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省階段性免徵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3項社會保險費,基金能否承擔?3月3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財政部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在會上回應,湖北省階段性免徵企業社會保險對基金影響可控。
其中,湖北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結余還有一定規模,可以保證支付2年以上;養老保險預計減少收入220億元,截至2019年底湖北養老保險基金仍有1000億元以上累計結余,同時中央財政調劑對湖北進行重點關照,可以保證湖北企業養老保險免徵政策落地,也可以確保全省退休人員按時足額領取養老金。
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司長蔡自力回答記者提問。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於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財稅政策支持有關情況。財政部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介紹了湖北省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用階段性減免相關問題。
符金陵介紹說,財政部在出台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時,考慮到湖北疫情特別嚴重,所以對它的減免時間和免除力度都要更大一些。從2月份起,湖北所有企業,包括大企業和中小微企業,都可以免除三項社保費最多達5個月。這項政策的出台,充分地體現了中央對湖北省的關心,也能夠有效減輕湖北企業的負擔,促進他們早日復工復產。
「政策出台前,財政部進行了認真的測算和研判。」符金陵表示,總體來看,這項政策對湖北省的三項社會保險基金會產生一定影響,但影響是可控的。湖北省失業和工傷保險基金滾存結余目前還有一定規模,足夠保障支付兩年以上待遇的需要,也就是說失業和工傷這兩項基金減免政策完全可以落地。
符金陵還表示,在企業養老保險方面,如果湖北按五個月對所有企業全部免徵單位繳費,將減少基金收入220億元。但湖北省截至2019年底基金滾存結余超過1000億元,同時,中央財政在研究今年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和安排中央財政養老保險補助資金時,將對湖北給予重點關照,以彌補湖北省因為實施階段性免徵社會保險費特別是養老保險費所形成的缺口。所以通過加大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力度、加大中央財政補助力度,加上它以前的結余,完全可以保證湖北省企業養老保險免徵政策落地,也可以確保全省退休職工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⑵ 湖北省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6月18日湖北省人社廳公布了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根據人社部和財政部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4.49%。略低於人社部規定的4.5%上限。此次調整將惠及全省600多萬企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並要求於7月1日前補發到賬。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二、調整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我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調整對象)。
二、調整時間
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⑶ 2019年湖北省社保局企業退休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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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人口的增加,人口的老齡化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養老金政策最終將成為一項新的政策!最近,已經調整了退休工人的工資,這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薪水怎麼樣?它是如何計算的?
退休人員漲工資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
2017年養老金標准繼續上調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2017年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這意味著從2005年開始,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將實現「十三連漲」。
《「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指出,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70元,未來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基礎養老金水平合理調整機制。
《規劃》還指出,繼續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提高收付透明度,堅持精算平衡,推動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規劃》明確,要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定可持續的籌資和報銷比例調整機制,制定城鄉居民醫保政府補助三年規劃,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將個人繳費與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掛鉤。今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並擴大用葯保障范圍。
《規劃》指出,將建立標准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並簡化轉續流程,推行網上認證、網上辦理轉續,力爭實現全國范圍內社會保險待遇異地領取、直接結算,方便參保職工、失業和退休人員流動就業、異地生活。《規劃》明確,未來將推動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結合社會平均工資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合理確定相關社會保險待遇水平。
4種不同情況下養老保險這樣領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地的,當地領取;不在戶籍地的,在累計繳費滿10年的地區領取;不在戶籍地,且每個參保地繳費均不滿10年的,轉回上一繳滿年限地領取;不在戶籍地,且在多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歸集戶籍地按規定領取。
《規劃》提出,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兩險合並實施並不是兩個險種合並為一個,而是合並經辦管理,生育保險還是存在的。生育保險強調僱主責任,職工個人是不需要繳納生育保險費的。人社部強調,兩險合並實施不會導致參保職工的生育保險待遇降低。
給予各類穩定崗位補貼
《「十三五」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各類穩定崗位補貼。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從2016年5月1日起,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
《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指出: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超過12%
住建部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從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行;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
2017年退休職工的工資何時發放?
(一)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二)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⑷ 企業退休養老金湖北省加多少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5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鄂人社發[2015]16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現就2015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傾斜調整。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四)對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對2014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即1934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五)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人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七)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文件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2015年4月21日
⑸ 湖北省養老金發放時間及標准
法律分析:從2021年5月1日起,武漢市企業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調整為每月15日至20日。1、離退休人員原每月5日至14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15日發放;2、離退休人員原每月15日至20日發放養老金的發放日期不變;3、離退休人員原每月21日至25日發放養老金的統一調整為20日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⑹ 湖北企業退休人員2017年養老金增加多少錢
養老保險領取如下:抄
按月領取:襲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⑺ 湖北各地退休金一覽表
今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一是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原則,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二是掛鉤調整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0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18%調整增加,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三是適當傾斜的群體,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2020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2020年12月底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741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2741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⑻ 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是咋回事
這種情況很正常。因為現在的養老金是省級統籌,各省的經濟狀況不一樣,專發展的快慢也不一樣。屬像沿海一帶經濟發展快,工資高於內地省份也就不足為奇了!國家正在搞全國統籌,待統籌以後會好一些。但絕對平均在近期是不可能實現的!
⑼ 2017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何時到位
2017年湖北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2017年湖北退休養老金什麼時間發放?湖北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 人均增加5.5%
【2017年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借鑒兄弟省份做法,我省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於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調整辦法,標志我省朝著建立統一的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邁出實質性的一步。
湖北日報網訊 7月6日從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文件,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對於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據統計,我省有500多萬退休人員符合本次調整范圍,調整到位後人均基本養老金增加5.5%。
調整辦法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體現公平,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
定額調整
按退休、退職時間點劃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5元、45元、35元。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