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職工去世後不上報會怎麼樣
退休人去世了,應該及時上報,如果不上報,故意隱瞞去世,有騙保的嫌疑,涉及金額過大的,涉嫌咋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⑵ 老人死後未上報單位,其中一個兒子繼續領退休工資,其它未領取工資的子女要負責
你的這個問題,要想問的究竟是什麼??
很可能還沒有問全吧?
這里只能夠揣摩著回答你:
1、誰領的,就由誰負責,與他人無關;
2、要是你們准備追究責任的話,那麼被告只是領受不當得利的「行為人」——除非能夠證實他們屬於「團伙犯罪」,那就一鍋端;
3、要是數額不是很大,我認為還是應該以批評教育為主——只要經過你們教育以後行為人能夠認識問題主動清退,不一定非要去走什麼法律程序。
特此回復、供你參考。歡迎繼續提問。
⑶ 退休人員死亡後多長時間要報社保局
退休人員死亡多長時間報勞動局
沒有規定具體時間限制,建議是盡快辦理手續。
職工內死亡後,其養老保險個人容賬戶個人繳費部分(含歷年的利息和滾存利息)可以繼承。繼承人憑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公安局開具繼承人和死亡人員的關系證明以及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職工死亡撫恤金項目及相關規定
1、喪葬補助費
職工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少數民族,國家允許土葬的除外)。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對上述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⑷ 政府機關退休人員過世如果家屬沒有報備繼續領取退休金怎麼辦
按照殯葬法規定,政府退休工作人員過世後家屬隱瞞不報,繼續領取退休金,一但查實後,將把多領取的退休金從喪葬費內扣除,如果喪葬費不夠,則用死者個人財產償還
⑸ 退休人員死亡單位忘記申報醫療減員,所得錢為不當得利嗎
涉嫌詐騙醫療保險基金。
退休人員,自退休之日起,實行社會化管理版,原單位沒有法權定義務辦理相關事宜。退休人員死亡的,由其近親屬辦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事宜。近親屬沒有申報,繼續以退休人員身份領取相關待遇的,構成虛構活著的事實,隱死亡瞞真相, 騙取醫療保險基金行為,依法應當予以追回,並處二至五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⑹ 退休職工去世後多長時間之內必須上報工作單位
退休職工去世後,只要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死亡證明,辦理戶口注銷時同時社保和醫保帳戶也注銷了,不要通知單位的,退休時單位已把退休人員所有的關系都轉入戶籍地的社區,居委了,與原位已無任何糾葛了
⑺ 退休人員死後,不上報,偷領工資
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冒領養老金屬於咋騙行為。
退休人員回去世後,遺屬不上報繼續領答取養老金,屬於冒領養老待遇,實際上是通過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第九十四條規定,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冒領數額較大,達到咋騙罪標準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3年4月,淄博市周村區徐某就因冒領3.2萬余元養老金被判犯詐騙罪http://news.sina.com.cn/s/2014-04-19/170329968958.shtml。
⑻ 退休職工死後多長時間申報喪葬費
去世當月就可以申報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當月申報一般是次月就可以批准並劃撥到賬。
⑼ 退休職工去世後多長時間之內必須上報工作單位
這里涉及到養老金每年的生存鑒定問題和多領養老金問題。
人不在了,就不用版到單位核權實鑒定養老金了。但是在社保局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得取回來,還會有撫恤金和喪葬費。
應該盡早去單位打招呼,取回社保個人賬戶中余額,喪葬費和撫恤金。
拖延沒用,養老金多領回來,會在這三筆錢中扣除。
嚴重冒領養老金的會被社保起訴。