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了30年的養老保險,退休大概可以拿多少
目前的政策:
一、如參加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按有關辦法規定,達到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
其中: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合視同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退休年齡60歲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為139)。
另,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按以上計算方法,它所需要的「退休時當地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的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都不知道,所以現在無法計算以後你退休時的養老金。
二、如參加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規定,達到60周歲且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
其中:
(一)基礎養老金的標准由當地政府根據財政收入和物價水平制定。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六十周歲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按以上計算方法,它所需要的「六十歲時當地政府制定的基礎養老金的標准和本人的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都不知道,所以現在也無法計算以後你今後該領取的養老金。
『貳』 交了30年的社保,退休每月能拿多少
要看在什麼城市退休,如果是一般中等城市30年工齡也就2000左右。
可以發一個2015年的退休工資的計算公式供參考:
2015年退休計算公式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
3、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建立個人賬戶制度前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1.4%
(2)30年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
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按退休金籌措方式
在實務中,企業制訂的退休金的籌措方式可分為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
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
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
『叄』 職工養老保險三十年轉移到十年的地方合算嗎
職工養老保險30年的繳費年限轉移到十年的地方不合算,應該按照繳費年限辦理退休金,繳費年限多,可以增加大量的養老金數額。所以30年轉到十年的地方不合算。供參考。
『肆』 養老保險繳費30年
養老保險繳費15年與繳費30年的差別較大,如基本條件相同,繳費基數基本相同,我繳費15年達到退休年齡的養老金是1200元,你繳費30年達到退休年齡的養老金就是2400元或更高。問題是繳費滿15年,沒有達到退休年齡以後中止繳費,達到退休年齡時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某人從1979年11月參加工作,一直到2007年7月,如果現在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金了,達到退休年齡時,談不到月養老金多少的問題,主要是不能辦理退休手續(需補繳欠費)。
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都不掌握,當地歷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等都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測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計發月數
40/233
50/195
60/139
41/230
51/190
61/132
42/226
52/185
62/125
43/223
53/180
63/117
44/220
54/175
64/109
45/216
55/170
65/101
46/212
56/164
66/93
47/208
57/158
67/84
48/204
58/152
68/75
49/199
59/145
69/65
70/56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伍』 社保繳納30年領養老金多少錢
社保至少交年才可以到退休的年紀才可以拿退休金。
1、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
2、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3、養老保險必須繳滿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延遲退休除外)。
交滿15年社保退休能領多少錢的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4%。
舉個例子
某北京男性職工從2002年開始繳納社保,2017年退休時60歲整,前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7706元,假設他在這15年中平均工資是4000元,養老保險個人和單位繳納比例分別是8%和20%,個人賬戶養老金儲蓄額是4000×8%×12×15=57600元,計發月數是139。
個人賬戶養老金=57600÷139=414元
基礎賬戶養老金=(7706+4000)÷2×15×1%=878元
他退休後每個月領取的養老金就是414+878=1292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陸』 交滿30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2700退休每月可領多少
如果假設我們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記賬利率和社會平均工資增長速度一致的話。
我們交費30年,按照100%基數交費,退休待遇分別是這樣的:基礎養老金是3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是21%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合計51%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如果說我們交完社保後的實際收入有80%的社會平均工資的話,我們的養老金替代率就是64%,相差不是很大。
按照北京市2017年社會平均工資8467元計算,原先實際收入是6770元左右,退休待遇可達4318元。
如果30年按照40%基數繳費,退休待遇是:基礎養老金21%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8%的退休上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合計29%。
按照80%的繳費基數為實際收入計算,原先實際收入是32%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高達90%。
實際上相當於原先收入2709元,退休後養老金2455元。
同樣按照60%基數繳費30年,退休待遇是:合計36%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替代率是75%。相當於原先收入4060元,退休後養老金是3048元。
一是城鎮失業人員。他們最低可以按照40%的繳費檔次進行交費,這是政府對他們的照顧,不過北京的靈活就業人員保險要求必須本地戶口。
二是城鎮在職人員。企業在職人員最低繳費檔次就是60%,如果是非本地戶口只能通過企業代繳的方式在北京繳納費用。
兩種繳費檔次對應的退休金不一樣,但相對來說交納40%雖然退休待遇低,但是享受國家的傾斜照顧也越大。
因為我們的退休待遇,兼具了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的職能。比如說我們普通年輕人,自己繳納社保的話,退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
根據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按照60%基數交費,退休待遇可以領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而按照40%基數交費,退休待遇可以領取0.7%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差0.1%,但是交納費用卻要高出一半。
不過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完全按照相應比例來發放退休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