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職工是否進行社會化管理,有什麼區別嗎
企業退休人員交給社區來進行管理,那麼對於我們退休人員來說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呢?或者說會出現什麼樣的變化呢?這可能是很多退休人員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當然很多退休人員對於這個問題是非常的疑惑,不理解這是什麼意思,其實從根本上來講,對於我們退休人員來講,幾乎是沒有太大的關系。
好比這次人口普查一樣,就是說你如果說屬於該小區屬於該社區,那麼社區服務人員一定會第一時間通知你,那麼進行人口登記就是這樣的一個道理。所以說歸社區管理,對於我們養老金待遇的領取,包括養老金每一年的正常增長,包括今後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並且發放養老金的這個社保卡的卡片,等各方面的問題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所以說大家其實也沒有必要去過度的緊張。
B. 企業退休人員如何移交社區管理
1.企業整理退休人員檔案,填寫各種基礎性表格,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審核驗收。 版2.街道對企業移交的檔案權、各種表格進行審核驗收,和企業簽訂《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檔案移交清單》。 3.企業應按簽訂的《協議書》,及時將退管經費轉到各街道所在區就業保障服務中心開設的賬戶,由中心開具行政事業性收據憑證。 4.街道接收後將《信息表》、《花名冊》、《協議書》、《移交清單》,送交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退管服務科留存。《花名冊》還須以電子表格的形式用磁碟報送市社會保險征繳中心機房,電子表格需在「姓名」前增加「個人編碼」一欄,以便將退休人員從原企業戶名下劃轉到街道戶名下進行社會化管理,同時報一份給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備份。 5.街道檔案專管員對所接收的退休人員檔案進行整理清點,按照規定做好檔案管理。街道根據企業退休人員基本情況信息表,建立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信息來源:市勞動局)
C. 企業退休人員如何移交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 手續有哪些
1、企業將退休人員移交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需要向社保部門提交「申請移交函」,之後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退管辦辦理移交手續:
(1)移交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匯總表;
(2)退休人員個人情況登記表;
(3)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
(4)退管活動資金;
(5)移交人員身份證、戶口本(第一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6)企業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協議書;
(7)移交人員檔案;
(8)養老金存摺賬號復印件;
2,單位移交後,退休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理社會化管理手續,需要提交:
(1)退休證;
(2)身份證;
(3)企業退休人員聯系單。
D. 企業參加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需要向勞動局交費嗎
E. 什麼是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其意義:
一是進一步保障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廣大退休人員應當享受幸福、安定的晚年生活,社會化發放有了經濟上的保障,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可以更好地實現退休人員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二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保障發展完善的一個必然選擇。
三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和破產兼並企業增加,一些企業退休人員失去了原單位的依託,亟需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為他們提供相關服務。
F.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是多少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可按年度或者一次性向企業收取。其收費標准各地不同:有分年度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每年80-100元;有一次性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800-1000元。對半停產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減半收取;對實施破產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可以免交。當地的具體標准和收法,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詢問。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
目前,有的地方把符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也納入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
退管服務的意義:
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重要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這是進一步保障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其次,這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其三,這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另外,現在不少退休人員的子女不能在身邊照料,也迫切希望社區組織給他們以更多的關心和照顧。
管理服務內容:
1.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2.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基本信息實行社會化管理。
3.企業退休人員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聯系卡。
4.企業退休人員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組織。
5.為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接轉組織關系,組織他們參加街道(鄉鎮)、社區黨組織活動。
6.提供社會保險查詢服務。
7.掌握企業退休人員生存和流動狀況,開展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
8.協助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9.組織企業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10.協助死亡退休人員的家屬申領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津貼。
管理服務方式:
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直接納入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與服務。大中城市和其他經濟比較發達、社區建設比較規范的地區,應主要採取這種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業的退休人員,原則上應納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區實行屬地管理,其養老保險關系和基本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工作,仍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管理。
由於各地城市社區建設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在一定時期內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採取一些現實可行的管理服務形式。
1、在遠離城市的獨立工礦區和企業退休人員居比較集中的企業生活區,可以委託企業主管單位或企業,確定或設立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對退休人員實行管理服務。勞動保障部門要通過統一機構名稱、統一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等方式,加強對這類管理服務機構的指導和規范。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企業原有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人員和設施一並移交當地政府。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2、 在社區組織不夠健全、企業退休人員居住比較分散的縣,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對企業退休人員進行管理服務。部分地區經當地政府確定,由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的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應充分利用現有的組織、人員及活動場所,繼續開展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隨著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逐步移交和當地社區建設的發展,這幾種管理服務形式逐步過渡到由街道和社區進行管理服務的基本形式。
請問:提問的題目是否符合高質量要求,難道還需要回答者來把關嗎?!
G. 聽說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要交給街道居委會管理是真的嗎
這個完全是毫無根據的傳聞。企業退休職工工資都是由社會保險局來負責發放的。怎麼會交給街道居委會管理呢?
H. 企業僱傭退休人員還需要給退休人員繳納社保嗎
社會保險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故針對此二者進行分析,(1)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如:《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29條規定:「家庭(個人)僱傭的人員、到單位實習期間的在校生、離退休仍在工作的人員不屬於工傷保險調整范圍。」
《廈門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第19條第(三)項則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屬於工傷待遇的排除范圍,其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
《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21條規定:「工傷認定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超過1年提出申請的;(二)受傷害人員是用人單位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三)屬於《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情形的。」
不過也有部分地方,如《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62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作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文件)第4條中也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聘用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有條件的聘用單位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可為聘請的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購買聘期內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從上述中可見,各地並未明確強制規定受聘單位必須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其中南京、廈門、北京等地已明確指出不予受理或排除,而上海及中辦發〔2005〕9號文件,規定了離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可參照執行。(2)關於養老保險方面:
退休返聘人員無需再繳納養老保險。因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44條第二項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此觀之,立法者認為:因退休而終止的勞動合同意味著勞動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的終止,否則無需強行終止期限未屆滿的勞動合同,但其前提是勞動者退休時能夠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部《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中也明確:「離退休人員若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被再次聘用時,應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其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從體系解釋和目的解釋方面探析,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3、無約定情況下,用人單位是否必須把養老保險金作為經濟補償金支付已聘用退休人員?根據前述分析,退休返聘人員與受聘單位之間為平等主體之間的勞務合同關系,不受勞動法調整,屬於民法領域關系,關於工作內容及權利范圍均由聘用協議約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7〕88號)第2條規定,「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9號)第4條規定:「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受聘工作期間,……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與聘用單位發生爭議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處理;與聘用單位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通過人事或勞動爭議仲裁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