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年金退休後領取是否繳納稅收
企業年金退休領取時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年金又稱企業退休金或僱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或國家養老金制度之外,企業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經濟狀況自願建立的,為本企業職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補充性養老金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
根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
1、企業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以下統稱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超過上述范圍規定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3、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4、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餘額按照上述規定征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佔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後的余額,按照上述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年金退休領取時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⑵ 退休工資要不要繳稅退休工資達到多少繳稅呢
根據《稅法》裡面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裡面,統一規定發給幹部和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離退休工資及生活補助費等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所以,無論你的退休工資是一個月2千元還是一個月2萬元,都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這也是國家的福利之一,這個道理很簡單,退休工資本來就是國家發給你的,還讓你從這部分錢裡面交一筆稅給國家,那還不就是左口袋進右口袋,不就是多此一舉嘛~
⑶ 退休人員怎麼繳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屬於以養老金為主的一系列社會保障收入的,不征稅。
所謂社會保障收入,主要指養老金,除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退款、取暖、生活津貼、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養老津貼、綜合津貼、喪葬、養老金等。所有這些都是合法免稅項目。
但是,如果退休後,您有其他社會勞動報酬收入,如服務收入、報酬收入、特許經營收入,超過納稅門檻,您需要依法納稅。因為這部分所得稅原則沒有考慮納稅人是否退休了。
1、如果退休,個人只有一系列的社會保障福利,比如養老金。當然,你不必交稅。個人所得稅與一角硬幣無關。
2、如果退休,除社保系列外,還有其他社會報酬收入。社會保障收入系列仍不需納稅,其他社會勞動報酬收入應另行考慮。要符合稅收標准,就要納稅。
⑷ 退休人員養老金要交稅嗎
繳稅是每個公民都應盡的義務,我們的工資只要達到了個人所得稅起征標准5000元,那麼就得繳回納稅收。答那麼對於那些已經退休正在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們是否也需要交稅呢?
其實對於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是不用交稅的,養老金並不在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范圍內,因此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以說,不管你的退休養老金是2000,還是5000千或者7000等等任意數值,都是不用繳納個稅的。因為養老金是很多退休老人的唯一收入來源,也是很多老人的唯一生活保障,同時養老金也是作為國家的一項福利待遇。另外在《稅法》裡面也有明確要求:統一規定發給幹部和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離退休工資及生活補助費等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雖然退休養老金可以免徵個稅,但是如果說退休人員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那麼則均應納稅。也就是說如果你已經退休了在領取養老金,又重新返聘上崗,那麼所得的工資報酬以及津貼待遇和獎金等,那麼都必須依法繳納個稅。如果說是一位返聘大學教授,假設返聘一個月的工資待遇為8000元,那麼超過5000元的起征標准,則需要繳納個稅(8000-5000)*3%=90元
⑸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聘用已退休人員的薪資個稅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