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職工醫保怎麼交
1、職工已經退休,沒有了工資,現在領取的是養老金,所以個人不用交納醫療保回險費。
2、既然社保規答定還得徵收單位部分的費用,也只得繳納。不過,得弄清楚還要繳納多少年。一般規定是從職工退休前開始繳納醫療保險費算起,繳滿15年為止。
3、退休人員繳費的因素有哪些呢?第一,醫療保險的性質為所有參保人員繳費提供了依據。醫療保險為的是風險共濟。參保人員當期的繳費形成一個基金池,用於當期生病人員的醫療費用支出,專款專用。
年輕人當期交的費當期也可能花掉一部分,剩餘部分可能不足以支撐所有人的花費,因此需要所有參保人員繳費補充。這有別於養老保險的儲蓄性質,養老保險年輕時繳費,年輕時不用,以換取年老時的退休金。
4、第二,我國醫療支出不久將入不敷出。我國面臨人口老齡化,醫療費用將不斷增加。另外,醫療技術水平提高,也使得醫療費用增加,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也是世界趨勢。
根據預測,如果現行體制不變,我國不久將出現醫療保險基金入不敷出,出現赤字,增加繳費不可避免。在年輕人繳費的同時,老人交一點也未嘗不可。當然,在提高繳費水平的同時,也必須進行醫療費用控制方面的改革,例如,總額預算,按病種付費等國際上普遍採用的措施。
Ⅱ 退休職工醫保報銷多少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2)八十五歲的退休職工醫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
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Ⅲ 八十歲以上老職工退休醫保報銷比例
退休後的醫保報銷是不分年令的,八十歲以上報的比例也一樣。一般來說門診看病不予報銷,住院時才可按單位的規定並根據所住醫院的等級進行報銷。另外所用葯物的報銷比例也不同,有些葯可百分之百報,但有些葯還需自費。這個問一下所住醫院就會知道!
Ⅳ 職工醫保能報銷百分之多少75歲的退休老人。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內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容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Ⅳ 八十歲以上老職工退休醫保報銷比例
摘要 您好,80歲以上的退休老人,報銷比例為90%以上,不過這樣需要按照醫療機構的等級劃分,比如在三甲醫療機構看病時,報銷比例為80%,在二甲醫療機構看病時,報銷的比例就可以達到90%,那不同的醫療機構等級,就對應著不同的醫保報銷待遇,這種保銷方式也是現在各省市都在實行的。
Ⅵ 退休職工醫保費用每月是多少
退休後購買職工醫保費用,按基本退休金的11%繳納醫療保險費。
住院程序:
凡享受社會統籌醫療保險的退休職工,一律在所屬醫療保險機構規定的醫院門診就醫,經醫師診斷非住院不可的,必須持醫師開具的病情證明書,檢查報告單,病歷和住院通知單,到所在地醫療保險機構審核方可住院治療。
急診住院病人,先可入院搶救治療,3天內憑急診證明補辦入院審批手續,否則住院葯費不予報銷。
(6)八十五歲的退休職工醫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工作人員,要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
Ⅶ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具體政策
退休職工醫保政策: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要依法解決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絕非易事,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議全國人大責成最高人民法院盡快出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維護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二、建議國務院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盡快制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20年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建議國務院責成福建省政府撤銷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福建省省本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細則》關於下崗退休職工除了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25年以外還要「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的」規定,糾正其錯誤做法,還下崗退休職工以公道。
我們下崗國有企業職工在崗時為國家作貢獻,下崗時為改革作奉獻,現在怎能叫我們退休後再作犧牲?!希望國家盡快把我們下崗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的「幸福指數」從理想變為現實!
退休養老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管理辦公室。在機構成立前,暫由社會保險公司代行其職責;各鄉、鎮、場相應設立以黨委和政府、醫療單位和醫療保險機構「三位一體」的醫療保險管理小組。負責醫療費管理,服務、監督、審批、協調工作,保障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使用。
Ⅷ 八十歲老人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80歲老人是文革時期腰疼!有國家發放的傷殘證,在門診做的檢查!消費700能報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