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產企業退休職工醫保新規定
法律分析:正常辦理退休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㈡ 企業破產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怎麼繳納
你可以直接去社保辦事窗口辦理繳納醫療保險手續,然後去銀行開戶存入相應的金額,每月會自動扣走。
㈢ 破產單位已退休職工醫保如何解決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相關通知精神,失業人員從辦理領版取失業保險權金手續之月起(失業待遇領取標准、期限根據個人工作年限計發),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失業人員身份單獨識別,不設等待期,暫不補繳以往欠費。自繳納職工醫保費,生育保險費的當月起,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生育保險待遇。
(3)破產企業退休職工的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凡參加社會保險的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和縣屬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均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工的家屬醫療費用未納入統籌不予報銷)。
門診醫療費包干到人,隨工資發放,自行調節控制使用,其標準是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職職工每人每月7元。
㈣ 破產後退休職工醫保政策
一定能享受復職工醫保待遇的因為制是國企破產,國家會有這方面的照顧的。
享受待遇: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工作人員,要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
(4)破產企業退休職工的醫療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㈤ 國企破產後退休能享受職工醫保嗎
不能!但有繳納醫療保險的優惠政策。
破產企業是指依據法律規定,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從這些企業已經退休的人員的醫療保險,企業在宣告破產清算資產時,將依法不承擔退休人員的醫療保費,只承擔和負責在職人員在崗期間的醫療保險費。這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和各地《醫療保險條例》明文規定的。
這是因為企業人員退休後,僅是養老保險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和法定繳費年限,依法可以退休領取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而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的單獨險種,只確定繳費年限,不確定繳費年齡。
且醫療保險開征的時間比較晚,大多數均為2000年以後開始徵收。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在剛開始徵收時,對於退休人員多數地區確定女10年,男15年,後來各省提高到女20年,男25年,或男女25年,和男30年。
並按實際退休時間區別對待:如對2000年以前退休的,規定了最低繳費檔次(約6500元左右,主要是針對沒有解除勞動關系的退休人員),對2010年12月31月之前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的退休人員規定了女繳10年男繳15年的優惠政策,有的地區分情況分別按15700元或22000元繳納。2014年以後繳費年限普遍提高了10年以上,醫療保險是省級、市級、縣級統籌制度,繳費標準是用人單位承擔8%為統籌基金,個人承擔4%為個人帳戶資金。
因此,企業破產退休人員不論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可以根據各地政府的優惠政策自行繳納到法定繳費年限,或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年一繳。
㈥ 破產企業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有啥不同
破產企業退休職工與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主要是,葯費報銷比例不同,退休職工報葯費比例高。
㈦ 關於破產企業或困難企業退休是否能享受職工醫療保險
各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保險制度,是保障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需求,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我區自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來,廣大參保職工的基本醫療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國有企業的退休人員因為企業關閉破產失去了繳費主體,致使他們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及時解決,這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已引起中央和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為了推進各地研究完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切實保障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待遇,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各級勞動、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是關心群眾生活,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維持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行之舉。盡快將關閉破產企業中已經失去繳費主體的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二、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資金由職工所在企業負責解決,國有企業關閉破產時,從其資產中優先解決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確保職工合法權益落到實處。2005年1月1日以前關閉破產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資金確有困難的,可按照政府、企業、職工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籌集參保資金。
三、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已失去繳費主體的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在堅持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的基礎上,根據企業和當地財政的實際承受能力,適當降低繳費標准,採取只享受當地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待遇,暫不建立個人賬戶的辦法,先行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大病醫療保障問題。也可以採取按一定標准、一次性繳納費用的辦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對一次性繳納醫療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原則上以上年度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10-15年的標准一次性或分期交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標准由各盟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
四、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身份認定工作,由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共同負責,認定的具體程序,由各盟市制定。認定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身份,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國有企業依法破產的法院裁定書及企業資產處置的相關資料;
(二)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或依法關閉的政府、出資人批准文書及企業資產處置的相關資料;
(三)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基本情況等有關材料;
(四)各盟市要求的其他補充材料。
五、各地在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同時,要積極做好大額醫療保險的落實和銜接工作。
各盟市要從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創造性的開展工作,認真總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補充和完善參保辦法。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研究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認真做好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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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破產後的退休職工還交基本醫療保險費嗎
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達到男30周年(360個月)以上,女25周年(300個月)以上,並且在本地參保的實際繳費年限不低於12年(144個月)的,用人單位可不再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保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年限或者本地實際繳費年限未達到規定年限的,以此兩種年限中較長的不足年限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計算公式為:
1、本人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12年—基本醫療保險本地實際繳費年限;本人大病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10年—大病醫療保險本地實際繳費年限。
2、不足年限一次性補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額=【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工資的60%×本地用人單位繳費率(8%)】×本人累計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總月數(或本人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不足年限一次性補繳大病醫療保險費額=當前大病醫療保險費標准×本人累計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或本人大病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的不足年限數);達到上述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再一次性繳納不超過10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後,終生享受醫保待遇。計算公式為: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金額=當前大病醫療保險費標准×本人距75周歲的年數(超過10年的按10年計算),例:本人距75周歲的年數=75周歲—2011年11月1日本人實際年齡
3、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政策規定:關閉破產企業,在企業關閉破產時一次性繳納10年余命基本醫療保險費但未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的退休人員,按規定補繳不足年限的大病醫療保險費,同時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滿75周歲的,按規定再一次性補繳不足75周歲的大病醫療保險費;已一次性繳納10年余命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的,不再補繳醫療保險費。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配置額=本人上年度月退休金×4.3%。4、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政策規定:確有困難無能力一次性繳納的參保單位(或無單位承擔補繳責任的退休人員),若無力一次性補繳不足規定年限的相應費用,可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和當地用人單位費率繼續按年為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醫療保險費,直至補齊規定繳費年限,退休人員再按第2項的規定一次性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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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破產國企退休職工醫保
中央財政補助429億將破產國企退休人員納入醫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7日02:58 新京報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6日召開常務會議,研究企業技術改造工作,部署進一步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問題。
會議指出,加強企業技術改造,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一攬子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中央以貸款貼息為主的方式,安排200億元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實施後預計可直接帶動全社會投資4600億元。
會議指出,妥善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等醫療保障問題,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促進增長、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要求各地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多渠道籌集所需資金,於2009年年底前,將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時,統籌解決關閉破產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困難企業職工等其他城鎮未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為此,中央財政新安排一次性補助資金429億元。
相關新聞鏈接:
http://news.sina.com.cn/c/2009-05-07/0258177598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