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西省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社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② 今年江西省一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一、調整范圍和時間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二、 調整辦法和標准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 36 元。(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 15 年以下(含 15 年)的每人每月增加 30 元,繳費年限超過 15 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 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法律依據:詳見《關於江西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③ 江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出爐,上調多少
江西2019年養老金調整實施細則出台了嗎
④ 江西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細則出來嗎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江西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⑤ 江西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法律依據:《關於江西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掛鉤調整: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8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1.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35%增加。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⑥ 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調整范圍::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辦法和標准::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調劑金上繳比例的通知 》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了進一步發揮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在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中的作用,經省政府研究,決定降低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調劑金的提取比例。即:從今年起,全省統一按實際征繳養老保險基金的6%提取調劑金,其中實際征繳基金的3%上繳各設區市社會保險機構用於本設區市范圍內的調劑,實際征繳基金的3%上繳省社會保險局用於全省范圍內的調劑。省級統籌調劑金的提取比例調整後,對不按規定足額上解省級調劑金的地區,省將相應扣減其養老保險缺口補助資金。為進一步鼓勵和促進各地養老保險費的征繳,省政府在2001年全省已建立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激勵經費的基礎上,從今年開始,由省級財政每年按全省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總量的一定比例建立省級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專項激勵經費,由省財政廳統一核撥給省社會保險局,再由省社會保險局根據各地基金征繳、調劑金上交和確保發放情況核撥給各級社會保險機構,用以補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經費。
⑦ 今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出爐
2016年,我國復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制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⑧ 江西省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調整范圍和時間:
江西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⑨ 江西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步,定額調整 :增加40元。相較去年而言,今年定額調整部分,增加了4元。
第二步,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 15年,每人每月增加18元,對比去年的30元,少了12元。
繳費年限 >15年,每滿1年,增加1.2元,比去年的2元,少了0.8元。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今年養老金調整比例增加1.35%,比去年的1.1%,增加了0.25%。
第三步,傾斜調整
今年江西省養老金的傾斜調整部分,主要是對高齡退休老人進行傾斜調整。70(含)~75(不含)歲,增加30元;75(含)~80(不含)歲,增加35元;80(含)~85(不含)歲,增加40元;85歲及以上人員,增加45元。
法律依據:人社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江西養老金調整新消息和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