可能是83年到93年單位沒有繳費,93年開始,單位全體繳費的時候才參加,屬於83到93年為中斷時間。
開除公職與養老保險沒有關系,開除之前已經發生的繳費單位是不能退的,已經在你的名下的繳費還是你的。退休金是按照繳費年限計算的,如果是按83年計算是繳費30年,因為你中斷10年,就是20年,像你的情況,你可以要求原單位給你補83到93年的養老保險的,因為那時你實實在在在那裡上班。
Ⅵ 企業可以錄用退休人員嗎對此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嗎
企業可以錄用,但是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錄用可以簽訂」返聘協議書「」工作協議」「僱傭合同」之類的協議。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
第13條、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6)國企允許錄用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社保機構停止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Ⅶ 請問,退休返聘人員可以任單位的領導實職崗位嗎,(國有企業)。有具體什麼文件規定么
Ⅷ 國有企業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嗎
事實是國有企業不可以聘用行政已退休人員
Ⅸ 國企招聘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否合規
無權聘用。
事業單位無自主用工權,如果需要聘用工作人員,應當內按照《事業單容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招聘,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已退休人員,應當退出工作崗位,用人單位私照亂用的應當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