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人員退後,單位分並其它單位,退休人員怎樣處
公務人員退後,單位分並其它單位,退休人員劃並到新的單位里。
❷ 以辦工作名義要錢工作沒辦成錢也不給算詐騙嗎
不好下結論,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分析。
一、首先看構成你們這個要約的基本條件是否合法。 幫跑工作的定義是什麼,如果是走後門搞什麼公務員,這么做是不合法的,自然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幫你提交各種資料辦理相關手續,他沒有完成,屬於違約,可以追究民事責任。如果有合理原因不能辦成,就不算詐騙,最多是賠你錢,拒不歸還的可以考慮侵佔罪。
如果是前者,就算是作了一切的保證,由於你們的行為和現行法律相抵觸,這種行為一樣是無效的。
二、能否追究刑事責任,要看是否有主觀上的故意,及「掮客」的身份,能否構成詐騙罪和受賄罪,而受賄罪的主體是國家公務人員。
1、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2、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受賄罪的行為方式有兩種:
一是索賄,即行為人在公務活動中主動向他人索取財物;二是收受賄賂。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第九十三條
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❸ 1993年10月公務員實行,1992年8月退休能過度為公務人員嗎
已退休人員不能過渡為公務員。公務員法有明確規定。
❹ 為什麼只公布企業退休人員2020年調資標准!但沒有宣傳和講解公務人員,教師,事
因為公務員教師本身的工資都比。企業。退休人員搞得多得多,所以國家為了拉平退休工資,所以暫時不給教師。和公務員。調退休工資。
❺ 退休公務被舉報在職時受賄3萬元,目前已從檢察院反貪局到公訴科,下一步將到法院,目前當時人被取保候審
問題一:在法院階段,有可能判免處、緩刑、實刑。
問題二:不會收監,直接出庭
問題三:如果判實刑,會送看守所或監獄。
問題四:會,但通常除了法官、檢察官以及你請的律師,其他人基本不會去
非法律專業,僅供參考
❻ 被判緩刑的公務人員,退休後有養老金嗎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內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容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五)、(六)款規定,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❼ 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的人員家屬犯罪,會影響自己拿退休金嗎
公務人員家屬觸犯法律,肯定會影響到公務員的工作仕途。如果不涉及案件。公務員退休金。是正常拿的。不會有什麼特別的影響。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務人員。那公務人員的。職務。工資以及。今後的待遇。都要根據案情的發展來確定。
❽ 退休國家公務人員可以投資辦學嗎
當然可以辦了。你已經退休了,也就是解除了國家公務員的身份,利用自己的積蓄做點投資,掙點養老錢這很正常呀。但要保證你的錢不是貪污受賄來的。
❾ 退休公務人員因肇事被判一緩二退休工資是否受損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影響退休費。
公務員退休後因為肇事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
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
《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04號
二、公務員退休後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退休費待遇處理
(五)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