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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務員兼任民辦非企業法人

發布時間:2022-02-04 07:26:41

❶ 公務員可否兼任民非企業的法人

❷ 公務員退休後可否到非營業利性組織兼職

公務員退休後,去發揮余熱,為社會做實事是可以,當然作為工作會有報酬的,比如到公交站指導交通都是公益活動,都是有報酬的。

❸ 國家退休公務員能做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嗎

公務員法規定退休幹部到企業任職
須有三年或兩年「冷卻期」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答》第一百零二條規定: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❹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可以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嗎

  1. 公務員不能從事營利性活動(例如經商),因此,不可以擔任民營企業法人代表。

  2. 《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3. 《公務員法》第五十五條公務員因違法違紀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後改正的,可以免予處分。

    第五十六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❺ 請專業的律師回答,盡量可以指出是哪個法律哪幾條。 公務員是否能夠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

看看公務員法五十三條(十四)項吧,寫得夠清楚了吧

❻ 退休公務員能不能去民營企業工作取酬

退休公務員是可以取民營企業工作,並且能收取酬勞的,這是可以的,但是要向原單位進行一下通報

❼ 公職人員(公務員、事業編制)能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性質的俱樂部)法人、理事或監事嗎

不可以,公職人員是不可以擔任法企業,私人企業的法人代表或者監理臨時證都不可以,如果是尖的話,不約不約不允許有報酬,如果有報酬的話,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工人員是絕對不允許有兼職的,只能是社會兼職,而不是私人兼職

❽ 公務員退休後兼職規定

退休兼職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1、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在外打工取得的勞務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因為退休人員不再繳納五險一金,不再有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扣除。

2、勞動合同法對兼職的規定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項規定,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對於勞動者兼職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不提倡兼職。

(3)第69條第2款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可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從事兼職勞動。

3、兼職入職法律的一些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對於一個企業,有嚴格的規章制度的話,這些是最正常不過的事來的。這也是你對你的權益的一種保證!兼職也應盡量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以法定方式確定勞動關系。如果因無合同而被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獎金的情況,最好及時向勞動部門投訴。通過勞動仲裁,確定雙方的勞動關系以及具體的待遇問題。

對於退休兼職,我國只規定了退休公務員在退休的2年內不得從事原工作單位以及其他相關營利性組織的工作,其他的企業員工我國沒有明令規定,但是在兼職期間獲得的工作還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不用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

❾ 中組部對退休公務員在社團組織任職有什麼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內,原系領導成員、縣處容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9)退休公務員兼任民辦非企業法人擴展閱讀

第九十二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❿ 國家公務員能否兼任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代表

當然可以了,民辦非企業單位不會涉及金錢上的問題。其實你注意觀察會發現現在有很多這種情況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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