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副總理退休後可以在國外定居嗎
國家政要人物應該不能在國外定居,因為國家副總理撐握國家很多信息。所以不能定居外國,再說也沒必要,他們待遇都很好的。
2. 退休人員去國外探親馬上返不回來,該怎樣認證
可以下載社保App,登錄自主識證,邊可以跟社保工作賬號視頻認證,也可以做光碟郵寄回來也可以。
3. 社區可以把退休人員的經費來搞活動嗎
不可以,退休人員的經費是屬於個人的,而活動經費應該由組織方出,如果挪用公款是違法行為。
4. 人在國外,要辦退休手續怎麼辦
可以的,符合條件也可以在中國退休。
《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第五條: 參加社會保險的外國人,符合條件的,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中國就業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也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六條: 外國人死亡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第七條: 在中國境外享受按月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外國人,應當至少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生存證明,或者由居住國有關機構公證、認證並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生存證明。外國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行證明其生存狀況,不再提供前款規定的生存證明。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5. 民法典出台後,單位組織退休人員外出春遊活動,人員受傷,單位承擔責任嗎
6. 在國外生活的退休人員退休金怎麼發
勞動復者在國內依法繳納制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在退休後即可依法領取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金應當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由社會保險基金中支出,按月付給退休員工。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領取,和員工的實際生活地無關,該退休人員已經定居國外的不影響養老保險金的領取。
7. 我們退休的人員是否可以組織起來,開展一些有意義的公益活動啊
這個想法很好啊..自己過的充實..又能幫助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