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條例對黨員幹部退休後經商辦企業如何規定
新條例對黨和國家機關離退休幹部不得創辦商業企業,不得在商業企業中任職,不得從事商品交易中介費,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倒賣生產資料和稀缺商品,黨和國家機關離退休幹部不得在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公司)擔任領導職務(包括榮譽職務)和其他管理職務,企業不得聘用。
拓展資料:
1、公務員退休後兩年內或者退休後三年內不得經營與其原職務有關的企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擔任縣廳級以上領導成員或者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不得聘任。辭職後三年內不得聘用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其他公務員在辭職後兩年內不得聘用,不得從事與原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活動。2、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原機關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構成犯罪的,由原機關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勞動者在職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退還勞動者,並處以一萬元以上的罰款。根據情節輕重,被處罰人在接收單位的違法所得的一倍但不超過五倍。
3、根據公務員法,想要考公務員應具備的條件包括:中國國籍;至少18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操守;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 18 周歲;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操守;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❷ 退了休的普通公務員能不能經商辦企業
可以,公務員法規定:在職公務員必須遵紀守法,不得從事、參與任何盈利性活動,不得在其他營利性組織機構中兼任職!這只針對在職公務員,退休普通公務員是沒有這個限制的。所以可以經商辦企業。
❸ 公務員退休後經商有什麼規定
你好,公務員退休後可以經商。
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公務員辭去公職專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屬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所以,經商需要遵照法律。
❹ 公務員離職或退休後是否能經商
可以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七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
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退休公務員能不能經商辦企業擴展閱讀: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七條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八條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第三十九條任免機關對涉嫌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調查、處理,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經任免機關負責人同意,由任免機關有關部門對需要調查處理的事項進行初步調查;
(二)任免機關有關部門經初步調查認為該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需要進一步查證的,報任免機關負責人批准後立案
(三)任免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對該公務員違法違紀事實做進一步調查,包括收集、查證有關證據材料,聽取被調查的公務員所在單位的領導成員、有關工作人員以及所在單位監察機構的意見,向其他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並形成書面調查材料,向任免機關負責人報告;
(四)任免機關有關部門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被調查的公務員本人,聽取其陳述和申辯,並對其所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記錄在案。被調查的公務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予採信
(五)經任免機關領導成員集體討論,作出對該公務員給予處分、免予處分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六)任免機關應當將處分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的公務員本人,並在一定范圍內宣布
(七)任免機關有關部門應當將處分決定歸入受處分的公務員本人檔案,同時匯集有關材料形成該處分案件的工作檔案。
受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程序,參照前款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任免機關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及時將處分決定或者解除處分決定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❺ 公務員退休後可以辦企業嗎
1、公務員退休後創業辦公司是允許的,但是有限制性規定。
根據《公務員法》第102條規專定:「公務員辭去工職或屬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❻ 退休公務員可以經商嗎
只要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在一定的年限內以及范圍內不經商就是可以的:
《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體的,原系領導成員的 公務員 在離職三年內,其他 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 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 公務員 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❼ 公務員退休以後能否創業辦公司
可以,但是有相關限制。根據《公務員法》第107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工職或者退休內的,原系領容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
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對批評、申訴、控告、檢舉進行壓制或者打擊報復;
(七)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❽ 公家公務員退休是否可以經商辦企業
不可以。 公務人員(含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內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容的工作人員,以下同)一律不準個人獨資或與他人合資、合股、合夥經商辦企業,不準私自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經商辦企業,不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利益,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我國公務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對在職公務員經商行為嚴厲禁止。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公務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三)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十四)其他違反紀律的行為。 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❾ 公務員退休後能否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
公務員退休後可以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兼職公務員,但是是有時間限制的。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處分或者由監察機關依法給予政務處分。在公務員錄用、聘任等工作中,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行為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情節作出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