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調資細則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內已退容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山西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起補發的。
B. 山西省2018年企業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版機關事業單位權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上海市已出台具體調整方案,並要求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山西省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C.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山西省政府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D.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一六年調資方案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已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山西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不過都是會從2016年1月份開始補發的。
E.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比例是多少
山西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山西省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企業職工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F. 山西省退休職工今年怎麼漲工資
山西省退休職工今年2018年繼續上漲退休工資,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細則預計要等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出台。
G. 山西省2018年退休人員漲工資
已經連續十三年漲退休養老金了,今年也應該能漲。今年初有的地方的政府工作報告已經寫明了這一點。也可以關注3月5日總理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的報告。
H. 今年山西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會怎樣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上海市已出台具體調整方案,並要求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山西省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I. 山西省事業單位己退休人員漲工資漲多少
其中,正省級干復部工資提高最制多——在職人員每月增加730元,離休人員每月增加655元,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15元。其次是正廳級幹部的工資提升幅度——在職人員每月增加490元,離休人員每月增加445元,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45元。
J. 山西省晉中市什麼時候給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工資
3月25日,山西省人社廳發布通知,2015年山西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已經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算起。
據介紹,本次調整針對的人群是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其中不包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所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下列人員,還將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是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此外,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於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