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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

發布時間:2022-01-23 00:56:39

❶ 山西省今年能漲多少養老金

養老金上漲消息,今年的全國上漲比例是5%。各地具體的上漲政策也紛紛出台。近日山西省也公布的當地的上漲政策,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政策傾斜調整,快幫家裡的老人算一算,今年能漲多少吧。
2018年山西省養老金上調規則:
一是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是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7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是傾斜調整:
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296元的補到3296元。
計算方式是在去年月養老金的基礎上+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符合的政策調整=今年的月養老金。
上漲是從今年一月份開始的,會將1月到7月的上漲部分補發,7月底前發放完畢。
老人們又要漲錢啦,有沒有對養老保險更有信心呢~

❷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平均水平是多少

只知去年公布的全國退休平均養老金2300左右,山西不會高於這個數。

❸ 山西省2017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多少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我省2017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及2018年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7年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32985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64925元。

照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100%兩個基數,由繳費人員根據收入狀況自主選擇申報繳費,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為3077元和5129元。

(3)山西省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參考資料:

網路-養老保險

❹ 山西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計算退休金是一個很復雜的公式,社保的專業人員都有太會算,更不用說網上了,
具體咨詢當地社保吧。
與工齡、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帳戶儲存額多少有關。

❺ 山西省今年退休基數是多少比上年多還是少

摘要 近日山西省出台了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也就是2020年山西省平均工資是64,708元,這是作為今年計算養老金待遇標準的社會平均工資。所以說當這個社會平均工資..

❻ 山西省企業職工退休金大概是多少錢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同時達到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養老金待遇。,很抱歉無法估算未來能拿多少養老金。因為養老金的計算是根據你退休時所在省(直轄市)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累計繳費年限、歷年的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的累計額幾個指標綜合計算的。鑒於這些指標都是未知數,沒有辦法測算。只有這些指標都能提供才能精確計算出來。因此只能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知道你拿多少錢。每個人參保的情況不一樣,每個人的退休工資也是不一樣的。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公式比較復雜,個人也無從計算,一般退休時才能由社保機構計算出結果的。

❼ 山西社保退休養老金

2017年山西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山西省發展醫療+養老服務有了指導標准
山西省質監局26日介紹說,《養老機構服務規范》《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兩項地方標准自5月15日起實施。其中,醫養結合服務是一項新的服務領域,尚無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使得我省發展醫療+養老服務有了指導標准。
醫養結合三種模式提供專業照護
隨著老齡化形勢的加重,失能半失能人口逐漸增多,老年人醫療衛生需求和生活照料要求疊加的趨勢越來越顯著,加快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有利於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主要內容包括,醫療養老結合服務模式、基本要求、養老機構增設醫療服務功能、醫療機構增設養老機構或委託外部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社區居家養老與周邊醫療機構結合等。
《醫療養老結合基本服務規范》分別規定了養老機構增加醫療服務功能、醫療機構增加養老服務功能、社區居家養老與醫療機構合作三種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一般要求、服務內容及服務要求。其中,一般要求包括人員、房屋、設施設備、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醫療服務內容主要有健康管理、疾病診治、應急救治、康復服務、健康教育、感染防控。同時對服務內容做了具體要求,以保障老年人在醫療保健服務和生活照料等服務方面得到有依據的專業照護。此外,《規范》提出,通過機構自評、服務對象及家屬評價以及社會第三方機構評價,及時發現問題並予以改進。
養老機構21項內容保障高質量服務
目前,山西省養老機構已有800多家,但沒有統一的服務標准,《養老機構服務規范》的制定為規范我省養老行業機構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提升養老機構的科學化管理和服務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意義。
《養老機構服務規范》對養老機構的資質、建築環境、設施設備、合同、管理及各類服務人員的資質、分工、專業要求均有規定。設置了21項服務內容及服務質量,包括生活照料、護理服務、心理/精神支持、醫療保健、居家生活照料、膳食、教育、送餐、交通及安寧等服務,對每項服務均有具體的操作和量化指標。通過定期對養老機構服務的評價,收集問題和數據,及時進行問題分類、整理改進等措施,強調了對老年群體的針對性、可測評性,促進人力資源配置具體化和標准化,有助於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的服務,保障入住老年人獲得高質、安全的服務。
2017年山西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惠民新政
4月11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惠民新政,今年起,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下稱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時,人社行政部門不再辦理退休審核。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舉在於簡化行政審批,提高工作效率,為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今後,凡在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下稱經辦機構)信息系統中,參保人員個人信息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和視同繳費年限等,與本人原始檔案記載信息完全一致准確的,經辦機構直接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凡參保人員個人信息記錄不完整、不準確,經辦機構難以直接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單位要按經辦機構要求,全力配合做好參保人員的信息補錄工作。參保單位未與經辦機構核准參保人員信息而延誤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的,延誤欠發的待遇由參保單位補發。因信息不準需重新核定養老金的,超發部分經辦機構要全額追回。欠發部分,屬經辦機構責任的由經辦機構負責補發;屬參保單位責任的由參保單位負責補發;屬參保人員個人責任的,不予補發。
以下兩種情形,仍由人社行政部門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核)手續:按特殊工種、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企業政策性破產等其他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辦理提前退休手續或延長退休年齡的;經辦機構與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在出生時間、工作時間、崗位工種、繳費年限等方面發生爭議的。
參保人員對經辦機構辦理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手續有異議的,可向參保單位提出申請,參保單位向經辦機構申請復查。對復查結果不服的,參保單位可向同級人社行政部門申請復查。
根據省人社廳部署,我省基礎管理規范、原始檔案和參保人員賬戶記錄等信息完整准確健全的地方,將盡快組織實施新辦法;基礎薄弱的地方,將從強化基礎管理入手,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在年底前按新辦法運轉。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❽ 山西2017退休工資情況

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山西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7〕6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3.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6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2.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985元的補到2985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市及市以下單位由市政府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運轉前,所需經費由省財政廳按照原有經費負擔政策予以解決,運轉後納入基金統籌發放。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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