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失業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辦理:失業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可在到達退休年齡時,向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附身份證、戶口簿、失業證),經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並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後,給予辦理退休手續,發給《退休證》和《養老金領取證》。
失業人員在批准退休的次日起,每月憑《退休證》和《養老金領取證》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指定地點領取養老金。這里所指的失業人員是指向失業機構登記過的。
(1)退休人員可以辦理失業擴展閱讀:
失業人員養老保險計算方法:
失業人員養老保險仍需繼續繳費15年、達到退休年齡才能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當地歷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等都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以下是計算方法。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
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② 我想問一下咨詢一下嗯2019年辦理退休人員一般退休人員可以申請領失業金嗎
一般退休後不能申請失業金了,你已經退休,已經不符合申請條件了
③ 退休以後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退休以後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只有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才可以領取版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權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3)退休人員可以辦理失業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④ 辦理退休後還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法律分析:退休以後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只有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才可以領取失業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⑤ 退休失業金怎麼申請領取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政策。如果你不了解領取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可以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鄉鎮勞動服務中心去咨詢。
由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失業證明。要享受失業保險金,必須要所在的用人單位開具證明,一是證明你失業了,二是證明你交納了失業保險費。
准備相關的身份材料。要認真准備好身份證、准備好失業原因的材料、准備好交納失業保險費的憑證,這樣便於工作人員核對、查找。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窗口去辦理。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務中心、鄉鎮政務中心,都有辦理窗口。
在就業服務部門的指導下按月領取。按規定領多少,按規定領多長的時間,都有相關政策解釋說明的,一定要按照政策的要求去做。
定時向就業服務部門說明自身的情況。國家發放失業保險金,是為了解決失業職工的暫時困難,是為了鼓勵失業職工再就業。所以,領取人員有必要向勞動服務部門說明自己再就業的情況以及需要解決的困難。
⑥ 還有兩年退休可以領失業金嗎
這個世界只有我是救助金的話,你應該是好像是。別人只是才會有那個居住證的吧。我一個是補助金,一個是藉助金補助金或者是不管,只要沒工作就能呀。
⑦ 離退休還有兩個月可以申請失業金嗎
如果是主動辭職,沒有失業金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
第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喵喵保)
⑧ 退休後,失業保險怎麼辦
退休後,失業保險的保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失業救濟金,不再返還給繳費人。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就不予辦理了,所以一定要趕緊辦理。
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⑨ 快退休人員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非本人意願失業,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只要沒有退休就可以享受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