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判刑前參加工作20年刑滿後已到退休年齡,能否辦退休手續
有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職工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如果未被剝奪政治權利,其緩期間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如果 被剝奪了政治權利,他的合並工齡應該從恢復政治權利後重新進行計算。
2、如果入獄服刑了,在刑釋時可以接續交繳.將服刑前繳的交費年限與服刑釋後的交費年限合並計算,達成法定退休年齡時,只要前後相加夠了15年交費年限即可辦理退休了。
3、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未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緩刑期間基本養老金不作調整。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7%(目前為7%)。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工人被坐牢之前的工齡,按照原《關於工作人員曾受過炒魷魚、勞動教養、刑事處罰工齡計量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工作人員受過炒魷魚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應當從再次參加工作之日起計量工作年限;
受處罰之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之前主要依靠薪水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能夠計量為通常工齡」之限定,無交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不再計量,交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能夠計量。事實上交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滿十五年的,能夠解決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
交費不夠十五年的,能夠交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能夠轉入新型鄉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限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企業職工被判刑對退休有沒有影響
服刑期間,社保賬戶封存。刑滿到退休年齡時,交納不足十五年的不能辦理退休。即使能辦理退休的,也影響養老金水平。
『叄』 職工判刑後可否辦理退休手續
按重新參復工繳費辦理退休制。
事業單位職工被判處刑罰,刑滿後從新就業的,根據原內務部《關於工作人員曾受過開除、勞動教養、刑事處分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第一條規定,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判刑前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不再計算,曾經繳費的年限可以和刑滿後重新就業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辦理退休。
『肆』 企業員工判刑後解除勞動合同,達到退休年齡時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若累計繳納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以上,本人持企業檔案到人社局申請辦理退休。
『伍』 我是2012年被判刑入獄2016年釋放捕前是企業職工巳交養老保險是否能辦退休
實際繳費年限年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
企業職工被判處刑罰的,之前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可以和刑滿後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繳費年滿15年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陸』 國有企業被判緩刑的人員服刑期內能否辦理退休手續,如何辦理
企業職工緩刑期間已到法定退休年齡能否辦理退休
『柒』 立案審查階段企業人員到退休年齡能審批退休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問題。立案審查階段,企業人員到退休年齡可以審批退休的。
『捌』 我因判刑被單位開除,在原單位工作十幾年,能辦退休嗎
判刑之前沒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不再計算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可以與刑滿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繳費年限滿15年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內務部
《關於工作人員曾受過開除、勞動教養、刑事處分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
一、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被判刑勞教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問題的批復》
川勞社函[2007]406號
根據1978年7月11日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解除勞動教養的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人險函[1984]15號)、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勞動人事廳《關於貫徹執行省政府辦公廳川辦發[1987]101號文件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補充說明》(川司發[1988]13號)的規定,對未被開除公職的服刑或勞教人員,刑滿釋放或解除勞教後,又由原工作單位安置就業的,可將服刑或勞教前的連續工作時間和回原工作單位安置就業的連續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按有關規定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服刑或勞教期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開除公職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服刑或勞教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和刑釋解教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原實際繳費年限前的原連續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玖』 請問普通企業職工判刑之後出獄了還能辦理退休么之前一直有繳納養老保險金,但判刑之前和單位已經解除了
如果當事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申請退休,版辦理完退權休手續的次月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當事人被判實刑後,其原來的視同繳費年限作廢,只結算其實際繳費年限,同時,服刑期間不能參加社保。刑滿釋放後可繼續參保繳費。
『拾』 企業員工判刑後解除勞動合同,達到退休年齡時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判刑前視同繳費年限不予計算,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和後面繳費年限可累加計專算。繳費年限滿屬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女職工50周歲、女幹部55周歲,男職工60周歲),可辦理退休。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
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